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16〕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2〕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将初中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招生的主要依据,积极稳妥做好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更加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改善民生的需要,确保完成普通高中招生6600人,中职全口径送生5100人,招生3200人任务(其中全日制招生2000人,非全日制招生1200人),确保2022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2%以上。
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按照《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考试工作方案》(桂教规范〔2016〕4号)执行。
(二)考试科目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共七科,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采用“同堂分卷”模式进行。地理与生物科目在八年级下学期与学业水平考试同步组织,采用“同堂分卷”模式进行。笔试科目具体如下:
科目 | 形式 | 赋分(分) | 时间(分钟) | 说 明 | ||
语文 | 闭卷 | 120 | 150 | |||
数学 | 闭卷 | 120 | 120 | 考生只准带圆规、直尺、三角板等画图工具进入考场,不能使用计算器。 | ||
英语 | 闭卷 | 120 | 120 | 其中听力占30分,考试时间20分钟;笔试占9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 ||
物理 | 闭卷 | 100 | 90 | 不能使用计算器。 | ||
化学 | 闭卷 | 100 | 90 | 试题附部分相对原子质量。不能使用计算器。 | ||
道德与法治及历史 | 闭卷 | 120 | 120 | |||
道德与法治 | 历史 | 道德与法治 | 历史 | |||
60 | 60 | 60 | 60 | |||
地理 及生物 | 闭卷 | 120 | 120 | |||
地理 | 生物 | 地理 | 生物 | |||
60 | 60 | 60 | 60 |
(三)体育与健康科考查
体育与健康科考查测试项目为立定跳远、原地投掷实心球(自选一项)和广播体操两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市直学校由所在学校组织实施,于5月底前完成。具体操作办法按《防城港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科考查操作办法》执行。考查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成绩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缺考或考查不合格的考生省级示范高中不予录取。
(四)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
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由所在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市直学校由所在学校组织实施,于5月底前完成。具体操作办法按《防城港市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考查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成绩作为高中录取的依据,缺考或考查不合格的考生省级示范高中不予录取。
(五)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考查
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三科考查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考查相结合的形式,由各初中学校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于5月底前完成,考查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结果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
(六)考试时间
1.笔试科目考试时间
日期 | 时间 | 考试科目 |
6月24日 | 9:00—11:30 | 语文 |
15:00—16:30 | 物理 | |
6月25日 | 9:00—11:00 | 数学 |
15:00—16:30 | 化学 | |
6月26日 | 9:00—11:00 | 英语(含听力测试) |
15:00--17:00 |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 (同堂分卷) |
2.地理、生物考试时间
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于6月27日10:00-12:00进行。
(六)考试成绩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以分数制阅卷,成绩以等级制方式呈现。
1.总分成绩等级。以考试各科成绩(含本届八年级地理和生物折分及照顾分)的总和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我市教育资源状况划分以八个等级呈现:A+、A、B+、B、C+、C、D、E。
2.考试科目成绩等级。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分数成绩分别从高到低排序,按参考考生人数比例以八个等级呈现:A+、A、B+、B、C+、C、D、E。
3.学生考试的分数成绩和由此转换而成的等级成绩均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布考生原始分数,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据成绩给学校和学生排队、公布名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任何部门和学校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组织升学考试。
(七)命题、审题、评卷、统分和质量分析
由市教科所确定(依据自治区要求)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市直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价工作,接受投诉和举报,查处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各初中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领导和仲裁工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按《防城港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附件6)执行。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表现评定为A、B、C、D 四个等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学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和审核后,由学校按学生报名号或准考证号进行录入并上报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招生考试中心,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招生考试中心、市直学校于5月30日前上报市招生考试中心。
四、学业水平考试组织
