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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2021年04月22日10:18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 学院代码:12861。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装备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和交通运输类学科为主,财经商贸类、文化艺术类、新闻传播类学科协调发展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学院已成为国家“双高计划”高职学校(A档前十),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育部53所“国家高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院校之一,是“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单位,有留学生及港澳台招生资格高校、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浙江省首批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高校,浙江省先进制造业紧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学院将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

第三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专科、高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性质:公办。颁发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条 办学地点:海宁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大学二、三年级教学安排在海宁校区。海宁校区: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青年路999号,毗邻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一年级教学安排在海宁校区。

第三章 免试升学流程及录取有关事项

第五条工作流程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个人或团体一、二、三等奖。

2.符合浙江省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3.应届中职毕业生。

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具体要求:要在中学校园明显位置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拟申报专业等主要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请材料寄送

申请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及以前获奖学生须于5月10日前申请;

第二批申请截止时间:2021年获奖的学生须于7月15日前申请。

(以当地邮戳为准)向我院招生办公室寄送免试申请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经所在中学及当地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的一式两份《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可对应申请的专业(见附件2),每个考生可结合中学的所属专业及申请比赛项目所属专业大类内的参考专业填报志愿,按照志愿先后顺序填写。注意:中学公示情况、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学校盖章、当地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意见、盖章、负责人签字等内容必须填写。

2.获奖证书复印件(A4规格、必须加盖中学公章)1份;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4.学生在校表现证明(必须加盖所在中学公章)1份;

5.单独考试招生报名证复印件1份;

6.高考体检表一份。

备注: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留好备份。请通过EMS或顺丰快递邮寄,确保安全送达。    

(三)考核及录取工作

1.我院免试升学工作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考察。如报考人数超出专业计划数,则考察顺序依次为:获奖项目与所报专业的对口度、获奖等级、所学专业对口度、在校表现、申请材料邮寄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终由免试升学工作组决定拟录取名单。

2.我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通过在网站(http://www.***/moban/index/index.html)公示后,我院将在招生网公告录取结果并发送录取通知书,不安排电话通知,届时请各位考生关注我院招生网(http://jdzsw.***)。 

第四章 招生监督

第六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七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内容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考生所在中学应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核实,我校将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建议有关部门对其当年所有推荐保送学生进行重新审查。

第五章 其他

第八条 我院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宁缺勿滥。

第九条 成功录取至我院的考生根据《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的有关规定,享有新生特别奖学金评定资格。

第十条 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高职单独考试招生。

第十一条 对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或获奖材料取得保送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其当年普通高校录取资格及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我院学习的,取消学籍。

第六章 联系方式

第十二条 咨询电话:0571—87773018  86888207

第十三条 监督电话:0571—87773090  87772602

第十四条 招生网址:http://jdzsw.***

第十五条 招生微信:机电招生

第十六条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七条 邮政编码:310053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1年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附件2:2021年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特别提醒:登记表填写参考以下样板,请如实全面填写,不可空白或漏填,不要抄写2019年的时间。

2021年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3)


原标题:2021年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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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版:2021年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招生章程(填报志愿、报名条件、录取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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