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热爱祖国, 品德良好, 遵纪守法, 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 身体健康状 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 以报考:
1.具有广东省户籍的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毕业生。
2.具有广东省户籍,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 学历的专科毕业生(含教育、、, 毕业 证书落款日期在 2022 年 1 月 24 日前)。
3.非广东省户籍,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应届及在择业期 内(毕业两年内, 下同) 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4.非广东省户籍,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 录取并就读的应届及在择业期内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5. 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 需符合户籍、学历等相应报考条 件, 且必须为原省级以上扶贫管理部门登记在册人员。广东省 户籍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为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登记 在册, 有建档立卡资料的考生(以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 的数据为准) ;外省户籍原建档立卡的考生, 原则上应为原国 家层面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需提供全国扶贫开发管理系统 本人信息页截图并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
6.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类别的, 按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22年相关文件通知执行。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在校生 (含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专升本 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报考费
2022 年普通专升本报名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 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5 日至 20 日; 考生提交 预报名资料后, 原则上省招生办在 48 小时内完成资料审核, 考 生须登录“广东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 名系统) (http://www.***.cn/ptzsbks) 查看报名资格 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为“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 1 月 24 日 17:00。
考生报名时, 须认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 并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考生如凭无效证件或其 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证件报名, 一旦发现, 取消考生报名资格, 已录取考生取消其报名及录取资格。
(一)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具体如下:
1.预报名。 2022 年 1 月 15 日至 20 日(共 6 天) 为网上预 报名时间, 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 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 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录入报名信息, 绑定手机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微(gdsksy)小程序采集相 片, 上传资料,获取预报名号并设定密码。 逾期不再办理预报 名手续。
(1) 考生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历学籍验证。
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往届考生, 在网上报名时须在报名 系统“专科学历验证”模块输入专科毕业证书信息, 进行专科 学历验证, 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 通过”两种。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须自行前往学 信网(https://www.***.cn/xlrz/index.jsp) 网上申请 专科学历认证,报名后续流程请参见第( 5) 点中第②项。
尚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应届专科毕业生, 在网 上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专科学籍查验”模块输入本人身份证 号码和姓名等信息, 进行专科学籍查验, 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 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学籍查验“不通过” 的考生, 不予报考。
考生在报名前可以根据本人专科毕业的实际情况提前办理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下称学历认证报告) 或教育部学 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称电子注册备案表)。具体验证方 式详见附件 3。
(2) 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 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应届专 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须自行进行在线专科学籍验证, 在填报信 息获取预报名号后, 还需在专科学历学籍验证界面上点击“验 证专科录取信息”按钮进行普通高校专科录取信息验证, 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验 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 验证结果 为“不通过”的考生(考生报考的姓名、身份证号与专科录取 时的不相符) ,可咨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电话: 020— 62833628。
(3)在我省参加且已获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 部课程合格成绩, 符合毕业条件, 已成功办理 2021 年 12 月毕 业手续, 但未领取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可以报考, 在预 报名时填报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后, 点击“毕业情况验证”, 由系统反馈验证结果。验证结果分“通过”和“不通过”两种, 验证结果为“通过”的考生才能上传报名资料供审核, 验证结 果为“不通过”的考生, 不予报考。 在外省参加的, 可以由该省教育考试机构出具成绩单及“符合毕业证明”。
(4) 考生须将以下资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广东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须确保资料真实、完整、清晰), 供报名审核:
①户口本(首页、本人姓名页)。
②已取得专科毕业证,但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 过”的, 考生还必须上传专科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 注册备案表。
③非广东户籍报考建档立卡类别的,考生还须上传有关建 档立卡的证明资料(全国扶贫开发管理系统本人信息页截图并 盖当地管理机构公章) 。
④符合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结束前上传相应的获奖证书等证明资料。省招生办审核后, 普通专升本录取前 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示符合加分资格的考生名单。
⑤考生须依据《广东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 查表》(附件 4) 的规定,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 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填报志愿开始前将体检结果上传 至报名系统中(体检表有效期: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填报志愿第 一天) 。
(5) 资料审核。
①考生上传的资料由省招生办在网上进行审核,审核结果 分为“通过”“待验证”和“不通过”3 种, 不通过的将反馈 不通过的原因, 1 月 22 日 18:00 前完成所有预报名考生资料审 核。审核结果为“不通过”的考生, 根据不通过的原因, 须在 1 月 23 日 18: 00 前上传补充资料,逾期未上传补充资料的, 视为放弃报名。
考生选报了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业综合课的,由我校负 责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省招生办进 行复核。
②考生预报名时学历验证结果为“不通过”,且在报名期 间还未获得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可选择“申 请补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 阅读并签订“补报资 料承诺书”后,审核时将考生设置为“待验证”, 设置为“待 验证”的考生可以交费。考生须将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 案表上传至报名系统, 由省招生办审核, 上传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 逾期未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 将被取消报考资格,不予打印准考证,不安排考试。
