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
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155号)等文件要求,我校决定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招生和培养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实施机构
第二学位招生工作纳入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 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相关学院负责人具体实施,负责组织本次招生的报名、资格审核、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周口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是否师范 | 修业年限 | 学位授予 |
汉语言文学 | 是 | 2 | 文学 |
英语 | 是 | 2 | 文学 |
财务管理 | 否 | 2 | 管理学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否 | 2 | 工学 |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2020年、2019年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e.gov.cn),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进行查询。
四、报名办法
本校考生采用在原毕业学院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各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报名工作。外校考生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打包发至报名信箱zknu2xw@***,邮件主题格式为:第二学位+报名专业。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6月8日
(二)报名材料:
请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并以“姓名+报考专业”文件夹命名,打包压缩交至各学院。
(1)由本人手写签名《2021年周口师范学院第二学位报名表》(附件1)扫描件;
(2)考生第一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电子版;
(3)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上述材料均为JPG图片格式,申请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或不按要求提供材料、信息不全者,一律不予审核通过,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将不具备报考资格。
(三)审核报名资格
报名截止后,各学院组织人员6月10日前完成报名资格集中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报招生就业处,并在周口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两日,公示无异议考生与6月12日-13日,到高校属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第二学士学位网上报名和数据采集后方可参加综合面试。
校外考生由教务处学籍管理工作人员审核。
考核与录取办法
招生专业所在学院对初审通过考生进行面试选拔,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通知考生。
面试办法
现场面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三个方面。
(二)录取办法
考生成绩作为招生就业处录取依据,根据考生成绩及招生计划数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服从调剂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其它相近或相似专业。拟录取名单将在周口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示5日,无异议者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录取,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
(一)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报到。
(二)新生报到时,将进行入学资格初审和复查,需提供学籍档案、毕业证及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原件,不属实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新生报到时若因兼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新生报到后,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收费标准
(一)报名和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与2021年普通高考录取专业本科生相同。
八、教育教学与毕业派遣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教学是按照学校制定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进行修读。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不实行留级制度,发放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三)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在学生资助、评先评优、奖学金评定等方面享有和普通在校生同等待遇。
九、监督保障机制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本招生考试方案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做到招生办法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学校监察部门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
(三)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
(四)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十、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地 址:
邮政编码:466000
电 话:
本办法由教务处、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2021年周口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周口师范学院
2021年5月30日
2021年周口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姓名 | 二寸电子照片 | |
身份证号 | ||
第一学士学位毕业院系 | ||
原本科专业学科门类 及专业名称 | ||
报名专业学科门类 及专业名称 | ||
联系电话 | ||
学习经历 | ||
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任何不实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确认签名: 年月日 | ||
经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审查,该生符合我校报名条件,准许本考生报名。 考生原所在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
说明:本表格请电子打印,本人手写签名,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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