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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港澳台、外籍考生招生简章与调整网上报名时间通知

  2021年03月26日15:43  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港澳台地区考生、外籍考生:

为保证2021年港澳台地区考生、外籍考生线上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网上报名调整为2021年4月1日至4月7日(4月7日16:00截止报名),港澳台地区考生、外籍考生务必在此段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本次2021年港澳台地区考生、外籍考生,采用网上报名,上传邮寄报考材料,初试上传百度网盘考试视频的方式,详见《2021年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港澳台、外籍考生招生简章》(附件1)

本次报名工作仅限港澳台地区考生、外籍考生参加。

 

附:《2021年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港澳台、外籍考生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21 年港澳台地区、外籍学生招生简章


1. 考生及家长报名前,必须熟读本简章,清楚并认同简章中所有内容。

2. 请认真阅读报名页面的提示,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填写核准无误后再行提交。考生网报信息提交后的一个工作日内,须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网上报名审核结果,如审核未通过,须及时按照网页提示的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报名信息。审核通过表示仅报名成功(初试名单以学校网站发布的为准),须按要求准备进行下一步操作,网上报名时考生的部分填报信息只能提交一次(如:考生姓名、性别、报考专业、报考年级、身份证号等),因填报出现的错误与失误由考生本人负责。

3. 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补报。(具体内容见“报名程序与要求”)

4. 每位考生只能使用身份证号参加一次网上报名(如有兼报专业,不需要重复报名,在报名页面选择兼报专业即可)。

5.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按照招生简章要求发送报名材料及初试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发送我校的各类报名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格式必须为JPG 格式(建议文件大小不要超过2M)。可使用相关格式转换软件进行转换后上传。或打开待上传文件进行手机或电脑截图后另存为JPG 格式再上传。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我校要求进行准备,如发现虚假、错误材料,将无法通过报名审核,因此造成的报名资格被取消之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寄交报名材料及初试材料,考生应使用时效标准高的快递方式,如“顺丰特快”,并保留好快递单号,实时查询快递接收状态。并按照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在附中网站“招生信息”查看参加初试考生名单,网上交费,打印注考证。(具体内容见“报名程序与要求”)

7. 考生交费使用支付宝扫码进行,并在扫码交费时备注考生姓名、报考年级、报考专业,妥善保存扣款截图并上传。

8. 如发现在招生及入学过程中有作弊、作假以及任何违规者,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学生考试及学籍相关资格。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简介

 

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下称附中)是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学制分为三年制与六年制,包括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音乐教育、综合音乐理论、作曲、指挥、音乐学、乐器修造、声乐与歌剧演唱等专业。2009 年经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批准,与澳门演艺学院音乐学校合作,在澳门设立了“附中教学点”。

自1957 年建校以来,一直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怀与重视,给予了大力的支持。经过六十三年的发展,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拥有一支学术力量雄厚的师资队伍,具有一流的专业教学水平,一批优秀教师曾在国内外重大音乐比赛中取得过优异成绩,是我国中青年演奏家、作曲家中的佼佼者。由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各专业教研室编写的教材、制订的教学大纲,受到国内同行及专家的认同,许多教材已被兄弟院校所采用。

从建校至今,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已培养出合格毕业生近万人,遍布海内外,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国内外各著名艺术院团和艺术院校的骨干,在音乐界享有盛誉。施光南、储望华、王立平、刘诗昆、殷承宗、盛中国、鲍惠荞、石叔诚、王国潼、黄安伦、陈佐湟等群星璀璨。改革以来,中央音乐学院附中焕发生机,人才辈出,谭盾、吕嘉、张弦、吕思清、郎朗、王羽佳、田博年、王亮、李腾等一批青少年英才脱颖而出,在世界音乐舞台上为祖国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也是我国音乐文化领域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学校始终十分重视艺术实践和对外交流工作。许多享誉世界乐坛的著名艺术家来校讲学,传授技艺。学校每年也派出优秀教师、学生出访世界各国,参加各种中外文化交流与演出活动。附中下设的“中央音乐学院少年交响乐团”(原“红领巾乐队”“中国少年管弦乐团”)创立于1959 年,曾先后出访欧洲、东南亚以及港澳台地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附中又先后组建了“少年民族管弦乐团”“少年四季室内乐团”“少年管乐团”“少儿合唱团”。多次参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团拜会演出,全国政协团拜会演出,获得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的支持,以及参加了重要国事演出活动。代表国家高水平青少年音乐人才。通过这些团体的演出活动,附中学生的专业素质得到了增强,舞台艺术实践能力得到了提升,同时,也为学校音乐教育优秀成果的展示增添了新的内容。

被誉为“中国音乐家摇篮”的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已成为一个以教学为中心,集演出、创作、科研为一体,代表中国专业音乐教育高水平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等音乐专科学校。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先后与莫斯科音乐学院附中、德国科隆莱茵音乐学校、荷兰阿姆斯特丹音乐学校等国际知名学校结为友好学校。实现了与国际教学资源共享。承办了在国际上享有盛名的肖邦国际青少年钢琴比赛、梅纽因国际青少年小提琴比赛、第一届国际鲁宾斯坦青少年钢琴比赛等重大国际赛事。2014 年开始,在北京市教委的支持下举办职业技能大赛,连续获评北京市职业院校技术技能比赛佳举办单位和特殊贡献奖。

中央音乐学院是全国艺术院校惟一的“211”工程大学,2017 年又进入世界“双一流”建设行列, 作为其附中,我校全体师生员工遵循“尚德、砺志、博学、精艺”的精神,以学生为本,为大学培育优质生源。我们坚持培养“高精尖”人才,创建世界一流学校,竭诚为广大青少年实现“艺术家梦”服务尽责。

一、招生专业、计划

 

1. 招生专业、年级表

专业

年级

 

键盘乐器演奏

钢琴

初一、高一

手风琴

初一、高一

 

 

 

 

管弦乐器演奏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含民乐大提琴)、低音提琴(含民乐低音提琴)、古典吉他、竖琴

 

 

初一、高一

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

萨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

 

初一、高一

西洋打击乐

初一、高一

 

中国乐器演奏

二胡、琵琶、中阮、柳琴、三弦、

古筝、扬琴、古琴、笛子、唢呐、笙、管子

 

初一、高一

板胡

初一、高一

民族打击乐

综合音乐理论

初一

作曲

 

高一

音乐学

指挥

音乐教育

高一

乐器修造

提琴制作

高一

 

 

声乐与歌剧演唱

女高音

 

 

高一

女中音

男高音

男中音

 

