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2022 年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章程
一、 学校名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 11629
三、办学层次: 本科、研究生教育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校 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 133 号
六、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 业要求的, 由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标注 “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 授予学士学位, 颁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基本情况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 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举 办、省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 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是国 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国家“十三五”应用型本 科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建设单位、 河北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示范学校、 河北省党建示范校、河北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校、河北省应用技 术大学研究会会长单位、 航天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坐 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始建于1978年,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总 局、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 司, 1999 年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 主”的管理体制。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000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80余名, 博士、硕士学位教师700余名; 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科在校 生12000余人。
八、 招生计划及录取
1.学校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相关政策编制专业招生计划, 具体如下:
招生专业 |
普通计划 |
学制 |
授予学位 |
专业类别 |
学费(元/年) |
教学地点 |
工程造价 |
40 |
二年 |
管理学 |
经管 |
4900 |
校本部 |
市场营销 |
40 |
二年 |
管理学 |
经管 |
4600 |
校本部 |
英 语 |
40 |
二年 |
文 学 |
外语 |
4900 |
校本部 |
2.学校普通专科升本科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 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 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监督。
3.普通考生、原建档立卡专项计划考生,学校执行河北省普通专 科升本科录取投档规则, 考生公共文化和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 成 绩均需达到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各专项、各专业低录取控制分 数线。各专项、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排序,遵循考生志愿顺序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 考生的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相同, 顺延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专业综合(职业适应性) 考查成绩需达到 本校的低出档分数线。各专业进档考生按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 高分到低分排序, 遵循考生志愿顺序,综合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 间表现等进行录取,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若多名考生的投档规 则计算的成绩相同,顺延录取。
九、其他
1.学费标准:执行学分制收费, 按照升入我校相同本科专业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费标准执行。 在下一学年开学时,根据上一学年 实际所修读的学分学费加专业学费之和, 多退少补,据实结算。
2.被录取考生应在专升本报到入学前取得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因故不能如期毕业的,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按上级 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审验合格的予以办理入学手续, 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在新生入校后 3 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 对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前置学历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不予学籍注册。
3.学校详细情况请点击学校网站: http://www.***.cn 4.本章程由北华航天工业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负责解释说明,如有与国家和河北省专科升本科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国 家和河北省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316—2083179
传 真: 0316—2083179
学校网站主页: https://www.***.cn/
学校本科招生网: https://zb.***.cn/
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邮政编码: 06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