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为准。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已参加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参加我校2021年内蒙古单独招生。
三、考核内容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高职单独招生工作,使用报考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不再组织相关考试或考核。
四、网上填报志愿
考生在4月7日-4月9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应该认真阅读有关单招规定和单招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无效。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并且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调剂。
五、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我校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录取
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导、监督下,由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1.学校根据报名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门成绩总和,根据“专业优先,总分排序”的原则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遇到同分情况,按语文、数学、外语顺序比较单科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2.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网站公示,录取结果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内蒙古2021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不能调换专业。
3.各专业招生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新生待遇
通过单独招生进入学校后,在学费、住宿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完全一致。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2763288 单招咨询群: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邮 编:410004 联系人:朱老师
网 址:http://z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