(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的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防城港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许大俭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吴平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庭华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陈克徐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区志宁市教育局职成教科科长
陈振友市教科所负责人
黎浩市招生考试中心考试科副科长
钟宁市教育局基教科负责人
郑国泉市电化教学站干部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工作,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协调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基础教育科:负责牵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总体方案的制定和发布;负责制定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号顺序录入成绩)移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导入系统。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2.市教科所:负责笔试科目答题卡扫描、评卷、统分、考试质量分析评价工作;负责将笔试科目考试成绩移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导入系统。
3.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试卷的订制、条形码的打印分发、组织考试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市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和体育与健康考查办法并指导各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组织实施。
4.职成教科: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招、送生工作。
(二)报名、考点设置与组织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点设置、填报志愿与组织考试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学业水平考试报名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使用计算机辅助采集考生信息,所有考生相片采用数码相片。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从3月23日—4月7日,在校生统一在所就读学校报名,非在校生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2)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具备以下任意条件之一:
一是具有防城港市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的八年级(仅限报考生物、地理两科)和九年级学生。
二是具有防城港市户籍的应届、往届初中毕业生。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①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及其毕(结)业生
②已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
③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3)填报考生信息:考生要按规定如实填写本人的相关信息,特别是家庭地址和联系电话要详细准确。任何人不能将考生的家庭地址和联系人电话填为所读学校,若有违反,将追究违反者责任。
(4)报名费:执行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10〕418)号)文件规定标准。个别因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力缴交报名费的考生,可通过本人申请填写《防城港市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申请表》(附件4),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班主任核实,校内公示,报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经市招生考试中心审定后可以减免交报名费。
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可以免交报名费:①农村低保户(凭《低保证》);②烈属、孤儿、残疾人家庭(凭相关证明)。
2.考点设置
根据考生人数和初中校点相对集中、分片设置考点为原则,由各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出考点设置方案,经市招生考试中心审核同意后执行。
3.组织考试
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文化考试笔试工作由市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由各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招生考试中心具体实施。
五、初中毕业条件
(一)毕业
取得初中阶段正式学籍,综合素质评价达到C等以上(含C等),而且参加初中毕业水平考试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1.初中毕业水平考试总分等级及笔试学科成绩等级达到D等级以上(含D等);
2.学生某些初中毕业水平考试科目达不到毕业条件,但经所在学校组织补考后(由学生所在学校自主命题但不得收取补考费用)成绩达到及格者。
3.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三科考查考查成绩分合格。
(二)结业
取得初中阶段正式学籍,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发放毕业证书,仅发给结业证明书:
1.缺少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或综合素质评价为D等级者;
2.已修完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但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者;
3.学生某些初中毕业水平考试科目达不到毕业条件而又不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补考或补考后成绩仍然达不到及格者。
六、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防城港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基础教育科、招生考试中心、教科所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二)填报志愿