2. 学校不做分专业计划,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终解释权归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委员会。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 凡小学六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初三年级(初中应届毕业生)的在校学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我校相应年级的专业。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诚实守信、努力学习、尊敬师长、爱劳动、守纪律。

3.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音乐学习与集体生活自理能力。

4. 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愿意遵守所有相关规定。

5. 考生的年级、年龄要求:

原普通学校在校年级

出生日期限制

可报考我校年级

小学应届毕业生

(含六三制、五四制学校)

2007年9月1日后出生

初中一年级

初三年级在校生(初中应届毕业生)

2004年9月1日后出生

高中一年级

6.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 被本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2) 本校无正当理由退学(未履行本校正常退学手续而离校者)不满一年的学生;

(3) 参加我校入学考试,因舞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或入学资格不满一年的考生。

 

三、报名程序与要求

 

报名时间:2021 年4 月1 日至4 月7 日(4 月7 日16:00 截止报名),考生务必在此段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第一步:网上报名

 

报名者请访问我校招生报名网页:http://******.cn也可以从我校官网主页“招考信息→网络报名”链接进入,网址:http://***o***.cn 报名。(必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搜狗浏览器考生网报信息提交后的一个工作日内需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信息反馈意见,并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表演类专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填写考试曲目。

1、发送电子扫描件的报名材料内容:

1) 、考生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2) 、考生所在学校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内容须包括:a.XX 为本校X 年级X 班在校生; .该生本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c.该生操行评语;d.学籍管理部门证明人及电话;e.学校公章(校章或教导处章)、开具日期。(注:可以将a—e 的内容开具在一张证明中,也可以分别开具多份证明)

3) 、打印并签字确认的《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生承诺书》原件

4) 、初试的作品、文章。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初试内容。

5) 、凡艺术类同等专业学历学校在校生报考,除准备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在读学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须写明“我校同意该生报考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字样并加盖学校校章)。考生在专业及文化课考试通过后,还需配合我校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 除我校要求的各项招生考试报考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我校考生报考材料有:1、港澳地区考生①香港  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外籍考生①

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②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我国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将所有报考材料电子扫描后,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前发送至邮箱fuzhongzhaoban@***邮件标题为“2021 年附中港澳台考生网上确认-报考年级-报考专业-报考号-姓名”,逾期将不再办理。

3、外籍考生须将所有报考材料电子扫描后,于2021 年4 月7 日前发送至邮箱fuzhongzhaoban@***邮件标题为“2021 年附中外籍考生网上确认-报考年级-报考专业-报考号-姓名”,逾期将不再办理。

注意:

1、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和电子扫描件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材料有误造成无法通过报名审核,后果由考生及家长承担。另外,填写的考生姓名须与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姓名一致,并不得在录取前更改,否则无法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2、关于兼报综合音乐理论专业:

所有主报初一年级中、西乐器演奏专业的考生均可兼报综合音乐理论专业。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见综合音乐理论专业初试、复试要求。

 

第二步:寄交报名材料及初试材料、上传初试视频

 

一、考生完成第一步网上报名后,须于4 月 7 日前(以邮戳为准,请妥善保存备查)以快递方式同时寄出以下材料:

1、打印并签字确认的《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生承诺书》原件

2、考生所有网上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的打印纸质材料,其中考生所在学校证明、《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生承诺书》为原件。

3、初试作品、文章。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初试内容。(表演类专业使用百度网盘的上传方式,理论专业使用邮寄材料的方式)

其他要求:

1、所有材料装订顺序为(纸张从上至下的顺序):1、学校证明文件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类文件3、《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生承诺书》

4、其他文件

2、考生必须在邮寄材料的信封上进行文字标记,标记内容为:1 考生的报考年级 2 考生的报考专业 3 考生的姓名 (如:初一、钢琴、某某某)

3、要求以快递方式寄出(建议用顺丰特快),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 2 号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7680852,邮编100078。寄交材料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旷考)均不退回。

4、考生寄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符合招生简章要求,并且初试材料齐全。

5、考生不得更换已经邮寄的报名材料。

二、表演类专业考生完成第一步网上报名后,须于4 月10 日前,将视频上传至百度网盘,并将视频链接与提取码发送至我校招生邮箱fuzhongzhaoban@***,邮件标题为“2021 年附中港澳台/外籍考生考试初试考试视频-报考年级-报考专业-报考号-姓名”,逾期将不再办理。办法如下:

1、考生须下载使用“百度网盘”上传本人考试视频,并将视频文件进行隐私链接分享,创建链接,分享时间设置为永久有效,设置有提取码。创建链接所对应的必须是考生录像视频文件(格式必须是 MOV 或 MP4),不能对文件夹或其他格式文件创建链接。

2、对于需要录制两个视频文件的专业,在提交附中招生考试系统时,把两个视频文件的分享链接与提取码都要通报我校招办,中间使用“#####”符号 隔开 。( 如:https://pan.***/s/1OEWAd9NuA ##### https://pan.***/s/1OEWAd9NuA,l01f #####l02f)

3、使用百度网盘对视频文件创建的分享链接与提取码在通报附中招生办后不能更改。考生不能对分享链接所对应的视频文件进行编辑、替换、删除等任何操作。


4、考生须在提交附中招生考试系统分享链接与提取码之前,先对创建的分享链接与提取码进行测试,方式为:自行下载、播放测试等,确定无误后提交附中招生考试系统。

5、考生须在 4 月 10 日 18:00 前,将考试视频上传至“百度网盘”,同时对考试视频文件创建分享链接与提取码并向招办通报,通报方式为:将视频链接与提取码发送至我校招生邮箱fuzhongzhaoban@***。

  

四、审查及公布初、复试名单

 

初试:4 月中旬将公布初试名单。请考生关注附中网站“招生信息”窗口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复试:学校对初试材料进行审查、考评后,于4 月下旬公布进入复试名单及准考证号,敬请考生我校网站招生信息发布的通知。

 

五、招生考试费用

 

根据北京发改委批复标准,本校招生考试初试费为每生100 元,复试费为每生 80 元,三试费为每生80 元。本年度招生考试各类费用采用网上交费方式进行,考生应在公布初试、复试、三试名单时登陆报名系统并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宝扫码交费,交费时必须填报、备注:1 报考年级、2 报考专业、3 考生姓名,并妥善保存好交费凭证(如:手机扣款截图、交易编号等)。

 

六、学费标准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属于非义务教育机构,实行收费入学。经物价部门批准,现执行的学费标准为:国内学生每人每年8000 元;国际学生每人每年学费标准分两类情况:在我校学习文化课程者60000

元,不在我校学习文化课程者50000 元。国际学生专业特别突出、品学兼优者可获得学校奖学金。住宿费等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详见校内公示)。

