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圆满完成2021年初中毕业生招生工作,根据《舟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的实施意见》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一、2021年招生专业
(详见舟山市2021年《招生通讯》、学校招生简章)
二、招生录取条件与时间安排
(一)招生录取的条件
1.舟山市应往届初中毕业学生;
2.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为3C及以上等级;
3.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舟山市今年的中考成绩划定各专业控制分数线,低于控制分数线的中考生、市外中考生及往届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面试。
(二)招生报名与录取时间安排
我校招生工作分预报名、预录取和正式录取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2021年5月30日至中考成绩公布前,接受招生咨询和预报名登记,预报名可通过我校发布的预报名通道、各初中学校招生点或我校本部现场进行报名;
第二阶段:中考成绩公布之日(6月25日)起至7月1日止,考生在填报志愿的同时必须到各初中学校招生点或我校本部现场进行登记,经考生及家长签字确认后出具“预录取通知书”(其中6月30日至7月1日学校在舟山市高中段招生网上确认系统上做好点击录取工作);
第三阶段:7月2日全市普高录取分数线公布后,我校进行正式录取并向考生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招生录取办法与程序
1.凡符合各专业控制分数线的中考生,可在各初中学校招生点或我校本部现场报名,由我校根据考生报名顺序进行预录取;
2.中本一体化船舶驾驶专业录取以舟山市教育局公布的结果为准,考生必须在录取结果公布后及时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
四、注意事项
1.学生正式录取报名时必须带中考成绩单原件;
2.往届生原则上是指2020年毕业的初中毕业生,参加面试时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初中毕业证书或相应的学籍证明;
3.凡被普高录取的考生我校不再录取。
五、监督与管理
招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的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关系到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学校高度重视,特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1年招生工作。本办法报舟山市教育局备案,由舟山航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舟山航海学校
2021年5月
原标题:2021年舟山航海学校招生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