1.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考生填报防城港市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志愿需登录防城港市普通高中报名系统。考生志愿按两批填报。第一批次志愿为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第二批次志愿可填报除市北部湾高级中学外的其他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由学生个人在网上自行填报。7月1日-5日为考生志愿填报演练时间,演练填报的志愿不影响正式填报志愿和普通高中的录取。第一批次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9日8:00至17:00;第二批次其他高中学校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4日8:00至15日17:00。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14日8:00至9月3日17:00。
2.未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第二批次高中学校,已被第一批次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第二批次高中学校。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考生不能再修改志愿。
3.考生因没有手机或报名信息填报手机信息有误而无法网上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到防城港市教育局填报,地址:防城港市中心区万山路500号林业大厦三楼。
4.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可在填报志愿平台查询到自己本人参加防城港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成绩在所填报的高中学校所有考生的实时排名情况。考生本人总分成绩排名位于所填报的高中学校所有考生的实时排名在后20%录取计划人数时,填报志愿平台会有风险提示。
(三)录取依据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成绩等级、各考试学科成绩等级、体育与健康科考查成绩等级、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等级。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等级先后顺序和在同一总分等级内学科成绩高等级数量越多,录取投档排位越靠前的方式进行择优录取。
4.学生报考志愿。
(四)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必需坚持“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与升学地相统一”的原则,坚持考生自主选择学校、学校择优录取学生的“双向选择”原则,坚持公、民办学校按照统一招生时间的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1.各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得跨市域范围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学生。
2.综合素质评价为B等级以上者,省级示范性高中及一级学校方可录取;为C等级以上者,一般高中方可录取。缺少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或综合素质评价为D级者,一般高中不得录取。
3.体育与健康考查、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成绩作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重要依据。不参加体育与健康考查、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或体育与健康考查、物理、化学实验操作技能考查成绩不合格的,省级示范性高中不予录取。
4.八年级学生地理和生物成绩按学科总分30%计入该生下一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六市(南宁、钦州、北海、防城港、来宾、崇左)除南宁外,考生地理、生物科成绩由当地招生考试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八年级在籍学生不参加地理和生物考试的,下一年省级示范性高中不予录取。因转学、休学复学转入等原因未参加上年度八年级地理、生物科考试的学生,需报名参加今年八年级地理、生物科考试。
(五)录取办法
全市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全部通过网上阅档和录取。
1.全市高中学校分两个批次在网上招生
市北部湾高级中学为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只招录总分成绩A+的考生。其他高中学校为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各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录取,根据各校的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按1:1的比例投档。各录取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和场所审阅考生档案,确定拟录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交校长签名、盖学校公章,再送市教育局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2.投档办法
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投档。先投第一志愿;如第一志愿未能录取,方可投第二志愿的档。无志愿的不予投档。第一志愿录取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由市教育局高中招生领导小组依据第二志愿从高到低顺序予以补足。
3.录取时间
(1)市北部湾高级中学录取时间:7月10日10:00-12:00。
注册时间:7月10日下午至11日。录取结束后要及时发放录取通知书,及时组织报名、注册、缴费工作。
补录时间:7月12日上午8:00-12:00。
补录注册时间:7月13日。
(2)其他高中学校录取时间:7月16日8:00-17:00。
注册时间:7月17日-18日
补录时间:7月19日8:00-12:00
补录注册时间:7月19日下午至20日上午8:00-12:00
(3)核准学籍。所有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于7月20日将全部录取学生名册上报市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正式学籍。各高中学校在录取结束后要把所有网上已录取的学生导入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凡不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的考生如进入我市高中阶段就读将不能取得高中阶段学籍。
(六)照顾录取政策
1.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防发〔2007〕14号)的有关规定,户口在农村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报考市内高中,给予中考总分20分照顾分。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建立诚信计生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桂人口与计生组发〔2013〕1号)的有关规定,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双女结扎户的女儿及农村独生子女考生,给予中考总分20分照顾分。