注:本简章公布后,如主管部门批准我校的各类费用标准有调整,将按新标准收取费用。

  

七、考试形式、日期、地点等重要事项

 

初试:考试方式为录制视频或提交作品、文章。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初试内容。复试及三试:考试时间、形式请关注学校网站招生公布的信息。

  

八、关于初、复、三试与录取的几点说明

 

1. 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对初一、高一年级的所有乐器演奏专业,初一年级的综合音乐理论专业,高一年级的音乐教育、声乐与歌剧演唱、提琴制作专业的考试与录取作如下规定:

(1) 初试进入复试的标准:

按主科初试成绩排名,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2 倍(兼报专业按人数的 1/2 计数)确定复试名单。

(2) 复试进入三试的标准:

以视唱练耳成绩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为前提(音乐教育专业除外),按主科复试成绩(钢琴专业将按照主科初、复试考试合成成绩)排名,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1.5 倍(兼报专业按人数的1/2 计数)确定三试名单。

(3) 三试与录取的标准:

以文化课成绩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与体检考核达标为前提,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主科复试成绩(钢琴专业将按照主科初、复试考试合成成绩)排名,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通过名单,报送我校上级部门批准后,在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官网公布。

(4) 所有乐器演奏专业高一年级均为插班性质,非十分优秀者不予录取。各专业将划定录取线, 宁缺毋滥。

2. 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对高一年级的作曲、指挥、音乐学专业的考试作如下规定:

(1) 作曲

1) 初试进入复试的标准:

以考生提交的作品评审成绩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为前提,择优进入,原则上不超过按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2 倍确定复试名单。

2) 复试进入三试的标准:

以复试中的作曲笔试、面试、钢琴演奏、视唱练耳成绩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为前提,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1.5 倍(含)确定三试名单。

3) 三试与录取的标准:

以文化课成绩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与体检考核达标为前提,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复试各科考试合成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通过名单,报送我校上级部门批准后,在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官网公布。

(2) 指挥

1)初试进入复试的标准:

初试由指挥系招生委员会根据两项内容综合评分,85 分为合格线,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 2 倍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进入三试的标准:专业总分由三部分内容组成

A. 初试钢琴演奏成绩:80 分为合格线,占专业总分的10%

B. 复试主科综合面试:85 分为合格线,占专业总分的80%

C. 视唱练耳:80 分为合格线,占专业总分的10%

按专业总分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1.5 倍(含)确定三试名单。

3)三试与录取的标准:

以文化课成绩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与体检考核达标为前提,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专业总分,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通过名单,报送我校上级部门批准后,在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官网公布。

(3) 音乐学

1)初试进入复试的标准:

以初试提交的论文评审成绩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为前提,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2 倍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进入三试的标准:

以音乐学笔试、面试、钢琴演奏、视唱练耳成绩过线(具体分数线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成绩情况确定)为前提,按专业合成成绩,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1.5 倍(含)确定三试名单。

3)三试与录取的标准:

以文化课语文、英语成绩不低于75 分(含75 分)与体检考核达标为前提,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专业合成成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通过名单,报送我校上级部门批准后,在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官网公布。

3. 钢琴、作曲、音乐学、指挥专业考试成绩构成:钢琴:

初试

复试

40%

60%

作曲(高一年级)合成成绩:

作曲笔试

 

钢琴演奏

视唱练耳

专业面试

钢琴曲

歌曲

笔试

口试

弹奏提交的作品及回答相关问题

弹奏中国钢琴作品

演唱民歌

25%

20%

20%

10%

10%

5%

5%

5%

指挥(高一年级)专业总分:

 

初试钢琴演奏成绩

主科综合面试

视唱练耳

10%

80%

10%

音乐学(高一年级)合成成绩:

音乐学

钢琴演奏

视唱练耳

专业面试

音乐基础知识答卷

写作能力测试

笔试

口试

 

10%

30%

20%

20%

10%

10%

 

 

九、其它注意事项

 

1. 键盘、管弦、中国乐器演奏、表演(包括作曲、音乐学、指挥、综合音乐理论的乐器表演)专业必须背谱演奏。

2. 所有面试形式的专业招生过程中,主考官均有权打断演奏。

3. 报名及考试期间学校公布的各类“日程”“须知”“规定”等相关安排及要求,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否则后果自负。

4. 考生进入现场考场,必须佩带准考证,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5. 考生参加现场类考试,应按要求提前到达考场,凡按顺序依次考试的科目,若本考场本单元考试结束时仍未到场,无论何种原因均视为弃考;凡集体同时答卷考试的科目,开考后迟到15 分钟及以上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该科目考试资格。

6. 表演类考试中(含初试及复试),若考生的考试曲目与简章要求不符,则本场考试成绩为 50 分以下。考试曲目一经网上提交,不得更改。

7. 凡进入三试的考生须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届时另交体检费(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

8. 所有初三报考高一的考生必须参加考生来源地的统一中考,并提交《中学毕业生登记表》,否则我校不予录取。

9. 报考我校高一年级的器乐专业的考生,如被录取,根据北京市教委的学籍管理要求,视需要协助学校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10. 凡发现在招生及入学过程中有作弊、作假、舞弊以及任何违反规定者,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学籍。

11. 有兼报专业者,如同时达到两个专业的录取标准,按主报专业录取。

12. 入学后表演专业主科教学实行双选制(教师与学生之间),同时对教师指导学生数量有限定。

13.招生考试相关问题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10-87680852、010-87680853

电子邮件信息答疑咨询fuzhongzhaoban@*** 14.本简章解释权归属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办公室

初试录像要求

 

一、总体要求

 

1. 视频文件必须使用手机进行录制。录制文件的格式必须是MOV 或MP4 格式。录制环境相对安静,光线能保证看清楚考生面部。录制过程不得移动镜头和变换焦距,必须采用同期声录制方式。为保证正常播放及公平性,严禁使用高于1080p HD,30fps 的格式录制视频。不允许使用各类外接设备(如麦克风、扬声器),不允许对视频文件进行剪辑、编辑或美化。

2. 所有录像曲目必须按照招生简章的曲目顺序录制,不得自行改变顺序。一个视频文件所包含的内容必须一次性连续录制完成,每项内容或曲目之间考生可略作停顿。录像画面中不允出现与考试无关的人员。

3. 除声乐与歌剧演唱专业外,其他专业的演奏、演唱考试(含初试、复试)不得使用伴奏。

4. 凡违反以上视频录制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初试资格。

5. 录制时的距离、角度及横竖屏选择可参照附件《2021 年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附小招生考试(港澳台、外籍考生)各专业录像景别参考图例》。

