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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佛山市艺术特长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2年05月05日09:15  佛山市招生考试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佛山市 2022 年艺术特长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有关学校:

根据《佛山市 2022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精神,为做好今年普通高中招收艺术特长生术科考试和招生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统招计划

佛山市 2022 年市级统招艺术特长生计划安排在提前批录取,由市教育局组织面向全市考试招生,包括市第一中学、佛山 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 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和高明区第一中学等 9 所学校艺术特长生和其他普通高中面向全市

招生艺术特长生计划,具体各学校安排 2022 年招收项目和计划数将另行公布。

二、市级统招考试及招生

(一)考生报名。


1. 报考时间:3 月 21 日-24 日。

2. 报考美术的考生,原则上要求无色盲或色弱;报考舞蹈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 170cm 以上,女生身高 162cm 以上,身体比例协调,体形肥胖者不宜。

3. 以各区学校或报名点为单位组织报考为主。考生登录佛山招考网(http://***.foshan.***),使用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进入“特长生术科考试报考”页面,根据个人实际选择要报考的术科考试项目,并提交报考。

4. 考生在特长生艺术术科报考页面选择“市统招”。市统一体育、音乐和舞蹈术科考试不得兼报。

5. 学校或报名点打印考生列表,经考生校验并签名确认后, 再由学校或报名点确认考生报考。

(二)考试和录取方式。

报考市级统招计划的考生,必须参加市统一组织的艺术术科考试。录取方式参照高考特长生招生改革精神,采取“文化素质

+专业能力”考评方式(具体详见附件 1),今后将逐步提高艺术类文化课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其他事项

(一)提前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艺术特色特长类计划(含顺德区伦教中学传媒特长生等)无须参加市级艺术术科报名考试, 具体报名和招生事项另行通知。

(二)各区面向区内招生的艺术特长生计划安排在第二批,


由各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区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关报考及招 生办法。为切实减轻考生负担,市统一组织的艺术术科考试成绩也适用于各区面向区内招收艺术特长生,其中市艺术术科考试已 覆盖的项目,原则上不重复组织区级统考。各区自行组织区内艺术特长生术科考试的,须报市招生办审核批准后实施。

本通知由各区教育局负责通知所辖各中学,南海区教育局负责转发至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考点。

附件:1.佛山市艺术特长生考试实施和招生办法

2. 佛山市艺术特长生术科考试准考证(音乐舞蹈笔 试、美术)

3. 佛山市艺术特长生报考情况表

4. 佛山市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考试说明

5. 佛山市艺术特长生舞蹈专业考试说明

6. 佛山市艺术特长生美术专业考试说明

7. 佛山市艺术特长生考试考生须知(音乐和舞蹈专业笔试及面试、美术)


附件 1

佛山市艺术特长生考试实施和招生办法

一、考试实施

(一)考试科目、形式和评分标准。

1. 音乐专业考试科目和形式(具体要求见附件 4)。

(1) 考试科目:声乐、器乐(钢琴和其他规定的器乐)、视唱练耳、面试。

(2) 考试形式:“声乐、器乐、视唱、面试”科目采取面试形式;练耳科目采取笔试形式。

2. 舞蹈专业考试科目和形式(具体要求见附件 5)。

(1) 考试科目:专业初试和复试、视唱练耳、面试。

(2) 考试形式:“舞蹈专业初试和复试、视唱、面试”科目采取面试形式;练耳科目采取笔试形式。

3. 美术专业考试科目和形式(具体要求见附件 6)。

(1) 考试科目:素描和色彩。

(2) 考试形式:素描静物写生、色彩静物写生。4.评分标准。

按《佛山市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考试说明》、《佛山市艺术特 长生舞蹈专业考试说明》和《佛山市艺术特长生美术专业考试说 明》(附件 4、5、6)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试地点、时间。