3.军人子女录取按防城港市教育局、防城港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印发〈驻防城港市部队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的通知》(防教发〔2017〕14号)、《广西消防救援总队、教育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消〔2019〕28号)等有关政策执行,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4.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录取按防城港市教育局、公安局《关于制定〈防城港市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政策执行,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5.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支援湖北省医疗队员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81号),参加援鄂医疗队员子女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等级线,按所报志愿直接录取。(政策有效期至2022年底)
6.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等级线,按所报志愿直接录取。
7.华侨或归侨子女、港澳台籍子女、台湾籍青年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但不设照顾分或降等级录取。
七、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
(一)招生原则
普通高中根据自身办学特色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对象为在艺术、体育方面具有特殊潜能的特长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需经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各学校于5月20日前将本校体育、艺术生特长生自主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审批。
(二)招生报名
考生只能选取一所普通高中报考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自主招生考试,全市统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6日。报名办法详见相关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
(三)招生考试
体育、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考试全市统一于2022年7月9日在自主招生学校进行,考试项目及形式详见相关学校公布的招生方案。
(四)录取办法
自主招生学校根据考生体育、艺术考试成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自主招生学校招生方案拟定录取名单,在校内公示5天后报市教育局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自主招生统一于7月20日结束。
八、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
(一)招生范围。坚持职业教育“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的原则。招生范围包括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
(二)填报志愿。分为网上填报志愿和现场填报志愿两种方式。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网上填报志愿,也可直接到所报读的学校或报名点现场填报志愿;往届初中毕业生及其他报读人员可直接到所报读的学校或报名点现场填报志愿。
(三)录取办法。由各中等职业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录取。招收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实行全日制教育与非全日制教育并举。进一步规范招送生行为,严禁有偿招生、违规送生。
(四)录取时间。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可提前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开展,总体工作从5月份开始,录取时间在9月底结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7月14日8:00至9月3日17:00)。
(五)加强学籍管理。各中职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要严格按照电子学籍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录入工作,并确保学生信息资料的准确无误。各职校于10月中旬前将全部学生名册录入全区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待市、自治区逐级审核后确定正式学籍。
九、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和送生任务
根据自治区下达的任务,结合我市实际,今年全市计划招收普通高中新生7290人,招收中职学校全日制学生2300人,非全日制1530人,户籍地全日制中职送生(含市内、市外)计划5200人。高中阶段招、送生计划任务按《防城港市2022年秋季学期高中阶段招、送生任务分解表》(附件1)执行。
十、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一)严格落实招生公示制度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评价结果的使用等,提前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向考生公示办学条件、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新生录取名单、新生报到的起止时间等。
(二)严格招生计划和招生行为
1.各个普通高中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包括班级数和学生数)招生,高一年级一律不得出现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原则上不得出现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严禁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
2.继续落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辖区内初中学校的比例不低于50%的要求,市实验高级中学、市高级中学、东兴中学和上思中学按指令性计划内招生指标50%以上的比例分配给各县(市、区)初中学校,详见附件3:《2022年防城港市自治区省级示范高中50%指令性计划指标指定录取辖区初中学校人数计划表》。
3.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严禁设立初高中“直升班”,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违规跨市域范围招生,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特别是公参民学校要严格独立招生。
4.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普通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办学特色进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范围控制在市域或县域内,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自主招生对象为在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具有特殊潜能的特长生。自主招生安排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后进行,不得组织单独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的特长进行专业测试。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需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
