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9+3”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根据《四川省2022年高职学校面向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命题、单独考试、单独录取”。
二、招生对象、专业及计划
(一)招生对象: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免费教育计划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编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别 | 收费标准(学费) | 备注 |
01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教育类 | 3700元/年 | 涉藏州县 |
02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教育类 | 3700元/年 | 大小凉山彝区县 |
(三)招生计划:教育厅原则上按涉藏州县和大小凉山彝区县“9+3”考生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90%分别下达。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应为符合四川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内地“9+3”学校应往届“9+3”毕业生。同时还应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考生号。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以及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将不能录取到我校学前教育专业。
3.依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原则上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应为教育类相关专业。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2022年4月6日8:00至4月8日17:00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cn),点击进入“9+3”单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与缴费
1.资格审查。考生的基本信息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统一采集。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将考生信息送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核准名单于2022年4月18日前在学校网站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校“9+3”高职单招考试。
2.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2022年4月18日至25日期间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中“9+3”报名系统,网上缴纳130元报
名考试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9+3”高职单招,不予安排参加考试。
(四)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的考生须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9+3”报名系统中网上打印《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9+3”高职单招报名表》和准考证。
(五)现场确认
考生应于2022年4月25日携以下材料到学校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确认。
1.《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9+3”高职单招报名表》;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3.申请免试的考生还应提交《四川省2022年“9+3”高职单招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实行“文化+技能”的考试评价办法。文化知识综合笔试(150分)+技能测试(150分),总分300分。
(二)考试内容
1.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考试内容为德育、语文、数学三部分合卷考试,总分150分,其中德育60分、语文60分、数学30分。参照《四川省高职院校面向藏区、大小凉山彝区“9+3”毕业生单独招生文化知识综合笔试考试大纲》命题。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大纲
测试项目 | 测试内容 | 测试要求 | 分值 | 时间 | 备注 |
普通话朗读 | 由学生现场抽取 1篇300字以内 的短文,进行朗 读 | 声、韵、调读音准确,轻声、儿化、变调发音自然 | 20 | 3分钟 | 在普通话水平测试朗读短文60篇中 |
停连、重音、语调、节奏等处理恰当 | 20 | ||||
朗读自然流畅 | 20 |
节选 | ||||||
钢笔字书写 | 考生根据提供的试卷进行书写 | 书写注意起笔落笔,用笔富有变化 | 10 | 5分钟 | ||
字体结构平正均匀,笔画清楚到位 | 10 | |||||
字距行距安排合理,整体布局美观 | 10 | |||||
三选一 | 音乐 | 考生自行准备一首歌曲演唱或使用乐器进行演奏 | 演唱、演奏熟练、完整,自然流畅 | 20 | 3分钟 | 学校提供电子钢琴,其他乐器请自备 |
能正确处理歌曲速度、力度、强弱、快慢,能准确表现乐曲风格特点 | 20 | |||||
演唱、演奏富有情趣和感染力 | 20 | |||||
舞蹈 | 考生自选幼儿舞 蹈、民族舞蹈或 是其他舞种片段 进行表演 | 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 20 | 3分钟 | 自备伴 奏U盘, 不得使 用手机 播放 | |
节奏准确,与音乐风格一致 | 20 | |||||
表现力好,表演舒展、流畅 | 20 | |||||
美术 | 在提供的画纸上 使用2B铅笔完 成独幅主题绘 画,自选主题,内容不限 | 造型优美、特征明确 | 20 | 3分钟 | ||
线条流畅 | 20 | |||||
构图美观 | 20 | |||||
合计 | 150 |
(三)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日期 | 时间 | 科目 |
2022年4月26日 | 9:00-11:30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 |
13:00-18:00 (测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技能测试 |
(四)考试地点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号)。
五、录取
(一)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考试结果及分专业招生计划,依据总成绩(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和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涉藏州县、大小凉山彝区县考生分别录取。
2.考生必须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技能测试方具有录取资格,文化知识综合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学校将不予录取。
3.若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文化知识综合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德育、语文单科
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4.普通类“9+3”高职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照顾政策。
(二)有关事项
1.学校于4月28日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4月28日18点前向学校教务处申请查分(查询电话:0839-3342244)。
2.拟录取考生名单于5月8日至5月14日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3.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本次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则应在公示期间本人持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未办理放弃录取手续的考生视为同意学校录取意见。
4.因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而产生的缺额,学校将不再补录。
5.“9+3”高职单招考生录取通知书将于2022年8月与统招考生一同寄发。
6.“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有关高职院校不具可比性。
(三)免试录取
参加“9+3”高职单招的考生,在内地“9+3”学校就读期间参加教育部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9+3”毕业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免试进入我校招生专业学习。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9+3”高职单招报名,须在考试时间前向我校提交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拟免试录取考生报省教育考试院审定后,办理录取手续。
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9+3”高职单招考试。
六、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 事项 |
3月29日前 | 学校公布招生章程 |
4月6日8:00至4月8日17:00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报名及填报志愿 |
4月18日前 | 考生资格审查及公布审查合格名单 |
4月18日至25日 | 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 |
4月25日9:00—18:00 | 考生到校现场确认,提交相关材料 |
4月26日 | 文化知识综合笔试:9:00—11:30 技能测试(测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
4月28日 | 考生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 |
当天可向学校教务处申请查分。 | |
5月8日至5月14日 | 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 |
公示期结束后 | 学校向考试院报送公示无异议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
七、自我约束机制及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和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9+3”高职单招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学校单独招生工作实行“招考分离”原则。凡有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 报考的学校教职工,不得参与当年单独招生考试考务和录取工作。
(四)凡在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疫情防控
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四川省及广元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入校时须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入校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扫描“场所码”,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其他防疫要求,以学校发布新公告为准。
九、其他事宜
(一)往届“9+3”毕业生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缴纳相关报名考试费用,应届毕业生由各内地“9+3”学校在“9+3”专项就业工作经费中统一开支。
(二)“9+3”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就读高职期间,不再享受“9+3”中职免费教育计划有关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纳入高等教育学生资助体系。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三)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四)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学校单独招生负责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学校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号
招生咨询电话:(0839)3305296/3300826/3342339/3306110(传真)
考务咨询电话:(0839)3307103
监督电话:(0839)3372374
学校招生网址:http://zsw.***.cn
微信扫一扫
咨询技校问题
微信扫码
咨询技校问题
①由于各方面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原文内容调整与变化,本网如不能及时更新或与相关部门不一致,请网友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③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及个人隐私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邮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