1. 考试地点。

南海艺术高级中学(地点: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四路 2 号)。

2.考试时间。

(1) 音乐专业(4 月 9 日)。

上午 8:30-9:00,练耳科目笔试。

上午 9:30-12:30,下午 14:00-17:00

“声乐、器乐、视唱、面试”科目面试。

(2) 舞蹈专业(4 月 9 日)。

上午 8:30-9:00,练耳科目笔试。

上午 9:30-12:30,下午 14:00-17:00

“舞蹈专业初试和复试、视唱、面试”科目面试。

(3) 美术专业(4 月 10 日)。

第一场:上午 9:00-11:30,考试内容:色彩。第二场:下午 2:00-4:30,考试内容:素描。

考生应提前报到,按规定时间参加术科考试,具体要求见佛山市艺术特长生考试考生须知( 附件 7 ), 考点联系电话: 86221541,86282894。

(三)组织实施。

1. 市教育局成立术科考试领导小组。实施全市统一组织命 题,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命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做好术科考试命题工作,严格挑选 命题人员,人员名单对外保密。命题人员要准确把握命题原则和要求,不得参加任何与术科考试有关的辅导活动,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试题内容和命题工作情况。

2. 以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为主成立术科考试考点工作小组, 负责术科考试考点组织实施工作。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艺术术科考试规则和评分标准。术科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派员到考点巡视。考点学校必须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管理,精心组织术科考试,做到考试组织严密,考点秩序良好,场地器材符合规定标准。要坚决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保证术科考试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学校录取艺术特长生的质量。

3. 考点要贯彻落实上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相关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4. 合理安排考试批次。术科考试考点工作小组应合理配置考试场地和器材,合理安排考试批次,确保艺术术科考试顺利进行。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考试地点报到和检录,不能准时参加考试的视为弃考。

5. 严格选人用人、教育培训和回避制度,强化对主考、考官、 监考人员等工作人员的监管。各区积极推荐和严格挑选思想品德好、专业学术水平较高、本年度无直系亲属报考的教师作为考官、 监考人员。考点要组织各类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术科考试办法与评分标准,使其熟悉业务和增强责任感。工作人员要严肃认真、秉 公执考,评定成绩公正、准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替考、涂改伪造成绩等舞弊行为。凡是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将参照《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6. 考点管理。考试场地按考试项目实行分片和封闭式管理, 考生凭准考证(附件 2)参加考试,无此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要严格遵守考点规则。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考生准考证上的相片是否与本人相符,并要求考生在点名表上签名, 要在点名表上缺考考生位置注明“缺考”。点名表需监考人员签名。考点要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试公平、公正。

7. 每半天考试结束后,须按专业(项目)顺序将评分表、点名表装订并密封,密封袋需由主考本人签名。要切实做好试题、评分表的保管、保密等工作,严格遵守《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管理工作规定》,对于造成泄密事故和违反考试纪律的,将追究当事人及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四)术科考试成绩。

术科考试全部结束后,由术科考试领导小组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术科成绩合成、登分,将情况表(附件 3)送市招生办备查。登分完毕,通过佛山招考网公布成绩,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码和登录密码进行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市招生办按全体术科考生术科成绩的平均分划定艺术特长 生资格线,并对外公布。

(五)其他。


1. 考生往返、食宿等费用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2. 赴考期间,各区应指定专人带队。各级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考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纪律教育,确保应试考生的 安全,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3. 考生在考试期间要服从考试领导小组的安排,遵守考点的 各项规定。如发现有带队老师或考生不服从安排、扰乱考试秩序或冒名顶替及其他作弊行为者,将严肃处理。

二、招生办法

(一)市一中等 9 所学校艺术特长生。

1. 考生填报市一中等 9 所学校艺术特长生志愿,术科成绩须达到市艺术特长生资格线。

2. 市一中等 9 所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合成总分的构成,文化科成绩(含加分)占 50,术科成绩占 50,计算公式为:合成总分=文化科成绩(含加分)×50 +术科成绩×术科总分换算为720 分系数(如:美术术科总分为 200 分,则换算系数为:720/200=3.6,音乐、舞蹈术科以此类推)×50 。

3. 在投档过程中,市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按合成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合成总分 相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