5.全面取消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加分项目。
6.做好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民族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民教〔2022〕7号)的精神,我市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计划数195人,其中防城港市高级中学、上思中学、东兴中学分别计划招生50人,那良中学计划招生45人,民族班招生人数计入学校计划招生总数内;广西民族高中民族班招生15人,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2022年招生计划待国家民委和教育部下达后分配。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纳入全市学业水平考试招生工作,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招生管理,与普通班高中招生同批次录取,市内普通高中民族班学生录取线原则上不低于入读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广西民族高中民族班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农村户籍学生,录取线原则上不低于自治区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最低录取线。报读自治区直属部门和高校举办的公办普通高中民族班在所在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招生部门报名,7月20前,由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招生部门收集报送市教育局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
7.为了确保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顺利推进,从今年起,全市初中学校凭高中、中职录取通知书领取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于2022年8月31日前办理义务教育证书的,需学生提出书面申请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发。不再升学的初中毕业生集中10月份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教育,并推荐就业。
(三)加强学籍管理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籍管理,如实进行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学籍注册,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中等职业学校要利用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做好与中小学生学籍信息接续工作。要完善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等制度,特别要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中高职贯通办学、城乡联合办学、非全日制学生的招生录取管理。中等职业学校联合办学招生,计入学生学籍所在学校招生人数,不能作为另一合作学校招生人数重复统计。
(四)严格监控制度
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纠风办、监察委、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队伍,对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社会监督。严禁各高中学校发布虚假招生信息、争抢生源等恶性竞争行为;严禁各高中学校与中介机构、初中学校负责人和班主任、教师进行违规有偿合作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学校领导或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五)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各校要广泛宣传《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等有关规范招生工作文件及《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3 号)精神,避免考生及家长因政策了解不到位带来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学生切身利益和教育稳定局面。
附件:1.防城港市2022年秋季学期高中阶段招、送生计划任务分解表
2.防城港市2022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招生信息表
3.2022年防城港市自治区省级示范高中50%指令性计划指标指定录取辖区初中学校人数计划表
4.防城港市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申请表
5.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民族班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6.防城港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附件1:防城港市2022年秋季学期高中阶段招、送生计划任务分解表
初三毕业生人数 | 高三毕业数 |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 | 市内中职招、送生计划数 | 市外中职送生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毕业班数 | 毕业人数 | 招生班数 | 招生总数 | 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数 | 精准脱贫招生数 | 民族班招生数 | 增减班数 | 送生数 | 全日制招生数 | 非全日制招生数 | 送生数 | |||||
市高级中学 | 21 | 1257 | 22 | 1200 | 60 | 50 | 1 | 冯俊杰 | ||||||||
市实验高级中学 | 18 | 1040 | 19 | 1000 | 50 | 1 | 赵国宝 | |||||||||
防城中学 | 13 | 879 | 16 | 800 | 40 | 3 | 黄安卫 | |||||||||
上思中学 | 20 | 1029 | 22 | 1100 | 55 | 50 | 2 | 林万比 | ||||||||
东兴中学 | 18 | 893 | 20 | 1000 | 50 | 50 | 2 | 梁立忠 | ||||||||
北部湾高级中学 | 20 | 1073 | 20 | 1080 | 0 | 龙明洲 | ||||||||||
防城区那良中学 | 3 | 150 | 4 | 200 | 10 | 45 | 1 | 熊昭传 | ||||||||
市新时代高中 | 7 | 343 | 16 | 800 | 9 | 万宇婷 | ||||||||||
东兴京华外国语学校 | 0 | 0 | 2 | 110 | 0 | 2 | 刘佳 | |||||||||
市理工职业学校 | 1800 | 1000 | 许富繁 | |||||||||||||
东兴市职业学校 | 200 | 230 | 冼连军 | |||||||||||||
上思县职业学校 | 300 | 300 | 刘海星 | |||||||||||||
市一中 | 566 | 280 | 90 | 70 | 陈永棠 | |||||||||||
市二中 | 259 | 128 | 20 | 10 | 袁春燕 | |||||||||||
防城港外国语学校 | 198 | 98 | 0 | 0 | 陈小丽 | |||||||||||