6. 录制过程中如出现少量意外声响(如鸣笛、敲门、犬吠等),不会影响评判。

7. 录制好的视频文件上传至百度网盘(视频文件命名为:报考年级+报考专业+姓名),视频一经上传,不得更换。

 

二、不同专业的摄录要求

 

1. 键盘乐器、西洋乐器、中国民族乐器、综合音乐理论、提琴制作、声乐与歌剧演唱等专业录像视频文件内容含两大项:(1)考生面向镜头自报姓名、报考专业及年级;(2)自报考试曲目、演奏(唱),采取报一曲奏(唱)一曲的方式。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2. 音乐教育专业录像视频文件数量为2 个(演唱、演奏各1 个)。

演唱视频文件的内容含两大项:(1)考生自报姓名、报考专业;(2)按照简章链接文件的曲目顺序,自报曲目并演唱,采取报一曲唱一曲的方式。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钢琴演奏视频文件的内容含两大项:(1)考生面向镜头自报姓名、报考专业及年级;(2)自报考试曲目、演奏,采取报一曲奏一曲的方式。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3. 指挥专业录像视频文件数量为2 个或3 个(指挥1 个,演奏1 个或2 个)。

指挥视频文件的内容含两大项:(1)考生自报姓名、报考专业;(2)指挥规定曲目。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钢琴演奏视频文件的内容含两大项:(1)考生面向镜头自报姓名、报考专业;(2)自报考试曲目、演奏,采取报一曲奏一曲的方式。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如加试其他管弦乐器或民族乐器演奏,要求同钢琴演奏。

各专业考试内容与要求

  

钢琴

初试:

A.一首练习曲

选自车尔尼Op.740 练习曲以上程度

B.一首复调作品

选自巴洛克时期至近现代的作曲家的复调作品(如作品含前奏曲和赋格,只需演奏赋格部分)。

复试:

1.主科

A.一首练习曲

(选曲不能与初试所选曲目重复)

B.一首乐曲

(中外乐曲均可)

C.一首古典奏鸣曲的一个快板乐章

(选自海顿、莫扎特、克列门蒂、贝多芬早期或中期作品或舒伯特早期作品)

D.加试现场演奏一首初试时视频录制的练习曲

2. 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手风琴

初试:

A.从下面三组关系大小调中任选一组演奏两个八度的音阶:

1.G 大调,e 和声小调

2.F 大调,d 和声小调

3.A 大调,#f 和声小调

B.复调作品一首

C.乐曲一首(中外作品均可)

考生初试总演奏时间不应超过11 分钟。

复试:

1.主科

A. 练习曲或技巧性作品一首

B. 手风琴原创作品一首(中外作品均可)

C.视奏作品一首,考生在现场抽取题目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小提琴

初试:

A.一首同一调性的单音音阶与琶音(七组琶音)双音、三、六、八度

B.一首练习曲

C.一首具有一定程度的技巧性乐曲

复试:

1.主科

A. 一首双音练习曲(不得与初试相同)

B. 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加华彩)或第三乐章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主报小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考中提琴专业

 

中提琴

初试:

A. 同一调性三个八度的音阶:

包括单音音阶、七组琶音和两个八度的三、六、八度双音音阶

B. 一首双音练习曲

C. 任选一首无伴奏作品的一个乐章(报考初一考生必须演奏巴赫无伴奏组曲)

复试:

1.主科

A. 一首单音练习曲

B. 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如有华彩片段必须演奏)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主报小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考中提琴专业(考试曲目参考小提琴曲目要求)

 

大提琴

初试:

A.三个八度音阶、琶音(主和弦原位、四六和弦)及三、六、八度双音音阶

(参考《大提琴教程音阶练习分集》第二章,宋涛编,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B.练习曲一首

C.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

复试:

1.主科

A. 练习曲一首(不得与初试相同)

B. 协奏曲一个乐章(如含华彩必须演奏)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主报大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考低音提琴专业 

低音提琴初试:

A.音阶一首(两个八度以上,含两个八度)及琶音

B.练习曲一首或者巴赫无伴奏组曲任选一首  

C.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

复试:1.主科

A.练习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相同)

B.乐曲一首(曲目不得与初试相同)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主报大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考低音提琴专业


古典吉他初试:

A.练习曲一首 B.复调乐曲一首

C.自选乐曲一首(5 分钟以上,10 分钟以内)

注:录制时必须背谱完整演奏,不能出现谱架或看谱演奏。三首乐曲或多乐章作品乐章之间可以调弦、修磨指甲。

复试:

1.主科

A. 巴赫小提琴组曲、大提琴组曲、琉特琴组曲中任选一组,可任选其中三首乐曲,或者1004 组曲恰空一首;

B. 自选乐曲一首(7 分钟以上,12 分钟以内)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竖琴

初试

A.鲍克萨《练习曲》(初级)或波塞利《练习曲》

B.杜西克《小奏鸣曲集》(6 首选 1 首)

复试:

1.主科

A.鲍克萨《练习曲》(中级)

B.那德尔曼《奏鸣曲》

C.亨德尔《恰空》

D.格林卡《夜曲》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管乐

初试:

A.练习曲 2 首(要求歌唱性一首,技巧性一首)

B.乐曲一首

复试:

1.主科

A. 演奏大小调音阶各一条,分连线、吐音两种演奏法,含音阶、琶音及分解和弦。除小号、长号外,其他所有乐器演奏的音域必须达到两个八度。演奏的调性采取现场抽签方式确定。其中,木管为4 个升降号以内(含四个升降号),铜管为 3 个升降号以内(含三个升降号)。

B. 演奏乐曲一首(可以同初试曲目)

C.演唱歌曲一首或演奏钢琴,任选其一

2. 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西洋打击乐

初试

A. 马林巴作品一首(二槌、四槌均可)

B. 鼓类作品一首(小军鼓、定音鼓、架子鼓选一样乐器演奏)复试:

1.主科

A.演奏大小调音阶各一条,要求 3 个升降号以内(含三个升降号),采取抽签形式确定。

B.小军鼓作品一首(风格不限)

C.马林巴作品一首(二槌、四槌均可)注:(1)马林巴作品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2)鼓类作品不得重复初试曲目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中国乐器演奏

初试:

演奏乐曲二首,曲目自选复试:

1.主科

演奏乐曲二首

(第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第二首可以重复初试曲目)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说明:主报二胡专业的初一年级考生可兼报考板胡专业。

 

民族打击乐

初试:

自选曲目两首,要求中、西打击乐器各一首(中国打击乐器为大鼓;西洋打击乐器为马林巴或小鼓)。

复试:

1.主科

自选曲目两首,不能重复初试曲目,要求中、西打击乐器各一首(中国打击乐器为排鼓;西洋打击乐器为马林巴或小鼓)。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音乐教育

初试:

A. 歌 曲演唱: 演 唱10首规定歌曲(乐谱及音频可从链接: https://pan.***/s/1q0zJvuH3SsjswOynsqpohg 提取码: ziif 页面中下载)

B. 钢琴演奏:一首复调作品,一首中小型乐曲,程度不限(背谱演奏)

复试:

音乐综合素质考查

注:音乐教育专业考生不参加复试的视唱练耳考试。

综合音乐理论

初试:

一、主报综合音乐理论专业的考生和主报钢琴兼报综合音乐理论专业的考生:钢琴考试要求如下:

(1) 相当于车尔尼299(含)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2) 巴赫三部创意曲(含)以上程度的复调作品一首

(3) 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或变奏曲

二、主报除钢琴外的中、西乐器演奏专业,同时兼报综合音乐理论专业的考生:

(一)钢琴考试要求如下:

(1) 相当于车尔尼849(含)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2) 巴赫二部创意曲(含)以上程度

(3) 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或变奏曲

(二)其他乐器考试要求如下:

按主报专业的主科初试考试标准(见各专业考试初试要求)进行演奏

复试(面试):

1.主科

A.演唱一首歌曲(曲目自选)

B.音乐综合素质考察

C.考生现场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

D.钢琴视奏

2. 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综合音乐理论专业是我校为作曲、指挥、音乐学、音乐教育等专业招收的综合性专业人才。该专业学生进入高中阶段时可根据本人所长,选择(经考核后确定)进入上述或其他专业继续学习。

 

作曲

初试:

寄交(与报名材料一道)一至两首作品(器乐曲或声乐作品均可),封面写明姓名、考号。

复试:

1.主科

A. 作曲专业笔试(音乐创作)

(1) 以规定主题写作单三部结构钢琴曲一首(三个半小时)

(2) 以规定歌词写作带钢琴伴奏的艺术歌曲一首(三个半小时)

B.钢琴演奏

(1) 相当于车尔尼740 后半部分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2) 巴赫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一首

(3) 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或变奏曲

(4) 钢琴考试部分一律加考钢琴视奏C.综合考察

(1) 弹奏一首中国钢琴作品

(2) 演唱一首中国民歌或戏曲、说唱片段

(3) 考生弹奏提交的作品及回答相关问题,了解考生的音乐感受力、想象力与创造性展示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指挥

初试:A.指挥

指挥一首指定曲目,考生用双手有表现力地自己指挥自己演唱,可以看谱指挥(曲目见附件 3)。

B.钢琴

(1) 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 程度以上(如加试中等程度以上管弦乐器或民族乐器演奏,程度可适

当降至车尔尼299 后半部分以上)。要求演奏完整

(2) 复调乐曲一首:选自巴赫《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要求演奏完整的前奏曲与赋格

(3) 奏鸣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要求演奏完整的奏鸣曲快板乐章

注:1)指挥考试内容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文件,钢琴考试内容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文件。

2)如加试其他管弦乐器或民族乐器演奏,单独录制一个视频文件。

3)钢琴与其他器乐要求背谱演奏复试:

1. 主科综合面试

A. 指挥

(1) 指挥管弦乐曲一首或交响乐曲的快板乐章,或合唱曲二首。考试时考生指挥两架钢琴

(2) 视谱指挥临时指定曲目

注:公布复试名单后,通知学生具体合伴奏事宜。

B.钢琴

(1) 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 程度以上(如加试中等程度以上管弦乐器或民族乐器演奏,程度可适当降至车尔尼299 后半部分以上)

(2) 复调乐曲一首:选自巴赫《十二平均律》赋格

(3) 奏鸣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注:钢琴与其他器乐要求背谱演奏

C.听觉考察

(1) 辨音(含构唱):单音、音程、和弦(含所有三和弦、七和弦)

(2) 和弦连接听辨

(3) 节奏测试

(4) 视唱:三个升降号(含)内乐谱(包括变化音及转调)

D.音乐综合基础知识(口试)

2. 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音乐学

初试:

寄交(与报名材料一道)一至两篇音乐分析论文,封面写明姓名、考号。

复试:

1.主科

A.音乐基础知识答卷B.写作能力测试

C.钢琴演奏

(1) 相当于车尔尼740 后半部分以上程度的练习曲一首

(2) 巴赫十二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一首

(3) 一首古典奏鸣曲的快板乐章或变奏曲

(4) 钢琴考试部分一律加考钢琴视奏D.专业面试

(1) 弹奏一首中国钢琴曲

(2) 背唱民歌(或戏曲、说唱片段)三首

(3) 根据考生提交的作品回答相关问题注:可加试钢琴以外的第二种乐器

2. 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提琴制作

初试:

演奏能力考查:乐器种类不限,练习曲或中外乐曲均可,演奏5 分钟以内。

复试:

1.主科

A. 现场递交能够体现本人手工操作能力的工艺作品实物原件,如美术、书法、模型、雕刻等,类型不限

B. 考查提琴制作相关知识(考生现场回答评委提出的提琴制作相关问题)

C. 操作考试:根据要求,现场制作提琴零部件

2. 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声乐与歌剧演唱初试:

演唱一中一外两首歌曲,外国歌曲须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必须原调演唱,艺术歌曲可以移调;不得演唱流行歌曲;要求背谱演唱。

注:必须使用钢琴现场伴奏,或以钢琴伴奏的录音作为伴奏。复试:

1.主科

A. 演唱一中一外两首歌曲,外国歌曲须用原文演唱;歌剧咏叹调必须原调演唱,艺术歌曲可以移调;不得演唱流行歌曲;要求背谱演唱

B. 视唱现场抽取的曲目C.戏剧表演模仿

D.可加试乐器演奏

2.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1)复试演唱曲目不得与初试演唱曲目相同2)钢琴伴奏事宜请考生自行安排

复试视唱练耳考试内容

 

(考试时间详见考试日程表)

1. 初一年级乐器演奏专业、综合音乐理论专业,高一年级声乐与歌剧演唱专业、提琴制作专业口试:

(1) 音高听辨:音程、三和弦原转位听辨

(2) 节奏模仿:2/4 拍

(3) 旋律记忆:无升降号的中外调式2/4 拍、3/4 拍

(4) 视唱新谱:无升降号的中外调式2/4 拍、3/4 拍

注:可根据所学专业,考生自选熟悉的高音谱号或低音谱号演唱

 