4. 市一中等 9 所学校依据上级精神合理确定文化课成绩要求,妥善制定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并 4 月 20 日前报各区招生办审核,各区审核后报市招生办。考生自 4 月 30 日起可在佛山 招考网(http://***.foshan.***)“中考中招”栏目查询招生方案,或咨询相关招生学校。

(二)其他公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艺术类计划。

1. 考生填报其他公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艺术类计划志愿,术 科成绩须达到艺术特长生资格线。

2. 其他公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艺术类计划合成总分的构成 方式和市一中等 9 所学校艺术特长生相同。

3. 为确保办学质量,设置招收艺术特长生文化科总成绩最低 控制线,为全市艺术考生文化科平均分线下调 50 分。招生录取时,市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按合成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 取,若招生学校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合成总分的分数相 同,则采用“同分比较原则”找出优先者。

(三)普通高中补录阶段。

参照提前批其他面向全市招生艺术特长生学校办法执行,考生填报志愿时不受艺术特长生资格线限制,录取投档时适度降低文化科总成绩最低控制线和术科成绩最低控制线。


附件 2

佛山市 2022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音乐特长生术科考试笔试准考证(样式)

准考证号

相片

身份证号码

考生所在单位

考试科目

练耳科目笔试

报考意向

□市统招

□区内招

考试时间

练耳笔试

8:30-9:00

专业面试时段

考场安排

笔试考场号

笔试座位号

考生须知

1. 考生须在考试当天开考前 20 分钟(8:10 分)凭准考证进入考场。

2. 考试开考铃响后(8:30 分)禁止迟到的考生进入考场。

3. 考生进入考场除必要的文具(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等)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4. 考生领到试卷(含问卷和答卷)后,检查有无缺页、缺题和字迹不清等现象,如有,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

5. 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卷密封线内并核对条形码的考生信息与准考证是否一致。

6. 考生须在答题卷规定的位置上作答,问卷上作答的答案无效。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息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

7. 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试期间,考生不准随便说话,不准敲击桌面等方式打节拍,不准随意离位走动;不准夹带、旁窥、抄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换卷传抄;不准冒名顶替。

8.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不得扰乱考点及考场的秩序。

9. 笔试结束后按考场工作人员指引到考场指定场室候考。


佛山市 2022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

舞蹈特长生术科考试笔试准考证(样式)

准考证号

相片

身份证号码

考生所在单位

考试科目

练耳科目笔试

报考意向

□市统招

□区内招

考试时间

练耳笔试

8:30-9:00

专业面试时段

考场安排

笔试考场号

笔试座位号

考生须知

1. 考生须在考试当天开考前 20 分钟(8:10 分)凭准考证进入考场。

2. 考试开考铃响后(8:30 分)禁止迟到的考生进入考场。

3. 考生进入考场除必要的文具(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等)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4. 考生领到试卷(含问卷和答卷)后,检查有无缺页、缺题和字迹不清等现象,如有,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

5. 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卷密封线内并核对条形码的考生信息与准考证是否一致。

6. 考生须在答题卷规定的位置上作答,问卷上作答的答案无效。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息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

7. 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试期间,考生不准随便说话,不准敲击桌面等方式打节拍,不准随意离位走动;不准夹带、旁窥、抄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换卷传抄;不准冒名顶替。

8.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不得扰乱考点及考场的秩序。

9. 笔试结束后按考场工作人员指引到考场指定场室候考。


佛山市 2022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美术特长生术科考试准考证(样式)

准考证号

相片

身份证号码

考生所在单位

考试科目

色彩

素描

报考意向

□市统招

□区内招

考试时间

色 彩

9:00-11:30

素 描

14:00-16:30

考场安排

考场号

座位号

现场抽签确定

考生须知

1. 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每科开考前 20 分钟(上午 8:40,下午 1:40)凭准考证并根据自己的考场号和现场抽签确定的座位号对号入座。

2. 专业考试使用条形码,考生在领到试卷后,检查所领试卷是否考生自己本人的,有否损坏,有损   坏的需马上报告监考员更换。

试卷背面印有考生准考证号的条形码和考生姓名、毕业学校等,考生不得损坏、涂改,否则该考卷   作废。

考生无需在试卷上填写姓名、考号,考生也不能在试卷上做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记号,否则该考卷作   废。