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2763 | 1369 | 380 | 1100 | 林国文 | |||||||||||
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3032 | 1502 | 420 | 360 | 曾庆仪 | |||||||||||
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1975 | 978 | 290 | 230 | 吴艺泰 | |||||||||||
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5923 | 2935 | 1000 | 1230 | 郑云辉 | |||||||||||
合计 | 14716 | 120 | 6664 | 141 | 7290 | 265 | 195 | 21 | 7290 | 2300 | 1530 | 2200 | 3000 |
说明: 1.初三毕业生人数以各地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核准的2022年基础教育统计报表数为准。2.招生指标列入年度绩效考评时,以下达给上思、东兴职校的招生数作为对上思县、东兴市的考评标准。3.各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于6月15日前将辖区初中中职送生任务分解表(参照往年)发至fcgzjk@***邮箱。
附件2.
防城港市普通高中信息 | 计划招生数 | 填报志愿时间 | 录取时间 | 备注 | ||||||||||
学校代码 | 学校名称 | 招生批次 | 学校等级 | 录取条件 | ||||||||||
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等级 |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 体育与健康 | 物理实验操作 | 化学实验操作 | 普通生 | 艺体生 | 合计 | |||||||
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 | 第一批 | A+ | B及B等及以上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1060 | 20 | 1080 | 7月9日8:00至17:00 | 7月10日上午10:00-12:00 | 体育、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考试,全市统一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6日考试全市统一于2022年7月9日在自主招生学校进行。 | ||
防城港市实验高级中学 | 第二批 | 省级示范性高中 | B+及以上 | B及B等及以上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950 | 50 | 1000 | 7月14日8:00至7月15日17:00 | 7月16日8:00-17:00 | ||
防城港市高级中学 | 第二批 | 省级示范性高中 | B+及以上 | B及B等及以上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1140 | 60 | 1200 | ||||
上思县上思中学 | 第二批 | 省级示范性高中 | B+及以上 | B及B等及以上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1045 | 55 | 1100 | ||||
东兴市东兴中学 | 第二批 | 省级示范性高中 | B+及以上 | B及B等及以上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950 | 50 | 1000 | ||||
防城港市防城中学 | 第二批 | 一级高中 | B+及以上 | B及B等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760 | 40 | 800 | ||||
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中学 | 第二批 | 一般高中 | B+及以上 | C及C等级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200 | 10 | 200 | ||||
防城港市新时代高级中学 | 第二批 | 一般高中 | 不限 | C及C等级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800 | 0 | 800 | ||||
东兴市京华外国语学校 | 第二批 | 一般高中 | 不限 | C及C等级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110 | 0 | 110 | ||||
合计 | 7005 | 285 | 7290 |
防城港市2022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招生信息表
附件32022年防城港市自治区省级示范高中50%指令性计划指标指定录取辖区初中学校人数计划表
县(市、区)市直属 | 初中学校 | 2022年春季学期九年级人数 | 50%指令性计划指标指定录取人数 | |||
市实验高级中学 | 市高级中学 | 东兴中学 | 上思中学 | |||
市直属 | 市第一中学 | 566 | 38 | 46 | 38 | 42 |
市第二中学 | 259 | 18 | 21 | 18 | 19 | |
防城港市外国语学校 | 198 | 13 | 16 | 13 | 15 | |
小计 | 1023 | 69 | 83 | 69 | 76 | |
上思县 | 上思县实验中学 | 707 | 48 | 58 | 48 | 53 |
上思县二中 | 403 | 27 | 33 | 27 | 30 | |
上思县民族中学 | 681 | 46 | 56 | 46 | 51 | |
思阳镇中 | 480 | 33 | 39 | 33 | 36 | |
叫安初中 | 207 | 14 | 17 | 14 | 15 | |
在妙初中 | 129 | 9 | 11 | 9 | 10 | |
公正九年制学校 | 73 | 5 | 6 | 5 | 5 | |
华兰九年制学校 | 83 | 6 | 7 | 6 | 6 | |
小计 | 2763 | 188 | 227 | 188 | 206 | |
东兴市 | 北仑河中学 | 318 | 22 | 26 | 22 | 24 |
东兴市第二中学 | 1458 | 99 | 119 | 99 | 109 | |
京族学校 | 111 | 8 | 9 | 8 | 8 | |
江平中学 | 433 | 29 | 35 | 29 | 32 | |
马路中学 | 193 | 13 | 16 | 13 | 14 | |
松柏中学 | 252 | 17 | 21 | 17 | 19 | |
东兴市实验学校 | 266 | 18 | 22 | 18 | 20 | |
东兴市京华外国语学校 | 1 | 0 | 0 | 0 | 0 | |
小计 | 3032 | 206 | 248 | 206 | 226 | |
港口区 | 市第四中学 | 361 | 25 | 29 | 25 | 27 |
公车中学 | 291 | 20 | 24 | 20 | 22 | |
光坡中学 | 274 | 19 | 22 | 19 | 20 | |
企沙镇中学 | 400 | 27 | 33 | 27 | 30 | |
市桃花湾中学 | 386 | 26 | 31 | 26 | 29 | |
市金湾中学 | 197 | 13 | 16 | 13 | 15 | |
港口区阳光实验学校 | 66 | 4 | 5 | 4 | 5 | |
小计 | 1975 | 134 | 160 | 134 | 148 | |
防城区 | 市第三中学 | 1186 | 82 | 97 | 82 | 89 |
市第五中学 | 651 | 44 | 53 | 44 | 49 | |
市第六中学 | 606 | 41 | 49 | 41 | 45 | |
市第七中学 | 374 | 25 | 30 | 25 | 28 | |
茅岭中学 | 296 | 20 | 24 | 20 | 22 | |
滩营中学 | 327 | 22 | 27 | 22 | 24 | |
平旺中学 | 182 | 12 | 15 | 12 | 14 | |
大菉中学 | 392 | 27 | 32 | 27 | 29 | |
那勤中学 | 192 | 13 | 16 | 13 | 14 | |
扶隆中学 | 126 | 9 | 10 | 9 | 10 | |
