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收推免生条件
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
二、接收推免生专业及方向
招生简章中音乐与舞蹈学、音乐(艺术硕士)、学科教学(音乐)三个专业所开设的各方向。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一)专业主科考试(占复试总成绩的70%)
1.音乐与舞蹈学专业主科考试(笔试)
民族音乐学、中国音乐史、音乐教育学、作曲技术理论、舞蹈教育学。
(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合格线者方可进入录取排序。)
2.音乐(艺术硕士)专业主科考试
(1)声乐演唱
自选中外声乐作品4首,应包括艺术歌曲、歌剧咏叹调、民歌(或改编民歌)和近年新创作的歌曲;伴奏自行解决。
(2)钢琴演奏
自选中外钢琴作品3首,应包括练习曲1首,其余从复调作品、古典乐派奏鸣曲、浪漫派乐曲、中国作品中自选2首,风格不可重复。
(3)指挥(合唱指挥)
自选作品4首(应包括中、外作品2首,请在考试三天前与我院联系并提交总谱)。
(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达合格线者方可进入录取排序。)
3.学科教学(音乐)专业主科考试(笔试)
音乐学科教学。
(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合格线者方可进入录取排序。)
(二)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30%)
(面试中包含技能展示的各方向考生,其面试总成绩=回答问题+技能展示成绩。)
1.回答相关研究方向问题
所有考生均需回答考核组导师提出的、与其拟报考研究方向相关的问题。
①.民族音乐学、中国音乐史、音乐教育学、学科教学(音乐)、钢琴、声乐。
(按满分100分制打分。)
②.作曲技术理论、舞蹈教育学、指挥(合唱指挥)。
(按满分30分制打分。)
2.技能展示(指定研究方向)
①.作曲技术理论
考生自选钢琴作品1-2首现场演奏。
②.舞蹈教育学
考生自选舞蹈基本功技术技巧组合;1个舞蹈作品(古典舞、民族民间舞、现当代舞均可)。
③.指挥(合唱指挥)
考生自选钢琴作品1-2首现场演奏;视奏1首指定的作品片段。
(按满分70分制打分。)
音乐学院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