2. 高一年级作曲专业

(1) 听写音程、和弦、节奏、旋律、和弦连接。

(2) 视唱练耳口试:

1) 听辨音组、音程、和弦、节奏、旋律

2) 视唱新谱,并说明调式名称具体考试内容如下:

笔试:

(1)音程,三和弦与七和弦的原位与转位,密集、排列

(2)节奏:2/4、3/4、4/4、6/8 拍,有连线、休止

(3) 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含)中外调式

(4) 和弦连接:三个升降号以内(含)大小调的和弦连接口试:

(1) 音高听辨:五音组、音程、三和弦与七和弦的原位与转位

(2) 节奏模仿:2/4、3/4、4/4、6/8 拍,有连线、休止

(3) 旋律记忆:三个升降号以内(含)的中外调式

(4) 视唱:三个升降号以内(含)的中外调式,2/4、3/4、4/4、6/8 拍

 

3. 高一年级指挥专业

(1) 听写音程、和弦、节奏、旋律、和弦连接

(2) 视唱练耳口试:

1) 听辨音组、音程、和弦、节奏、旋律

2) 视唱新谱,并说明调式名称具体考试内容如下:

笔试:

(1)音程,三和弦与七和弦的原位与转位,密集、排列

(2)节奏:2/4、3/4、4/4、6/8 拍,有连线、休止

(3) 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含)的中外调式

(4) 和弦连接:三个升降号以内(含)大小调的和弦连接口试:

(1) 音高听辨:五音组、音程、三和弦与七和弦的原位与转位

(2) 节奏模仿:2/4、3/4、4/4、6/8 拍,有连线、休止

(3) 旋律记忆:三个升降号以内(含)的中外调式

视唱:三个升降号以内(含)的中外调式,2/4、3/4、4/4、6/8 拍


1. 高一年级音乐学专业,高一年级的键盘乐器演奏、弦乐演奏、管乐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口试:

视唱两个升降号范围内(含)的中外调式笔试:

(1) 音高听写:音程、三和弦原转位、七和弦原转位

(2) 节奏听写:2/4、3/4、4/4 拍,常用节奏型,有休止符、连线

(3) 和弦连接:一个升降号大小调式范围内(含)三和弦及属七和弦的连接

(4) 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范围内(含)的中外调式

  

三试(文化课考试)

 

文化课考试内容:

以国家教育部指定的各科教学大纲为范围,以现行九年义务教育课本为依据,着重了解考生文化程度和基础知识。考试年级包括:初中一年级、高中一年级。考核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

 

报考各年级各科考试课本表

报 考

年级

科目

课本

出版社

版本

考试内容

初中一年级

语文

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六年级上册

人民教育出

版社

2019年6月

第1版

全册

数学

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六年级上册

人民教育出

版社

2014年3月

第1版

全册

英语

义务教育教科书《英语》(精通)(供三年级起点)

六年级上册(教育部2013年审定)

人民教育出

版社

2014年3月

第1版

全册

高中一年级

语文

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九年级上册

人民教育出

版社

2018年6月

第1版

全册

数学

义务教育教科书《数学》九年级上册

人民教育出

版社

2014年3月

第1版

全册

英语

义务教育教科书《英语》(全一册)九年级

人民教育出

版社

2014年3月

第1版

1-8单元

 

课本购买书店崇文门外花市新华书店电话:010-67104519

 

体格检查

 

体检要求另行发布。

  

附件:《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生承诺书》(模板)


附件:

 

1. 《2021 年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附小招生(港澳台、外籍考生)考试各专业录像景别参考图例》2.《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生承诺书》(模板)

3. 指挥谱例

中央音乐学院附小简介

 

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小学培训部(简称“附小”)是中央音乐学院专业音乐教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办学目标主要是向附中输送优秀的后备人才。多年来,附小为国家培养了一批又一批音乐专业的少年英才,涌现出吕思清、郎朗、陈曦、王羽佳、杨晓宇、田博年、李腾等许多重大国际、国内音乐比赛获奖者。此外,学生的社会艺术实践活动也十分丰富,由附小学生与部分附中学生组成的“中央音乐学院少年室内乐团”“少儿合唱团”,曾多次参加国内重大国事活动并在国内外举办音乐会。由部分优秀学生组成的“小小演奏家”和“小天才”演出团,出访欧美国家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得到各界人士的高度赞誉。中央音乐学院附小具有一流的专业教学水平,许多优秀学生曾在国内外重大音乐比赛中取得过优异成绩。

附小面向全国招生,择优录取。招收包括钢琴、管弦乐及民族乐器等表演专业小学四、五年级学生。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小学培训部的办学性质为培训性质(既非义务教育也非学历教育),

是附中六年制中专学历教育之前的非正式学籍学生。所有附小学生一律在原户籍所在地保留户籍、学籍。小学学籍等均由学生自行解决。附小学生完成培训课程后,如未考入附中,学校不承担任何后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一、招生计划

 

1. 附小培训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招生考试考生成绩和生源情况,各专业名额可适当进行调整,终解释权归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委员会。

2. 招生专业、年级

专业

年级

键盘乐器演奏

钢琴

附小四、五年级

 

管弦乐器演奏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古典吉他、竖琴

 

附小四、五年级

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

附小四、五年级

中国乐器演奏

 

二胡、琵琶

 

附小四、五年级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1. 凡小学三年级、四年级的在校学生具备下列条件者,均可报考我校规定对应年级的专业。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诚实守信、努力学习、尊敬师长、爱劳动、守纪律。

3. 身体健康,具有良好音乐学习与集体生活自理能力。

4. 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愿意遵守所有相关规定。

5. 附小考生的年级、年龄要求:

原普通小学在校年级

出生日期限制

可报考我校年级

小学三年级在校生

201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附小四年级

小学四年级在校生

200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附小五年级

三、报名程序与要求

 

报名时间:2021 年4 月1 日至4 月7 日(4 月7 日16:00 截止报名),考生务必在此段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第一步:网上报名

 

报名者请访问我校招生报名网页:http://******.cn也可以从我校官网主页“招考信息→网络报名”链接进入,网址:http://***o***.cn 报名。(必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推荐使用谷歌、火狐、搜狗浏览器)考生网报信息提交后的一个工作日内需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信息反馈意见,并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表演类专业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填写考试曲目。

1、发送电子扫描件的报名材料内容:

1) 、考生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2) 、考生所在学校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内容须包括:a.XX 为本校X 年级X 班在校生; .该生本学年度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c.该生操行评语;d.学籍管理部门证明人及电话;e.学校公章(校章或教导处章)、开具日期。(注:可以将a—e 的内容开具在一张证明中,也可以分别开具多份证明)