考生只能在试卷正面作画,即没有条形码的一面。

3. 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能进入试室,开考 60 分钟后方能交卷离开考场。

4. 考生不能携带任何参考资料进入试室。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试室。

5. 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替别人作画,考试过程要听从监考员指挥。考生在监考员提   出警告仍不改正者,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6. 考生在考试期间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员咨询,但不能涉及绘画问题。

7. 考生携带绘画工具要求:只能携带画架、不大于 4 开画板(大于 4 开的画板一律不得在考场使用)。画笔、颜料、水桶、橡皮擦等素描、色彩写生用具一律自带。考试用纸一律由考场提供。

8. 每场考试,考生须进行考试签到和交卷确认签名。

9. 考生不准使用任何喷液。可以使用不高于 80CM 的画架。



附件 3

佛山市音乐特长生报考情况表


区(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第 页)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所在单位

考点复量

术科考试成绩

备注

身高

视力

声乐

器乐

视唱

练耳(笔试)

面试

术科总分

成绩

分值

成绩

分值

成绩

分值

成绩

分值

成绩

分值


佛山市舞蹈特长生报考情况表

区(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第 页)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所在单位

考点复量

术科考试成绩

备注

身高

视力

初试

复试

视唱

练耳(笔试)

面试

术科总分

成绩

分值

成绩

分值

成绩

分值

成绩

分值

成绩

分值

— 14 —


佛山市美术特长生报考情况表

区(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第 页)

准考证号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所在单位

考点复量

术科考试成绩

备注

身高

视力

素描

色彩

术科总分

成绩

分值

成绩

分值


附件 4

佛山市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考试说明

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音乐术科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术科统考)是面向报考普 通高中音乐类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测试,是我市中考 的组成部分。主要考核或检测考生对音乐理论基础的掌握程度; 音乐听觉能力、识谱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选拔出具有音乐专业学习潜能的合格 学生。

二、考试科目

(一)声乐、器乐、视唱练耳(其中练耳采取笔试形式)、 面试。

(二)器乐科目的应试乐器限定为:、大提琴、 长笛、单簧管、小号、萨克斯管、古典、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大管、圆号、长号、大号、双簧管、中音号等 24 种乐器。

(三)科目要求:考生必须参加声乐、器乐、视唱练耳、面 试科目考试;考生必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

(选择限定乐器以外的考生,不能报考);所有考生均应在考试大纲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考试曲目。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各科目均按照满分 100 分进行评分。

考生音乐术科考试的总成绩(由各科目合成,四舍五入取整数)=(声乐×35 +器乐×35 +视唱练耳×25 +面试×5 )。

四、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 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 方法、音乐表现等。

2. 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生要求演唱 1 首完整歌曲,内容包括:中外艺术歌曲。钢琴伴奏一律由考点提供(不可自带伴奏),伴奏曲谱一律用 A4 纸打印。

3. 考试要求。

考生须背谱演唱,否则作扣分处理。4.评分标准。

声乐科考试满分 100 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量分(考生应符合招生专业面试规定的身高要求,并且五官端正)。

(1) 嗓音条件 50。要求声音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条件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重大疾病。

(2) 演唱方法 20。发声方法基本正确,能较完整的演唱一首歌曲,歌唱呼吸正确、声音畅通,吐字清晰。

(3) 音乐表现 30。能用较准确的语言演唱歌曲,能较好

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二)钢琴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 考试目的: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钢琴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

2. 考试内容及要求。

(1) 考生现场背谱演奏钢琴作品 2 首,其中一首必须是练习曲,另外一首可在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中外乐曲中选择。但 通俗钢琴曲、流行钢琴曲不能作为考试内容。

(2) 演奏要求准确、完整、流畅,有良好的音乐表现力。演奏速度尽量接近原速。

(3) 考官可根据考场具体情况调整现场演奏时间,可适时叫停,不影响考试成绩。

(4) 考生需自备考试乐谱一份,交给现场工作人员。谱面上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等一切与考生个人身份的相关的信息。

