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山东省单独招生方案
一、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国标代码 |
计划数 |
学费(元)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民政管理(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方向) |
690201 |
3 |
3850 |
文理兼收 |
高职 (专科) |
三年 |
社会工作 |
690101 |
2 |
3850 |
心理咨询 |
620804 |
2 |
4620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
690305 |
5 |
3850 |
护理 |
620201 |
2 |
5460 |
老年服务与管理 |
690301 |
2 |
3850 |
人力资源管理 |
690202 |
3 |
3500 |
市场营销 |
630701 |
1 |
3850 |
物流管理 |
630903 |
1 |
3850 |
电子商务 |
630801 |
1 |
3850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630502 |
2 |
3500 |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互动媒体开发方向) |
610202 |
2 |
8580 |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
610216 |
2 |
9000 |
商务日语 |
670205 |
2 |
3200 |
(注:以上收费标准系2020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2021年收费标准以物价局新核定的标准为准。)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春季高考报名和夏季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单独招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单独招生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网址:http://zs.***.cn/ddzs.htm。
2、报名时间: 2021年2月28日--3月7日
3、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1)网址:http://zs.***.cn/ddzs.htm
(2)时间:3月9日--3月10日
(3)考试费标准:80元/人
缴费及网上自助打印准考证流程详见我校单独招生网(http://zs.***.cn/ddzs.htm)
4、所有报名考生请加入我校山东省单招咨询QQ群(群号:)。
四、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校组织实施文化成绩认定和综合素质测试。
1、文化成绩认定办法:
(1)普通高中生
文化成绩以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为认定依据,满分300分。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供的成绩为准。
(2)中职生(含中职、技校等)
文化成绩以学生在校期间语数外三科成绩平均成绩作为认定依据,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该成绩由学生所在学校提供。
中职考生的文化成绩按以下步骤提交给我校招生与就业处:
(1)成绩单电子版:考生将学校盖章的成绩单拍照,并将照片文件发送至我校招生与就业处邮箱:zhaoshengban@***.cn,文件名以“省份+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2)成绩单原件:考生将成绩单原件邮寄至我校招生与就业处,收件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收件单位: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收件人:彭老师老师,联系电话:0731-82763288。成绩单原件收取时间:截止至3月7日(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2、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由我校组织,采用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考试时间为3月14日,主要考察学生的言语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50分。具体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五、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采用网上填报方式,与考试报名同时进行。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录取。
六、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结合考生文化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根据普通高中生和中职生参考比例确定这两类考生招生计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者或综合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3月下旬在我校单独招生网上进行公示,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放弃录取申请书,具体要求见我校单独招生网。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于3月下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并办理录取手续。
4、已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公示和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山东省2021年高考及录取,原则上不调整录取专业。
5、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七、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我院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一致。我校录取的新生户口迁移一律采取自愿的原则,可以转来学校也可不转,具体的户口迁移手续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办理。
九、奖、贷、助措施
根据国家、地方的相关政策,并结合学院实际,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贷、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校企合作单位设置的奖学金。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学院开辟了“绿色通道”,学生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金”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
十、联系方式:
1、学校联系方式
地 址:长沙市香樟路22号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网 址:http://zs.***.cn/ddzs.htm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联系人:彭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