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硕博连读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精神,为了激励在校硕士研究生,增加优秀博士研究生生源,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硕博连读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专业笔试、面试,及科研能力考核、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二、招生计划
2020年我院招收学术型博士29人(教育学23人,心理学6人)。
2021年我院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招生计划数一般不超过该学位点总计划的80%。
三、学制
基本学制为4年。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处分;
(五)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六)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学位课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外语能力,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CET6≥425或IELTS≥5.5或TOEFL≥80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成绩≥60分;
(七)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具有发展成博士学位论文的潜力;
(八)我校在读2019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所修硕士学位专业与攻读博士学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5日-12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jszs.***.cn/bsbmxt/),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所有网报信息字段,特别是学籍学历信息必须填写准确、完整,应届硕士生后学历应选择“硕士生”,后学位应填写硕士的学位,硕士毕业年月为“202107”),办理报名手续,未参加网报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录取或学籍注册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报结束后,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将报考费(150元)汇入我校财务账号(缴费方式在网报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 提交材料
1. 《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成功填写完成后下载PDF文档打印,需所在学院盖章);
2. 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
3.相关专业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2封(原件),其中一份为硕士期间导师的推荐信(下载附件填写);
4.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8.在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所获奖励、参与科研情况、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其他能证明学术能力的材料(以上成果的发表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9.考生承诺书(下载附件填写)。
以上所需材料务必在报名结束(2020年12月25日前)交到报考学院,或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寄至报考学院。逾期提交(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或报名材料不齐全者按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
报考材料寄送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17幢433室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9-82283780
六、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资格审核
2020年12月底,学院成立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定入围名单。
(二)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2021年1月初
考核内容:包含笔试、专业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笔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笔试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专业面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未达到满分值的60%为不及格)。
1.笔试
考试科目为业务课二(具体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见附件),闭卷笔试,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2.面试
面试包括科研成果考核和专业学术能力考核两部分。科研成果考核占30分,专业学术能力考核70分,总分100分,每人不少于30分钟。
科研成果考核,由面试考核小组结合考生提供的相关科研成果材料,综合判断考生科研基础和学术潜力。专业学术能力考核,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侧重考查申请人运用外语进行听说交流的能力。由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小组考核,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主要考核申请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及考试诚信等方面。由思政考核小组负责考核。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录取原则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学校招生录取办法,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以及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和思想品德等考核的情况,择优录取。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多可招收1名学术型博士。
凡具下列情况之一,申请人将被认定为复试不合格,学校不予录取:
1.笔试或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其他
学院投诉电话:0579-82282549;投诉邮箱:jyxy@***
学校投诉电话:0579-82283026;投诉邮箱:yzb@***
未尽事项,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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