3. 评分标准。

(1) 具有正确的演奏姿势,演奏方法。

(2) 能正确表现乐曲的内容,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基本功扎实。

(3) 能准确把握乐曲风格,具有良好的乐感和音乐表现力。

(三)器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 考试目的: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器乐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

2. 考试内容和形式。

(1) 考生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试乐器限定为 23 种,包括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小


号、萨克斯管、古典吉他、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二胡、高胡、 古筝、琵琶、阮、竹笛、扬琴、打击乐、大管、圆号、长号、大号、双簧管、中音号。

(2) 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作品 2 首,其中练习曲和乐曲各 1

首。

(3) 打击乐考生必须选择下列组合之一参加考试。可选择

的组合有:A.小军鼓与玛林巴;B.小军鼓与爵士鼓;C.小军鼓与排鼓。

3. 考试要求。

(1) 作品中标记的反复记号不需要反复演奏.

(2) 考生须背谱演奏,否则作扣分处理。

(3) 考生须自备考试曲目(包括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 曲谱,以备考场考官查阅。

(4) 考生可以自带现场伴奏,不能使用音源伴奏。

(5) 考生必须自备乐器,考点均不提供除钢琴外的任何乐

器。

4. 评分标准。

器乐考试满分为 100 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量分:

(1) 考生必须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2) 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3) 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

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4) 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情绪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5) 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

(四)视唱练耳(由视唱和练耳两部分构成,其中练耳采取笔试形式)。

视唱练耳考试满分 100 分,含视唱 25 分、练耳 75 分。

1. 视唱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 考试目的:视唱是每位考生必考项,通过看谱即唱, 测试学生的视谱能力、音准、音高的准确感和音乐的情感表达。

(2) 考试内容。①视唱题:单声部旋律一首(五线谱或简谱)。②范围:C 自然大调式、a 自然小调式以及中国C 宫系统

各五声性民族调式,不含调式变音;节拍为 2/4、3/4 拍子;节

奏型为 、  、 、 、 、 、 。;8-10 小节;音域为a—e2,旋律音程为八度以内的自然音程。

(3) 考试形式。①现场面试,考生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有 30 秒钟的准备时间)。②视唱题由考场给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必须马上按照试题要 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4) 评分标准。视唱考试满分 25 分,评分时按 100 分制评分再进行折算。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具体评分标准:①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按满分的 95左右给分。②音准、节


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音乐表现一般的按满分的 85左右给分。

③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

75左右给分。④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 65左右给分。⑤音准、节奏不正确的,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 5-59 给分。⑥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给分。

2. 练耳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 考试目的。通过对音乐听觉能力、音乐记忆力的测试,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条件。

(2) 考试形式:笔试(分值 75 分)。

(3) 考试内容。①辨别音的高低:音高限定在自然音级范围内;音域为g—e2。②旋律音程:八度以内的自然音程,不含 变化音级。③音组:分解和弦及多音音组。和弦限定在原、转位

的大三、小三、减三和弦的范围内;不含变化音级。④节奏:节拍为 2/4、3/4 拍子,节奏型为                、

。⑤旋律:单声部。调式限定在 C 自然大调式、a 自然小调式以及中国 C 宫系统各五声性民族调式(不含调式变音)的范围内。节拍为 2/4、3/4 拍子;节奏为上述④节奏型。⑥音乐基础知识:初中七、八年级音乐教材(湖南文艺出版社)。

(4) 笔试时间 30 分钟。

(5) 笔试考生须知。①考生自备 2B 铅笔。根据播放的试题内容,按照题目要求选择正确答案。每小题连续播放三遍。考生按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听记方式,在答题卡上作答完成播放音


响给出的考试题。②书写工整,认真填写姓名、考号,不得在答 卷上做与答题无关的标记,否则一律算作弊。

(五)面试考试要求、形式和评分标准。

1. 考试目的:通过测量考生的身高、目测形象、语言交流、行走及简单的肢体动作等,鉴定考生的外在形象、语言表达、思维反应、肢体协调等方面情况。

2. 考试要求:

(1) 考生必须是五官端正,无兔唇,牙齿整齐。

(2) 考生必须左右手指没有残疾,大指和小指能伸开八度。

(3) 音乐专业考生身高男生净高不得低于 1.65 米,女生净

高不得低于 1.58 米3.考试形式。

(1)考生按考试顺序 3 到 6 人一组,脱鞋在试室门口测量身高。

(2)3 人或 6 人一组走到指定位置,听考官的指令做有关的肢体动作,回答考官有关问题。

(3)考官有权对每组考生问话的时间进行增加或减少。 4.评分标准。

面试满分 100 分,占专业总分的 5,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

(1) 身高符合规定标准、形象端正、口齿清晰、表达准确、肢体协调。

(2) 身高符合规定标准、形象端正、口齿较清晰、表达较


准确、肢体较协调。

(3) 身高符合规定标准,形象端正、口齿欠清晰、表达欠准确、肢体欠协调。

(4) 身高符合规定标准,形象端正、口齿不清晰、表达不清晰、肢体不协调。

(5) 身高不符合规定标准,形象端正、口齿清晰、表达清

晰、肢体协调。

(6) 身高不符合规定标准,形象端正、口齿不清晰、表达不清晰、肢体不协调。


附件 5

佛山市艺术特长生舞蹈专业考试说明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考生舞蹈表演技能的测评,鉴定学生的身体条件(开度、软度、弹跳)、动作的协调性和灵活性、节奏感以及表演水平,发现和选拔具备一定的学习舞蹈的条件和素养的考生。

二、考试科目及内容

(一)视唱练耳考试,具体要求与音乐考试大纲中《视唱练耳考试大纲》相同。

视唱练耳考试满分 100 分(含视唱 25 分和练耳 75 分),考生考试得分×25 计入总分。

(二)面试(身高、形象气质、语言等方面)。

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 1.70 米,女生不低于 1.62 米。面试满分 100 分,考生考试得分×5计入总分。

(三)初试考试内容。

(1) 基本功部分。

软开度(分值 30 分):竖叉、横叉、下腰。

(2) 能力部分。

跳跃(分值 10 分):原地跳(向上)、行进大跳。

旋转(分值 10 分):原地转、平转。

考生以五人一组按考试编排序号参加初试,初试满分 100


分,考生得分×35 计入总分。

(四)复试:

考生以个人展示形式参加考试,考生自选 2 分钟舞蹈段落,

舞类不限,但不含街舞及操化类的舞种。复试满分 100 分,考生得分×35 计入总分。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舞蹈专业考试成绩(由各科目合成,四舍五入取整数)=(初 试得分+复试得分)×35 +视唱练耳得分×25 +面试得分×5 。

三、考试形式及要求

(一)现场面试。复试考生自备 CD 光盘考试的舞曲音乐必须是第一首。考生也可用 MP3 播放器播放舞曲音乐。

(二)考试时,必须穿练功服,舞蹈鞋,不需穿演出服。

四、评分标准

(一)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软开度、弹跳能力)。

(二)表演连贯、完整。

(三)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

(四)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附件 6

佛山市艺术特长生美术专业考试说明

一、专业考试命题

(一)命题要求。

美术术科考试要求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 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应用能力。以上六个内容的测试,集中 体现在素描、色彩二门基础科目的考试中。

(二)命题目的、任务和内容。

通过素描的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对形体透视、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

通过色彩的考试,考查考生的色彩基础知识。对色彩的理解和色彩技法的表现能力。

考试内容范围:运用素描和色彩(水粉或水彩),表现石膏几何体以及各类静物。

(三)命题和评卷办法。 由市招办组织命题和评卷。二、考试要求

(一)考生准备工具:画板、画笔、颜料、水桶、橡皮擦等

绘画用具由考生自备。考生提前到达考点,凭准考证进入对应考场并根据抽签确定座位号入座。考生不得携带书籍、图片和通讯


工具等进入考场。

(二)考点提供用品:每考生一张凳子、每小组一组写生物或相关图片。试卷用纸:色彩考试提供 8 开水彩纸,素描考试提

供 8 开素描纸。

三、评分标准

(一)素描、色彩两项满分:200 分。

(二)素描:满分 100 分,其中:

