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及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 为做好北京航 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交通学院”)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 保证招生 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特制定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具体 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招生过程中的工作部署和组织管理, 成立 并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工作。
(二) 各系成立博士生招生考核小组
根据学校招生政策及要求, 各系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一 般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专业) 或相近学科(专业) 的博士生 导师组成, 对参加复试的申请人进行学术水平考查及思想政治和 道德品质的考核。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指导下, 具体实施复试相关工作。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 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 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的纪律 督查。具体成员如下:
二、报考要求
报考考生请仔细阅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yzb.***.cn/info/1036/2492.htm)及其相关文件,须满足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及学院的其他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 热爱祖国, 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成绩优秀,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 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 科研能力;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收学历研究生
体检工作标准》(http://yzb.***.cn/info/1035/1192.htm)要求;
4. 硕博连读考生报名时须为已完成所在学院规定课程学习 的北航在学学历硕士研究生(不含应届硕士毕业生), 且须获得 硕士生导师和硕士所在学院同意。
(二) 申请考核考生还需满足:
1. 拥有硕士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
2. 具有研究潜质, 有从事科研工作的热情, 有创新能力和良 好的基础;
3. 对于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 须对工程技术有浓厚兴 趣,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或为所在单位承担重大、重点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骨干。
三、招生方式
交通学院 2022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为硕博连读和申请考 核,两种招生方式分开进行。
招生专业为车辆工程( 080204 )、道路与铁道工程(082301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082302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082303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082304 )、 新能源汽车工程(0823J8 )、 适 航技术与管理( 0823J9 )、机械(085500 )、交通运输( 086100 ), 以上专业共计招生约 29 名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4 名全日 制专业学位博士(终招生名额以学校正式下达为准, 各专业招 生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北航博士研究生 网上报名通过 中国研 究生招 生信息 网()进行, 报名系统将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12:00 。 请考生点击网站页面右上角“博士网报”,注册学信 网账号并登录, 阅读教育部公告和考试承诺书, 按照网站提示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生成报名号并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 方视为完成网上报名)。
考生需在 2022 年 1 月 15 日 12:00 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 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含缴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 发改[2012]1358 号), 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名考试费为 200 元/人, 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 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已支付的报 名考试费恕不退还(复试过程不另行收取复试费)。报名过程中 考生须务必填写详细有效的通讯地址, 必要时用于向考生寄发重 要材料。
(二) 材料准备
考生须按照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A 类材料: 报名信息表、专家推荐意见、成绩单、硕士学生 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现实表现材料、 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1. 完成网上报名后, 系统生成的报名信息表, 须填写完毕本 人自述, 并有考生学习或工作所在单位相关部门意见和考生本人 签署承诺。往届生若无工作单位, 则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盖章即 可。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需填写《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申请表》(见附件 1 );
2. 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 的专家) 的推荐书,须有专家亲笔签名(模板见附件 2 );
3. 在校生提交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成 绩单原件; 往届生提交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 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若无 工作单位, 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硕士课程成 绩单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4. 在校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须复印封面、个人信息页和注 册章页),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或者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
5. 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须扫描在同一 页上,要求照片和信息清晰);