峒中中学 | 160 | 11 | 13 | 11 | 12 | |
那垌中学 | 223 | 15 | 18 | 15 | 18 | |
板八中学 | 155 | 11 | 13 | 11 | 12 | |
那梭中学 | 227 | 15 | 18 | 15 | 17 | |
江山中学 | 310 | 21 | 25 | 21 | 23 | |
华石中学 | 136 | 9 | 11 | 9 | 10 | |
那良中学 | 380 | 26 | 31 | 26 | 28 | |
小计 | 5923 | 403 | 482 | 403 | 444 | |
合计 | 14716 | 1000 | 1200 | 1000 | 1100 |
说明:1.指定到初中毕业生学校录取人数占指令性计50%;
2.“指令性计划指标指定录取人数”是指在进行指令性计划录取时对该校录取人数不得少于该数;
3.此表以2022年春季学期九年级在校生人数为基数进行名额分配。
附件4
防城港市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报名费申请表
学校: 班级: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身份证号 | 家庭住址 | |||||||||||||||
家庭类型:□双亲家庭□单亲家庭□离异家庭□孤儿 | 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 □ 是□否 | ||||||||||||||
学生类型(可多选)□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库区移民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结扎户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
家庭经济状况 | 户籍性质 | A城市B县镇非农 B农村 | 主要收入来源 | |||||||||||||
近三年是否获得过政府资助 | □ 是□否 | 联系电话 | ||||||||||||||
家庭年收入 | 家庭人口总数 | 人均月收入 | ||||||||||||||
申请理由 |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 |||||||||||||||
班委会推荐意见 | 负责人:公章: | |||||||||||||||
学校初审及公示结果 | 校长:公章: | |||||||||||||||
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审核意见 | 负责人:公章: | |||||||||||||||
市教育局意见 | 负责人:公章: |
备注:1.减免报名考试费的学生名单,需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本表一式三份,学校、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市招生考试中心各执一份。
附件5
2022年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广西民族高中民族班拟录取名单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 录取学校 | 姓名 | 民族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户籍所在县(市、区) | 学籍所在中学 |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 | 邮寄录取通知书详细地址 |
联系人:联系电话:
附件6
防城港市2022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2〕2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全市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我市实施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评价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市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基教科、教研室、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制定评价方案,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的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投诉与举报,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二)各校要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5至7人,在校内公示7天,经公示后于5月10日前报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备案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与操作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评价工作中的问题,保证评价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认定评价的结果。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以班为单位进行。初中毕业年级每个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负责对本班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班级评价小组由本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成,成员3人或5人,由班主任任组长。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有充分的了解,而且要为人公正、诚信。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名单需经本班学生认可,并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审查确定后公示。
评价机构的工作人员要公正、遵规、诚信地开展评价工作,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凡违规者一经查实,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者,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评价内容和方法
(一)评价内容
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的学生基础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确定五方面评价内容: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2.学习能力;3.交流与合作;4.运动与健康;5.审美与表现。
(二)评价程序和方法
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要在5月15日前将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和公示制度、申诉与举报制度、诚信与监督制度等相关机制和要求在校内显著位置公布,并向学生及其家长作明确的说明和解释,指导学生和教师按下面程序和方法开展评价工作。
1.自我评价
学生本人根据评价内容和评定标准,结合自己的表现,客观地进行自我评价。
2.同学互评
以学习小组为单位,根据评价内容和评定标准,采取无记名投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客观、公正地给小组成员评定等级。
3.班级评价