1. 构图 占 20。

2. 透视与结构 占 30。

3. 形体塑造能力 占 25。

4. 表现技巧与效果 占 25。

(三)色彩:满分 100 分,其中:

1.构图

占 15

2.色彩关系

占 35

3.色彩造型能力

占 25

4.色彩技巧与效果

占 25


附件 7-1

佛山市艺术特长生音乐和舞蹈专业笔试考试考生须知

一、开考前 3 天内,初中学校报名点登陆佛山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打印佛山市艺术特长生音乐或舞蹈专业笔试考试准考证, 照片上加盖报名学校公章派发给考生。

二、以报名点为单位于考试当天 7:30-8:00 到艺术高中考点报到,考生须在考试当天开考前 20 分钟(8:10 分)凭准考证进入考场。

三、考试开考铃响后(8:30 分)禁止迟到的考生进入考场。四、考生进入考场除必要的文具(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

笔等)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 和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五、考生领到试卷(含问卷和答卷)后,检查有无缺页、 缺题和字迹不清等现象,如有,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

六、将条形码横贴在答题卷密封线内并核对条形码的考生 信息与准考证是否一致。

七、考生须在答题卷规定的位置上作答,问卷上作答的答 案无效。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息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


八、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试期间,考生不准随便说话, 不准敲击桌面等方式打节拍,不准随意离位走动;不准夹带、旁窥、抄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换卷传抄;不准冒名顶替。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 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不得扰乱考点及考场的秩序。

十、笔试结束后按考场工作人员指引到考场指定场室候考。


附件 7-2

佛山市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面试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以报名点为单位于考试当天 7:30-8:00 分到艺术高中体育馆门口报到,考生凭准考证(笔试)进入考点,领队教师凭报名点证明进入考点,严禁家长进入考点。

二、考生 8:30-9:00 分参加笔试考试,笔试结束后按考场工作人员指引到考场指定场室候考。考生在侯考区按照考试时段分区域就坐,保持侯考区安静,不允许在侯考区器乐练习及进行声乐训练,影响考场调度和考场秩序。

三、考生分时段参加专业面试考试

(1) 考生每一时段开考前 30 分钟进行专业面试考试签到,并由考场工作人员引领到艺术楼领取《佛山市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考试成绩登记表》进入相应考场参加考试。

(2) 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考试签到和规定时间段 内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考试结束后,考生必 须离开考试区域并回到考场指定场室休息。

(3) 考场根据考试进度及时调整各考试时段的时间,考生 务必留在考场指定场室内候考。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错过考试时间 的,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四、考生的《佛山市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考试成绩登记表》作为本次专业面试考试准考证使用,无此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成绩登记表上有考生个人信息及条形码,考生领取成绩登记表后务必进行核对。

五、考生须保管好《佛山市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考试成绩 登记表》,不能损坏、涂改“成绩登记表”上的条形码,否则影响成绩录入。

六、音乐考试考场只提供钢琴,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所 有自带乐器必须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考生姓名和学校信息,早上 7:30-8:00 前由家长送到南海艺术高中东门,在工作人员统一指引下安放到考场指定区域后,家长和带队老师必须离开考 场,考生乐器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调度。

七、考生不能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进入考场。严禁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考生一律不许化妆,服装得体,不穿校服及奇装异服。

八、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规则,考试过程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考生在工作人员提出警告仍不改正者,取消该科成绩。

九、考试时段内,考生将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穿插进行视 唱、声乐项、器乐项和面试科目考试。

十、考点不提供午餐,午餐由考生自行解决;考点中午开 放饭堂、体育馆等考场指定场室供考生休息。


附件 7-3

佛山市艺术特长生舞蹈专业面试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以报名点为单位于考试当天 7:30-8:00 分到艺术高中体育馆门口报到,考生凭准考证(笔试)进入考点,领队教师凭报名点证明进入考点,严禁家长进入考点。