6. 考生现实表现(见附件 3 )。应届生由硕士所在高校的院、 系、所、中心等思政相关部门出具并给出结论; 非应届生由人事 档案所在单位政治部门或人事部门(若无工作单位, 请档案管理 部门根据考生人事档案中有关记录填写)出具并给出结论。负责 人须签字及加盖公章;
7. 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4 );
8. 考生本人签字的《身体健康情况说明》(见附件 5 )。
B 类材料: 业务水平证明材料:
1. 外语水平证明相关证书扫描件;
2. 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 1 份), 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 论文开题报告、研究工作进展情况, 申请硕博连读考生提交研究 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3. 创新成果支撑材料。例如, 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本人论文所在目录页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已录用学术论文的录用 通知、论文首页复印件; 科研、竞赛奖励证书或专利授权书复印 件;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学术水平与能力的材料等;
4.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科学研究计划( 3000 字)。
(三)材料提交
考生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分别提交电子版材料和纸质 版材料, 所有资料提交后概不退还。考生须确保所填信息的真实、 完整和正确, 若出现信息填写错误, 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对在 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 不论何时, 一 经查实, 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 将 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1. 电子版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含缴费)后, 考生须于 2022 年 1 月 15 日中午12:00 前通过“ ”提交所有电子版材料, 逾期不再受理。
请将全部申请材料扫描件按 A( 1~8 )+B( 1~4 )顺序合并为 1 个 PDF 文件, 按照“2022 博士- 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 - 申请 专业代码及名称-硕士学校-姓名-拟报导师”的格式命名, 并在规 定时间内按照要求通过志愿填报系统上传。
注意: ( 1 )请严格按照以上格式进行 PDF 命名, 文件大小 建议压缩至 20M 以下,资格审查时将直接按照文件名将电子版 材料分成不同考核方式分别评审, 若由于命名问题导致资格审查
未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 )如确不便于使用扫描仪, 可使用苹果手机备忘录自带扫描功能, 或安卓手机桌面扫描 App(如扫描王)等进行扫描,确保扫描件质量。
2. 纸质版材料提交
考生须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中午 12:00 前将全部申请材料纸 质版寄(送)达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南三街 9 号北京航空航 天大学沙河校区主楼 A404 办公室(邮政编码: 102206,收件人: 交通学院张老师, 联系电话: 010-61716617,请使用顺丰快递邮 寄,不接受顺丰同城或闪送)。
请将全部申请材料按 A( 1~8 )+B( 1~4 )顺序排列好装入档 案袋中(统一用 A4 纸, 不装订, 可用长尾夹) ,档案袋封面写 明“2022 博士- 申请考核(或硕博连读)- 申请专业代码及名称-学 校-姓名-拟报导师”。
提交的材料须与网上提交的相关附加材料保持一致, 一经发 现不符者,报名、考试或录取资格无效。
五、选拔流程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对通过资 格审查的考生组织综合考核, 考核总成绩由资格审查成绩和综合 考核成绩共同组成。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的综合考核时间分别另 行公布。
(一)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包括考生的外语水平证书、 本科及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阅书, 应届硕士毕业 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申请硕博连读考生研究工作进展情况报 告) 、考生参与科研、取得创新成果及专家推荐意见、攻读博士 期间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 对考生的外国语、基础知识和专业知 识做出综合评价(每项均为百分制,单项低于 60 分即视为资格 审查未通过) ,评价合格者方可参加综合考核。资格审查结果将 在学院网站公示。
(二)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满分 300 分, 以面试成绩为准, 笔试结果不计入终考核成绩。综合考核 侧重对考生学术水平、专业知识、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综合素质的深度考查。考生随机分组, 具体分组名单将在交通学院网站(http://transportation.***.cn/)公布;复试平台测试时间另行通过邮件通知, 考生须按照综合考核方式及要求要求 提前做好复试平台测试准备。
1.笔试: 考查专业英语水平。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 300 分, 面试成绩不及格者(单项 低于 60 分)不予录取。每名考生面试时长总计不少于 20 分钟, 面试全程录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 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不计 分)、专业知识( 100 分) 、英语口语( 100 分) 和综合素质( 100分)四部分。
( 1 )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 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 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为性结构化测试。该项考核不 计入总分,但作为面试重要参考依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专业知识:相关学科基础理论、实验技能及综合应用 知识的能力;学术思想和创新意识等。
(3 )英语口语。
(4 )综合素质:科研经历及科研道德,对本学科前沿了解 程度,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三) 拟录取公示
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根据 考生报考导师招生指标,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的办 法给出每位招生导师的拟录取名单, 报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审定后在学院网站进行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的公示。 若总成绩相 同, 则依据考生综合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若考 生综合考核面试成绩相同, 则依据考生综合考核面试成绩中的专 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英语口语依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考 生放弃拟录取资格, 则对应招生导师依次顺位递补录取下一名各 项成绩合格的考生。
强军计划等定向就业类博士研究生的录取应当符合学校的相关规定(http://yzb.***.cn/info/1036/2492.htm)。
(四)时间节点
第一批: 网上报名及接收材料时间为 2022 年 1 月 10 日 12:00 至 2022 年 1 月 15 日 12:00,网上报名、 缴费和接收材料全部完 成后视为报名成功。 资格审查结果、 综合考核名单和时间安排将 于 2022 年 1 月 17 日左右在学院网站公布。