(6) 预报名期间, 考生按要求输入报考基本信息, 包括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报考类别、通讯地址(接 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请勿随意更换, 确保能取得联系) 。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录取入学后 注册学籍的重要信息, 请报名时慎重输入, 不要出错, 入学后 学生不能更改学籍信息。
2.选择考试科目。 考生须认真查阅我校招生简章和广东省 教育考试院编印的《广东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 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下称《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详细 了解我校招生专业的相关要求。
3.确认报名。2022 年 1 月 24 日 17:00 为报名交费截止时间。
(1)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查看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 “通过”或“待验证”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交费, 确认报名资格。
(2) 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参加编排考场座位、打印准考证;
未交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考费
报名考生需交报考费 40 元/科。已成功报名(交费成功) 的考生, 若个人原因放弃报名,不予退回报考费。
科考试时间 150 分钟、卷面满分值 200 分。
我校公共课考试为政治理论和英语 2 门;专业基础课按照 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 年版) 分设不同 学科门类进行设置; 专业综合课分省统一命题和院校自行命题 两种。 各专业对应的考试科目组(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 业综合课) 及指定参考书目等信息详见《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2022 年普通专升本拟招生专业目录》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印 的 《广东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 要求》(下称《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
(二)省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 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 详见《专业目录及 考试要求》。
(三) 专业综合课为我校自行命题的专业为: 音乐学(师 范)专业,该专业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大纲》可在我校招生办 网站(http://web.***.cn/zsb/) 下载。我校不提供任何 形式的复习资料, 不开设任何培训班(或辅导班) ,请考生谨 防上当受骗。
(四)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6 日(星 期六) 至 27 日(星期日) 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 2022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项目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
时间 |
科目 |
时间 |
科目 |
|
3 月 26 日 |
8:00—10:00 |
政治理论 |
15:00—17:00 |
专业基础课 |
10:30—12:30 |
英语 |
|||
3 月 27 日 |
9:00—11:30 |
专业综合课 (省统考) |
15:00—17:30 |
专业综合课 (招生院校自行组织 命题) |
我校音乐学(师范)专业的专业综合课科目为《术科综合考核》, 考试时间初定 2022 年 3 月 30 日。具体考试方式和考试要求等相关信息届时将通过我校招生办网站
(http://web.***.cn/zsb/)公布, 请各位考生密切留意。
五、 录取
(一) 我校 2022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主要在普通批、建 档立卡两个批次进行录取。建档立卡批次仅限原建档立卡考生 报考,在普通批次录取完成后进行投档录取。
(二)普通专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度普 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 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 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 、专业基础课分别划定三科总分(2 门公共课+1 门专业基础课) 和专业综合课两条低控制分数 线,考生必须三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同时上线才能进行投档。
(三) 根据省招生办投档规则出档后,我校实行院校专业 组分组录取, 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根据“分数优先, 遵循 志愿”的原则,按考生的投档分及成绩排位, 从高到低顺序择 优录取, 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四)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 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 3 号)精 神, 符合上述相应报考条件的高职应届毕业生,在世界技能组 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以保送录取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和 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考生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申 请保送生资格,经学校审核同意后, 按规定进行公示, 并向省 招生办进行备案办理录取手续。
(五)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省将对建档立卡贫困 家庭(下称建档立卡)考生按一定比例安排建档立卡考生招生计 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六)在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若我校自行组织命题的专 业因上线生源不足、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未完生计 划的,学校将不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七)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普通专升本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 理。考生必须提供真实的档案材料, 供我校录取。若考生未能 提供相关档案,我校不予录取。
(八)我校按省招生办规定的录取时间办理录取审核手续, 被录取的新生,由我校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按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学费统 一按我校标准收取; 住宿费按实际住宿情况收取。具体收费标 准详见《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2022 年普通专升本拟招生专业目 录》 。
七、普通高校专升本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要 对新生专科学历等报名资料进行复核, 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 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学籍注册后三个月内, 学校对学生人员身份、前置学历条件、身心健康情 况等入学资格情况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 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 〔2003〕 3 号)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 知》(教学厅〔 2010〕 2 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 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 号) 要求执行, 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普通专升本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 学习。 普通专升本学生毕业时, 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 XX 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 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八、 普通高校专升本毕业与就业
普通专升本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 分, 德、智、体考核合格, 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 达到 学校毕业要求的, 准予本科毕业, 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 授予相应的学 士学位。
普通专升本毕业后的就业办法, 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 同。
九、注意事项
未尽事宜按《关于印发<广东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 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 2021 ﹞ 33 号) 规定执行。
十、招生办网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20-34113327、34113555
咨询时间: 2022 年 1 月 13 日至 24 日(9: 00-12:00、14: 00-17: 00)