3) 、打印并签字确认的《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生承诺书》原件

4) 、初试的作品、文章。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初试内容。

5) 、凡艺术类同等专业学历学校在校生报考,除准备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在读学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原件(介绍信须写明“我校同意该生报考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字样并加盖学校校章)。考生在专业及文化课考试通过后,还需配合我校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6) 除我校要求的各项招生考试报考材料外,还需要提供我校考生报考材料有:1、港澳地区考生①香港  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3、外籍考生①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②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我国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将所有报考材料电子扫描后,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前发送至邮箱fuzhongzhaoban@***邮件标题为“2021 年附中港澳台考生网上确认-报考年级-报考专业-报考号-姓名”,逾期将不再办理。

3、外籍考生须将所有报考材料电子扫描后,于2021 年4 月7 日前发送至邮箱fuzhongzhaoban@***邮件标题为“2021 年附中外籍考生网上确认-报考年级-报考专业-报考号-姓名”,逾期将不再办理。

注意:

(1)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信息和电子扫描件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材料有误造成无法通过报名审核,后果由考生及家长承担。另外,填写的考生姓名须与考生身份证、户口本姓名一致,并不得在录取前更改,否则无法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

(2)关于兼报综合音乐理论专业:

所有主报初一年级中、西乐器演奏专业的考生均可兼报综合音乐理论专业。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见综合音乐理论专业初试、复试要求。

第二步:寄交报名材料及初试材料、上传初试视频

 

一、考生完成第一步网上报名后,须于4 月 7 日前(以邮戳为准,请妥善保存备查)以快递方式同时寄出以下材料:

其他要求:

1、所有材料装订顺序为(纸张从上至下的顺序):(1)学校证明文件 (2)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类文件(3)《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生承诺书》(4)其他文件

2、考生必须在邮寄材料的信封上进行文字标记,标记内容为:1 考生的报考年级 2 考生的报考专业 3 考生的姓名 (如:初一、钢琴、某某某)

3、要求以快递方式寄出(建议用顺丰特快),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一区 2 号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7680852,邮编100078。寄交材料不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旷考)均不退回。

4、考生寄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符合招生简章要求,并且初试材料齐全。

5、考生不得更换已经邮寄的报名材料。

二、表演类专业考生完成第一步网上报名后,须于4 月10 日前,将视频上传至百度网盘,并将视频链接与提取码发送至我校招生邮箱fuzhongzhaoban@***,邮件标题为“2021 年附中港澳台/外籍考生考试初试考试视频-报考年级-报考专业-报考号-姓名”,逾期将不再办理。办法如下:

1、考生须下载使用“百度网盘”上传本人考试视频,并将视频文件进行隐私链接分享,创建链接,分享时间设置为永久有效,设置有提取码。创建链接所对应的必须是考生录像视频文件(格式必须是 MOV 或 MP4),不能对文件夹或其他格式文件创建链接。

2、对于需要录制两个视频文件的专业,在提交附中招生考试系统时,把两个视频文件的分享链接与提取码都要通报我校招办,中间使用“#####”符号 隔开 。( 如:https://pan.***/s/1OEWAd9NuA ##### https://pan.***/s/1OEWAd9NuA,l01f #####l02f)

3、使用百度网盘对视频文件创建的分享链接与提取码在通报附中招生办后不能更改。考生不能对分享链接所对应的视频文件进行编辑、替换、删除等任何操作。

4、考生须在提交附中招生考试系统分享链接与提取码之前,先对创建的分享链接与提取码进行测试,方式为:自行下载、播放测试等,确定无误后提交附中招生考试系统。

5、考生须在 4 月 10 日 18:00 前,将考试视频上传至“百度网盘”,同时对考试视频文件创建分享链接与提取码并向招办通报,通报方式为:将视频链接与提取码发送至我校招生邮箱fuzhongzhaoban@***。

 

 

四、审查及公布初、复试名单

 

初试:4 月中旬将公布初试名单。请考生关注附中网站“招生信息”窗口发布的通知,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复试:学校对初试材料进行审查、考评后,于4 月下旬公布进入复试名单及准考证号,敬请考生我校网站招生信息发布的通知。

 

五、招生考试费用

 

根据北京发改委批复标准,本校招生考试初试费为每生100 元,复试费为每生80 元,三试费为每生80 元。本年度招生考试各类费用采用网上交费方式进行,考生应在公布初试、复试、三试名单时登陆报名系统并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支付宝扫码交费,交费时必须填报、备注:1 报考年级、2 报考专业、3 考生姓名,并妥善保存好交费凭证(如:手机扣款截图、交易编号等)。

 

六、学费标准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小学培训部各专业国内学生每生每年培训学费标准为20000 元;港澳台地区学生

每生每年培训学费标准为76000 元;国际学生每生每年培训学费标准为76000 元。住宿费等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详见校内公示)。

注:本简章公布后,如主管部门批准我校的各类费用标准有调整,将按新标准收取费用。

 

七、考试形式、日期、地点等重要事项

 

初试:考试方式为录制视频或提交作品、文章。具体要求详见各专业初试内容。复试及三试:考试时间、形式请关注学校网站招生公布的信息。

 

八、关于初、复、三试与录取的几点说明

 

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对所有乐器演奏专业的考试作如下规定:

1. 初试进入复试的标准:

按主科初试成绩排名,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该专业招生名额的2 倍确定复试名单。2.复试进入三试的标准:

按复试主科成绩排名,择优进入,原则上按不超过简章公布的本专业招生名额1.5 倍确定三试名单。3.三试与录取的标准(三试考试方式为综合素质考核):

三试与体检考核以达标为前提,由附中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并参考三试表现,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通过名单,报送我校上级部门批准后,在中央音乐学院附中官网公布。

注:上述三项标准的排名中,五年级的古典吉他与竖琴为同一个排名单位、长笛与单簧管为同一个排名单位、双簧管与大管为同一个排名单位,每个排名单位录取高分者。

 

九、其它注意事项

 

1. 键盘、管弦、中国乐器演奏专业必须背谱演奏。

2. 所有面试形式的专业招生过程中,主考官均有权打断演奏。

3. 报名及考试期间学校公布的各类“日程”“须知”“规定”等相关安排及要求,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否则后果自负。

4. 考生进入现场考场,必须佩带准考证,不准携带通讯工具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5. 考生参加现场类考试,应按要求提前到达考场,凡按顺序依次考试的科目,若本考场本单元考试

结束时仍未到场,无论何种原因均视为弃考;凡集体同时答卷考试的科目,开考后迟到15 分钟及以上者,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得进入考场并取消其该科目考试资格。