班评价小组参照学生自评和互评结果,依据学生的日常表现,根据评价标准,通过集体讨论,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等级评价,并写出综合性评语。如出现重大评价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仲裁后作出最终决定。班评价结果是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最终结果。
四、评价结果的呈现和使用
(一)评价结果的呈现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呈现分为两部分:第一,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给予整体描述,注意突出其个性特点和发展潜能;第二,等级评价。分别用A、、C、D四个等级呈现出其不同的发展状况。综合素质表现很好的,评为A等;表现好的,评为等;表现一般的,评为C等;表现不好的,评为D等。各地可结合学校实际确定各等级学生的比例。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评价为D等时应极其慎重,不允许超过5%。
综合性评语是在等级评定的基础上,对学生综合素质客观、公正的整体性描述,应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经班级评价小组讨论通过后填写。
班级评价结果要在班内张贴公示10天。如有异议者,应在公示期间内向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投诉;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在接到投诉后5天内作出终结性答复。评价结果在公示无异议后,记入学生个人档案,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盖章确认。
(二)评价结果的使用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阶段学校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时必需对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兼顾考虑,择优录取,坚决打破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招生的传统做法。原则上自治区省级示范高中和自治区一级高中所录取的指令性计划内新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必需达到A或B等级;一般高中应达到C等级以上(含C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有关信息及相关材料,由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负责收集后上交到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归入学生招生录取档案,以用作高中招生录取时的重要依据。
(三)评价结果录入及上报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各初中学校按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号顺序进行录入,并上报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招生考试中心),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招生考试中心)于5月30日前上报市招生考试中心。
附6-1
防城港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学校:
学生 姓名 | 性别 | 所在 班别 | |||||||||||
评价 维度 | 评价要点及要求 | 等级标准 | 自评 | 互评 | 班级评定 | ||||||||
A | C | D | |||||||||||
思想品德 | 1.爱党爱国,有理想信念,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仁爱友善。 | 表现 好符合要求 | 表现较好 基本符合 要求 | 表现一般 | 表现不好 | ||||||||
2.有公民意识,自觉履行权利义务,遵守公德,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 |||||||||||||
3.文明礼貌,尊敬师长, 关心同学,乐于助人。 | |||||||||||||
4.自尊自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有远大理想,勤奋上进。 | |||||||||||||
学业水平 | 1.具有乐于学习、勤于学习的学习态度和学风,学习的积极性高、主动性强。 | 学习 能力 强成绩好 | 学习能力较强成绩较好 | 学习能力及成绩一般 | 学习 能力 及成 绩很 差 | ||||||||
2.养成自主和合作学习、独立思考、善于反思的习惯,掌握基本的学习方法。 | |||||||||||||
3.具有独立获取知识、运用知识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 |||||||||||||
4.平时各文化学科的学习及考试成绩好。 | |||||||||||||
评价 维度 | 评价要点及要求 | 等级标准 | 自评 | 互评 | 班级评定 | ||||||||
A | C | D | |||||||||||
社会实践 |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科技创新活动,具有与人交流的愿望,具有健康心态和性格,具有集体意识和团队精神,能尊重并理解他人,能与他人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在学习中主动与他人交流和合作,能在集体活动中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 | 交流 与合作的能力 强 | 较强 | 一般 | 交流与合作能力严重欠缺 | ||||||||
身心 健康 | 1.积极参与体育活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健康的心态。 | 积极性高 能力 强成绩好 | 积极性较高能力较强成绩较好 | 一般 | 无积极性运动能力及成绩很差 | ||||||||
2.具有基本的运动技能,体质良好。 | |||||||||||||
3.体育测试及平时体育成绩好。 | |||||||||||||
艺术素养 | 1.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辨别美丑的能力,做到语言美、行为美、仪表美、生活环境美。 | 积极性高 能力 强成绩好 | 积极性较高能力较强成绩较好 | 一般 | 无积极性艺术能力及成绩很差 | ||||||||
2.对艺术学习有兴趣,积极参与各种艺术活动。 | |||||||||||||
3.平时美术与音乐学习成绩好。 | |||||||||||||
综合 评价 等级 | |||||||||||||
综合 评语 | 班级评价小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学校 确认 | 学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
说明:成绩录入后,请各学校将此表连同录入信息一并交到当地县(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教育股存档。
附6-2
2022年防城港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汇总表
报名人数共人,其中A等级人数为人,占%;B等级人数为人,占%;
C等级人数为人,占%;D等级人数为人,占%。
单位(盖章):填报人:填报日期:202年月日
报名号 | 姓名 | 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 备注 |
备注:1.各学校负责录入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号顺序录入),汇总发送至各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各县(市、区)招生考试中心汇总后,于5月30日前发送至市招生考试中心:fcgjyj@***。
2.综合素质评价等级为A、B、C、D四个等级,录入其他成绩无效。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