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
根据《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制订此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一、基本情况
综合素质测评形式为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素质特长项计分申请高不超过20分。面试考察内容包括人文素养、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潜质与职业倾向、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等。
二、测评时间与地点
1、测评时间:2021年4月18日(周日)12:00-16:30。
2、测评地点:绍兴市曲屯路151号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梅山校区)。
三、测评流程
熟悉场地 |
18日08:00-11:00 到4号教学楼4111教室 提交素质特长项计分申请及证明材料原件 |
候考 |
18日12:00到对应候考室(详见准考证) |
综合素质测评 |
18日12:00-16:30到对应测评室 详见测评工作流程 |
测评工作流程:
(1)考生抽签确定测评的问题。
(2)考生用2分钟左右时间做自我介绍(含特长)并阐述对报考专业的基本认识。
(3)根据测评题目,考生阐述个人观点。
(4)测评组组长根据情况随机提问,考生回答。
四、测评内容
根据报考专业,分专业类开展综合素质测评,详见下表:
招生对象 |
招生专业 |
所属分院 |
普高招生考生 |
建筑工程技术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设工程管理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交通学院 |
现代纺织技术 |
鉴湖学院 |
纺织品检验与贸易 |
纺织品设计(染织艺术设计方向) |
酿酒技术 |
综合素质测评主要考察内容及分值权重见下表:
序号 |
主要测评内容 |
分值 |
1 |
人文素养、心理素质。包括言行举止、仪表仪态、道德修养、情绪稳定性、自信心、心理素质与随机反应能力等。 |
30 |
2 |
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分析能力。包括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创新思维等。 |
30 |
3 |
专业潜质与职业倾向、其他与专业学习相关的能力。包括对专业的了解程度、专业知识学习能力、专业相关基础知识掌握能力、专业发展相关基础能力等。 |
20 |
4 |
素质特长计分(熟悉场地时提交《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提前招生素质特长计分申请表》) |
20 |
五、素质特长计分项
考生根据《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要求登陆素质特长计分申请系统填报申请。考生熟悉场地时提交《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计分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考生毕业学校公章,同时提供证书原件以便查验。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计分项目表
类别 |
项目 |
说明 |
计分值 |
学科与 科技创新 |
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 |
限教育、科技等主管政府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不含其下属部门或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项目) |
省级一等奖及以上20分、二等奖18分、三等奖15分; 地市级一等奖15分、二等奖13分、三等奖10分; |
文艺(仅限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演讲项目) |
声乐、器乐、舞蹈、戏剧、美术、书法、演讲比赛 (限个人项目) |
限教育、文化、宣传等主管政府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不含其下属部门或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项目) |
体育(仅限篮球、足球、田径、排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武术、游泳项目)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一级20分、二级18分 |
体育比赛 |
限体育、教育等主管政府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不含其下属部门或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项目) |
省级第三名及以上20分;第四到六名18分;第七、八名15分; 地市级前三名15分、第四到六名13分;第七、八名10分; (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 |
备注:(1)获得奖项必须为高中阶段且在2021年4月30日之前取得。(2)同一项目计分不得累加,只能取其中高的一项分值计分,不同项目累加总分不得超过20分。(3)学科竞赛、科技创新竞赛项目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是指国家级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省级一等奖(或前三名)。(4)体育比赛项目省级第三名及以上是指国家级前八名或省级前三名。 |
六、注意事项
1. 2021年4月18日8:00-11:00到4号教学楼4111教室提交素质特长项计分申请及证明材料原件。
2.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于2021年4月18日12:00前到相应的候考室报到。
3.12:30测评正式开始,测评开始后未到候考室报到的考生,取消测评资格。
4.考生进入“候考室”后直至测评完成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取消此次测评资格。
5.考生需带齐身份证、准考证由工作人员依次带入相应的测评室进行测评。
6.考生进入测评室后,将身份证原件、准考证交纪检人员校验。
7.每人测评时间一般不超过8分钟,当测评组组长宣布“测评结束”,考生离开测评室,不得在测评区逗留。
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