传真号码: 020-34113555
电子邮箱: zsb@***.cn
学校网址: http://www.***.cn/
招生网址: http://web.***.cn/zsb/
附件: 1.广东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含三二分段 专升本转段)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2.广东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补报资料承诺 书
3.广东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专科毕
业学历验证方式及注意事项
4.广东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1
广东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含三二分段 专升本转段)招生统一考试考生
诚信考试承诺书
本人自愿参加广东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以下简称普通 专升本) 招生统一考试, 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广东省 2022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 规定和纪律要求, 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国家和广东省制定的有关本 次考试的规定和守则, 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 如有违反, 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广东省 2022 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有关报 名规定, 不弄虚作假, 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学籍材料、假证书。 如有违反, 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本人按报名规定需提交的专科 毕业证书是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 在入学资格复查或入学期间(含 领取本科毕业证资格审核) ,若被发现所持专科毕业证书无效, 本人 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的管理, 自觉遵守考试 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 如因个人信息 错误、失真造成不良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2022 年 月 日
附件 2
广东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 补报资料承诺书
本人在预报名时, 专科学历验证未通过或未能上传相关职业资格 技能证书,现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广东省 2022 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 规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承诺按规定在截止日期前, 在“广东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 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或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由审核部 门审核报考资格。
二、若本人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 注册备案表) 或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审核不通过,或未在截止日期前 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或中级职业资格技能证书,同意取消本人这次的报考资格。
承诺人:
2022 年 月 日
附件 3
广东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 专科毕业学历验证方式
一、考生在预报名时自行在广东省普通专升本招生报名系统中验 证 专 科 学 历 。 广 东 省 普 通 专 升 本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网 址 : http://www.***.cn/ ptzsbks)具有“专科学历验证”功能。
已取得专科毕业证的考生在预报名过程中可自行进行专科学历验证, 由报名系统自动反馈验证结果。该项专科学历验证功能仅限于已取得 专科毕业证的考生进行在线学历验证。
二、属于 1991 年以前毕业的专科毕业生或在报名系统中确实无法 查 询 到 验 证 结 果 的 考 生 , 考 生 须 自 行 前 往 学 信 网 (https://www.***.cn/xlrz/index.jsp)网上申请专科学历认 证,并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关验证结果材料。
附件 4
广东省 2022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体格检查表
准考证号:
市 县(市、区) 考生签名:
姓名 |
性别 |
出生 |
年 月 日 |
半身一寸 脱帽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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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民族 |
职业 |
婚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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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现住所及 通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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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毕业学 校或工作 单位 |
体检医院 体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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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病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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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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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 |
裸眼视力 |
右 |
矫正视力 |
右 矫正度数: |
医师意见 (签字) |
||||||||||||
左 |
左 矫正度数: |
||||||||||||||||
其他 眼病 |
色觉检查 |
彩色图案及编码: 正常□ 色弱□ 色盲□ 全色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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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颜色识别: 红□ 绿□ 紫□ 蓝□ 黄□ |
1.眼 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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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喉科 |
听力 |
右 公尺 |
嗅觉 |
正常□ 迟钝□ 丧失□ |
|||||||||||||
左 公尺 |
耳鼻咽喉 |
正常□ 异常□ |
2.耳鼻喉科 |
||||||||||||||
耳鼻喉科异常 |
|||||||||||||||||
口腔科 |
唇腭: 正常□ 异常□ |
牙齿: 正常□ 异常□ |
3. 口腔科 |
||||||||||||||
口吃: 否□ 是□ |
口腔异常 |
||||||||||||||||
外科 |
身高: 厘米 |
体重: 公斤 |
医师意见 |
||||||||||||||
皮肤: 正常□ 异常□ |
面部: 正常□ 异常□ |
||||||||||||||||
颈部: 正常□ 异常□ |
脊柱: 正常□ 异常□ |
签字 |
|||||||||||||||
四肢: 正常□ 异常□ |
关节: 正常□ 异常□ |
外科异常 |
|||||||
内科 |
血压 |
收缩压: 舒张压: |
kpa kpa |
医 师 意 见 |
|||
发育情况 |
良好□ 差□ |
||||||
神经系统 |
正常□ 异常□ |
||||||
呼吸系统 |
正常□ 异常□ |
签字 |
|||||
心脏及血管 |
正常□ 异常□ |
||||||
肝 |
正常□ 异常□ |
||||||
脾 |
正常□ 异常□ |
||||||
胸部透视 |
正常□ 异常□ |
胸透异常 |
|||||
内科异常 |
|||||||
肝功能 |
转氨酶:正常□ 异常□ |
医 师 意 见 |
|||||
肝功能异常: |
签字 |
||||||
体检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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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医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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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意见 |
|||||||
备注 |
注:
1. “既往病史”一栏考生必须如实填写。如发现有隐瞒严重疾病, 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即使已录取入学,也必须取消入学资格
2.体检医师应在检查项目结果的正常或异常等后的空格打“√”。
3.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体检日期: 二О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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