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的有关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兼任复议小组),制定本学院复试方案及具体实施细则,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其中监督员负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
组 长:梁荣华
副组长:陈铁明
成 员:王万良、毛诗焙、朱艺华、沈国江、陈 朋、陈铁明、范 菁、梁荣华(按姓氏笔画排序)
秘 书:边林洁
纪律监督:潘翔
二、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
三、接收专业与招生指标
计算机学院博士点专业及直博生推免指标如下:
学位点代码 | 学位点名称 | 推免指标 | 备注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4 | 按专业招生 |
计算机学院各硕士点专业及推免指标如下:
学位点代码 | 学位点名称 | 推免指标 | 备注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0 | 按专业招生 |
083500 | 软件工程 | 10 | 按专业招生 |
0854 | 电子信息 | 36 | 按专业招生 |
四、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地点及录取专业
(1) 第一批(10月12日周一下午16:00前推免系统报名):10月13日周二上午9:00开始面试。本学院将充分满足推免生所报的专业志愿。
(2) 第二批(10月15日周四下午16:00前推免系统报名):10月16日周五下午13:30开始面试。本学院将基本满足推免生所报的专业志愿。
(3) 第三批(10月19日周一上午10:00前推免系统报名):10月19日周一下午13:00开始面试。本学院将考虑推免生所申报的专业志愿,但根据各专业已招生人数终确定推免生的专业(可能无法满足推免生所申报的专业志愿)。
学院视推免生报名和拟录取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其他批次复试,具体以学院官方通知为准。
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计算机大楼学院会议室,详细复试分组、时间、地点以学院公告的复试安排为准,请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新通知。
综合考虑疫情因素和考生的实际情况,学院推免生复试以线下复试为主,同一批复试考生采用统一的复试形式。特殊情况的考生,无法到我校参加复试,经学院审批同意,将采用钉钉远程在线复试平台进行复试。
2、工作规范
(1) 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 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 评分记录、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应妥善保存。
3、申请条件
参照学校推免通知执行。
4、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 《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2) 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 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 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 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6)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5、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 复试采取面试形式,首先回答本学科(专业)的标准题目(给予考生一定的准备时间),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 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应用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其中英语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40%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占40%。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五、录取工作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 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4.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5. 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7. 我校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含直博生),其中被录取直博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8. 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奖助学金等均可享受博士生待遇。直博生无论何种原因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的,自确定之日起,终止享受相关待遇,已享受的直博生与硕士生的待遇差额应如数退还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六、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请在规定时间内顺丰快递学院(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办公室,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边老师,0571-85290136,310023),体检单须有体检结果,照片和体检结果2处均需加盖体检单位红章有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过程如有不明确的事项可联系我校校医院,联系电话:0571-88320504。
七、举报、投诉、申诉方式
联系人:潘翔
电 话:0571-56075072
邮 箱:panx@***.cn
八、本方案如有与上级部门新政策不一致之处,按上级部门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