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层次 |
学制 |
民政服务与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方向) |
3 |
高职 (专科) |
三年 |
社会工作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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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与服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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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庆服务与管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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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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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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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保健与管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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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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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会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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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与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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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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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英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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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管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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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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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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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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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技术(软件开发方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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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技术(移动与人工智能应用开发方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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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技术(大数据应用开发方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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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互动媒体开发方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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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规划与设计方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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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网络技术(云应用开发与管理方向)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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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联网应用技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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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技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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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60 |
|
|
(注:新生学杂费按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已参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单独招生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zs.***.cn/ddzs.htm。专业设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并设置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2、报名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12日12:00
3、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时间:4月14日12:00---15日17:00
考试费:80元/人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我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考试形式与计分方法
1、文化考试成绩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等级折算分数之和为依据,不再单独组织文化考试。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测试,考试形式为笔试,主要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
2、考生综合成绩计分办法。由高中学考等级折算后的分数(满分200分)、综合测试成绩(满分150分)两部分组成,总分满分350分。
(1)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算分值
(2)各专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比例
专业名称 |
学考科目及 成绩折算比例 |
A类专业:民政服务与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方向)、婚庆服务与管理、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现代物流管理 |
语文×30%+外语×20%+数学×20% +历史×20%+物理×10% |
类专业: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管理方向)、软件技术(软件开发方向)、软件技术(移动与人工智能应用开发方向)、软件技术(大数据应用开发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互动媒体开发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规划与设计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云应用开发与管理方向)、物联网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 |
语文×20%+外语×20%+数学×30%+物理×20%+历史×10% |
C类专业:商务英语 |
语文×20%+外语×40%+数学×20%+历史×10%+物理×10% |
3、综合测试时间:4月17日(具体考试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4、综合测试地点: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
六、录取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
2、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专业招生计划的100%比例确定拟录取名单。遇到总分相同情况,依次按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顺序为:A类专业和C类专业语文、数学、外语、历史、物理, 类专业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
3、对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有缺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为放弃录取处理。
4、综合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
5、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须与我校取得联系,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要求见我校单招网(http://zs.***.cn/ddzs.htm)。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我校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正式公示期间如有录取考生放弃录取,缺额不补录。
6、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浙江省当年后续各类普通高校招生录取。
7、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七、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一致。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校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八、奖、贷、助措施
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九、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地 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邮 编:410004 联系人:王老师
2、考点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56700035 联系人:倪老师
地 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68号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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