第二批: 根据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招生过程中, 交通学院将根据学校下达给学院的招生指标数 以及第一批录取人数确定是否进行第二批招生。如第一批招生后 尚有名额剩余, 学院将组织第二批报名招生工作, 直至学校下达 名额用完为止; 如第一批招生后已无名额剩余, 学院将不再组织 第二批招生。
六、综合考核方式与要求
我院 2022 年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综合考核工作线下进行, 申请考核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 网络远程综合考 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 安装网络面试平台软件
学院采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复试平台, Zoom 会议作为备选 平台, 请考生提前下载安装, 并按照学院后续邮件通知配合完成 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软件的测试。
Zoom 会议下载地址: https://www.***.cn;
(二) 网络面试应具备的设备及网络要求
1. 考生设备要求: 考生需要配备两台复试设备, 其中一台设备建议为具有视频通话功能的电脑, 用于拍摄考生正面, 该设备 的音频和视频必须全程开启; 另一台设备可以是电脑或手机, 从 考生后方 45°拍摄,确保考生方圆 1.5 米的环境可被收入镜头, 且考生主机位电脑全屏清晰可见。该设备视频必须全程开启, 关 闭音频。请保证设备电量充足, 或外接电源线缆。如有需要, 考 生可增配三脚架或者手机架。
2. 考生网络要求: 建议全程在宽带网络及相应的 WIFI 下完 成,如确需使用 4G 网络,请保障 4G 网络畅通且不受闹铃、来 电及其他即时通信软件的干扰,并注意留有充足的流量。
特别说明: 考生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 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 则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 用 WIFI 联网, 可直接 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复试过程中出现意外断网 等情况, 须立即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反映( 010-61716617 ), 学院将视具体情况考虑是否继续复试,或另外安排复试场次。
(三) 网络面试考场要求
考生须选择独立安静房间, 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期 间严禁他人进入或与他人交流, 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桌面仅 可摆放身份证。复试场所考生座位 1.5 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 刊、报纸、 资料、非复试指定的电子设备等, 所用电子设备内不 得存放考试相关的电子资料。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 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过程中考生须配合复 试工作人员要求展示相关证件。
面试相关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 面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 录像录音、拍照, 考后不得向他人透露复试内容。未经工作人员 同意, 擅自操作面试终端设备或停止考试退出复试考场的, 视为 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 网络面试画面要求
考生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 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 视频画面正中间, 保持注视摄像头, 视线不得离开; 不得佩戴口 罩, 确保面部清晰可见, 头发不可遮挡耳朵, 不得戴耳饰、耳麦 及耳机。
七、公示、复议和监督
(一) 考核过程公示
学院网站上招生专栏公布学院工作方案, 公示博士研究生的 申请条件、资格审查结果、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 方案以及所有参加综合考核考生的资格考查成绩、综合考核成绩 和总成绩等信息。
(二) 录取结果公示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 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 如名单出现变动, 须对变动部 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 考生不得录取。
(三)复议制度
学院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 受理考生申诉与举报电话:
010-61716617;电子邮箱: jtxyyjs@***.cn。对申诉和投诉问 题, 经调查属实的, 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复议。如考 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 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申诉。
(四)监督制度
学院研究生招生督查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 分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和研究生教学秘书对综合考核现场进行 巡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综合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考 核结果全面负责, 在考核工作中如发生违规问题, 要对责任人予 以追究。监督投诉电话: 010-61716617;邮箱: jtxyyjs@***.cn。
八、其他说明
(一)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不予录取:
1.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 定向就业录取类别考生或者非全日制学习方式考生, 未 按要求签订并提交相应协议者;
3. 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未按规定提供权威机构出 具的认证等材料者;
4.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 书者;
5. 被两个及以上招生单位同时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者;
6. 在博士生招生报名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者;
7.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在校生在取得博士生学籍前应继续修
读培养计划要求的硕士生课程, 并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期间发生
课程成绩不合格、受纪律处分等情况,取消硕博连读资格;
(二)本方案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新政策及上级 部门相关文件精神相冲突, 按照上级政策执行。
(三) 本方案由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010-61716617
电子邮箱: jtxyyjs@***.cn
通讯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南三街 9 号北京航空航 天大学沙河校区主楼 A404 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2206
交通学院网站: http://transportation.***.cn 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b.***.cn/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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