6. 表演类考试中(含初试及复试),若考生的考试曲目与简章要求不符,则本场考试成绩为 50 分以下。考试曲目一经网上提交,不得更改。

7. 三试(综合素质考试)要求:每位考生需有一位监护人(必须为父、母亲其中一方)参与考试,考试成绩是否达标将作为录取与否的前提。

8. 凡进入三试的附小考生须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届时另交体检费(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

9. 凡考入我校附小的学生,须保留原校学籍,以保证小学毕业时办理升学所需各项手续完备。

10. 凡发现在招生及入学过程中有作弊、作假、舞弊以及任何违反规定者,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其考试或培训资格。

11. 附小学生完成培训课程后,可报考我校或其它音乐学院附中,未被音乐学院附中录取者,本校不承担其任何后续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学生自行联系就读普通中学。

12.招生考试相关问题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10-87680852、010-87680853

电子邮件信息答疑咨询fuzhongzhaoban@*** 13.本简章解释权归属中央音乐学院附中。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办公室

初试录像要求


一、总体要求

 

1. 视频文件必须使用手机进行录制。录制文件的格式必须是MOV 或MP4 格式。录制环境相对安静,光线能保证看清楚考生面部。录制过程不得移动镜头和变换焦距,必须采用同期声录制方式。为保证正常播放及公平性,严禁使用高于1080p HD,30fps 的格式录制视频。不允许使用各类外接设备(如麦克风、扬声器),不允许对视频文件进行剪辑、编辑或美化。

2. 所有录像曲目必须按照招生简章的曲目顺序录制,不得自行改变顺序。一个视频文件所包含的内容必须一次性连续录制完成,每项内容或曲目之间考生可略作停顿。录像画面中不允出现与考试无关的人员。

3. 除声乐与歌剧演唱专业外,其他专业的演奏、演唱考试(含初试、复试)不得使用伴奏。

4. 凡违反以上视频录制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初试资格。

5. 录制时的距离、角度及横竖屏选择可参照附件《2021 年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附小招生(港澳台、外籍考生)考试各专业录像景别参考图例》。

6. 录制过程中如出现少量意外声响(如鸣笛、敲门、犬吠等),不会影响评判。

7. 录制好的视频文件上传至百度网盘(视频文件命名为:报考年级+报考专业+姓名),视频一经上传,不得更换。

 

 

二、具体摄录要求

 

所有专业录像视频文件内容含两大项:(1)考生面向镜头自报姓名、报考专业及年级;(2)自报考试曲目并演奏,采取报一曲奏一曲的方式。以上两大项内容必须录制在一个视频文件中。

各专业考试内容与要求

 

 

钢琴

初试:

A.一首练习曲

选自车尔尼《练习曲Op.740》以上程度B.一首复调作品选自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平均律钢琴曲集》(如作品含前奏曲和赋格,只需演奏赋格部分)。

复试:

A. 一首练习曲

(选曲不能与初试所选曲目重复)

B.一首乐曲

(中外乐曲均可)

C. 一首古典奏鸣曲的一个快板乐章

(选自海顿、莫扎特、克列门蒂、贝多芬早期作品)加试现场演奏一首初试时视频录制的练习曲

 

小提琴

初试:

A.一首同一调性的单音音阶与琶音(七组琶音)双音、三、六、八度

B.一首练习曲

C.一首具有一定程度的技巧性乐曲复试:

A. 一首练习曲(不得与初试相同)

B. 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加华彩)或第三乐章C.视唱练耳(考试内容见后)

注:主报小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考中提琴专业

 

中提琴

初试:

A. 同一调性三个八度的音阶包括单音音阶、七组琶音

B. 一首双音练习曲

C. 任选一首巴赫无伴奏组曲的一个乐章复试:

A. 练习曲一首(不得与初试重复)

B. 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如有华彩片段必须演奏)

注:主报小提琴专业考生可兼报考中提琴专业(考试曲目参考小提琴曲目要求)

 

大提琴

初试:

A.三个八度的音阶、琶音(主和弦原位、四六和弦)

B.练习曲一首

C.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 复试:

A. 练习曲一首(不得与初试相同)

B. 协奏曲一个乐章(如含华彩必须演奏)

 

古典吉他

初试:

A.练习曲一首 B.复调乐曲一首

C.自选乐曲一首(自选乐曲 5 分钟以上,8 分钟以内)

注:录制时必须背谱完整演奏,不能出现谱架或看谱演奏。三首乐曲或多乐章作品乐章之间可以调弦、修磨指甲。

复试:

A.巴赫小提琴组曲、大提琴组曲、琉特琴组曲中任选其中一首乐曲;

B.自选乐曲一首(自选乐曲 6 分钟以上,10 分钟以内)

 

竖琴

初试:

A.鲍克萨《练习曲》(初级)或波塞利《练习曲》

B.杜西克《小奏鸣曲集》(6 首选 1 首)

复试:

A.鲍克萨《练习曲》(中级)

B.那德尔曼《奏鸣曲》

C.亨德尔《恰空》D.格林卡《夜曲》

 

管乐

初试:

A.演奏大小调音阶各一条,分别用连线和吐音演奏(音阶、琶音、分解和弦)

B.演奏练习曲一首

C.演奏乐曲一首复试:

A. 演奏乐曲一首

B. 演唱歌曲一首或演奏其他乐器

 

中国乐器演奏

初试:

演奏乐曲一首,曲目自选复试:

演奏乐曲二首

(第一首不得重复初试曲目,第二首可重复初试曲目)

三试(综合素质考试)

 

每位考生需有一位监护人(必须为父、母亲其中一方)参与考试

A.背唱一首歌曲

B. 综合音乐文化素质考察

C. 考生及监护人回答招生评委提出的相关问题

  

体格检查

 

凡进入三试的考生须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届时另交体检费(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附件:《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生承诺书》(模板)


前往学校乘车路线公交1:

北京火车站乘122 路公共汽车至方庄环岛西下车,往西十字路往南100 米路西公交2:

北京西站南广场乘122、53 路公共汽车至方庄环岛西下车,往西十字路往南 100 米路西民航大巴:

由首都机场乘民航方庄专线至方庄下车往西约700 米地铁:

地铁五号线、十四号线蒲黄榆站出口,向东300 米路口向南

 

附件:

 

1. 《2021 年中央音乐学院附中、附小招生(港澳台、外籍考生)考试各专业录像景别参考图例》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招生考生承诺书》(模板)



原标题:2021年中央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港澳台、外籍考生招生简章与调整网上报名时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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