二、考生 8:30-9:00 分参加笔试考试,笔试结束后按考场工作人员指引到考场指定场室候考。考生在侯考区(考场指定 场室)分区域、分时段就坐,保持侯考区安静,以免影响考场调 度和考场秩序。

三、考生分时段参加专业面试考试

(1) 考生每一时段开考前 30 分钟进行专业面试考试签到,并由考场工作人员引领到艺术楼领取《佛山市艺术特长生舞蹈专业考试成绩登记表》进入相应考场参加考试。

(2) 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考试签到和规定时间段 内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处理。考试结束后,考生必 须离开考试区域并回到考场指定场室休息。

(3) 考场根据考试进度及时调整各考试时段的时间,考生 务必留在考场指定场室内候考。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错过考试时间 的,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四、考生的《佛山市艺术特长生舞蹈专业考试成绩登记表》作为本次专业面试考试准考证使用,无此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成绩登记表上有考生个人信息及条形码,考生领取成绩登记表后务必进行核对。

五、考生须保管好成绩登记表,考生不能损坏、涂改“成 绩登记表”条形码,否则影响成绩录入。

六、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规则,服从考场工作人员指挥,考生在考场工作人员提出警告仍不改正者,取消该科成绩。考点不提供午餐,午餐由考生自行解决;考点中午开放饭堂、体育馆等考场指定场室供考生休息。

七、舞蹈专业初试和复试

(1) 考生分时段参加专业面试考试,考生于自己考试时段内分别参加初试、复试、视唱和面试科考试;考生先参加初试, 再参加复试。

(2) 舞蹈专业初试的考生由考点工作人员随机分为若干小组,以 10 人小组为单位进行考试。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穿体操服(舞蹈练功服)和舞蹈鞋。

(3) 舞蹈专业复试为个人展示的考生,考生自选 2 分钟舞蹈段落,舞类不限,但不含街舞及操化类的舞种。参加舞蹈专业复试的考生须自备伴奏音乐(可使用 MP3 等音乐播放器,如果出现不能播放等原因,用无伴奏方式表演),考生可穿舞蹈表演服。


附件 7-4

佛山市艺术特长生美术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一、开考前 3 天内,初中学校报名点登陆佛山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打印佛山市艺术特长生美术专业笔试考试准考证,照片上加盖报名学校公章派发给考生。

二、以报名点为单位于考试当天 7:30-8:30 到艺术高中考点报到,考生须在每科开考前 20 分钟(上午 8:40,下午 1:40) 凭准考证并根据自己的试室编号、组号和现场抽签确定的座位号对号入座。

三、专业考试使用条形码,考生在领到试卷后,先检查所 领试卷是否考生自己本人的,有否损坏,有损坏的需马上报告监考员更换。

试卷背面印有考生准考证号的条形码和考生姓名、毕业学 校等,考生不得损坏、涂改,否则该考卷作废。考生只允许在试 卷正面作画(即没有条形码的一面)。考生无需在试卷上填写姓名、考号,禁止在试卷上做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记号,否则该考卷 作废。

四、开考 15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开考 60 分钟后方能交卷离开考场。


五、考生不能携带任何参考资料进入考场。严禁携带通讯 工具进入考场。

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交头接耳,不得替别人作画,考试过程要听从监考员指挥。考生在监考员提出警告仍不改正者, 取消本次考试成绩。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员咨询,但不 能涉及绘画问题。

八、考生携带绘画工具要求:只能携带不大于 4 开画板(大

于 4 开的画板一律不得在考场使用)。画笔、颜料、水桶、橡皮 擦等素描、色彩写生用具一律自带。考试用纸一律由考点提供。  九、每场考试,考生须进行考试签到和交卷确认签名。

十、考生不准使用任何喷液,可以使用不高于 80cm 的简易画架。


本文来源与版权所有:佛山市招生考试
原标题:2022年佛山市艺术特长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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