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设计与建筑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研究,现将学院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第二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
二、申请者条件和接收专业
申请者条件、接收专业等参照《浙江工业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的通知》执行。http://www.yz.***.cn/details.asp?tid=6&id=840
三、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地点
2020年10月20日,按研究方向安排线下复试:
(1)笔试:8﹕30-11﹕30 , 地点:艺B209
(2)面试:13﹕30开始
学院视推免生报名和拟录取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其他批次复试,具体以学院官方通知为准。
综合考虑疫情因素和考生的实际情况,学院推免生复试以线下复试为主,特殊情况的考生,无法到我校参加复试,经学院审批同意,将采用钉钉远程在线复试平台进行复试。
2、工作规范
(1) 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 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 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 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3、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请于10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5:30到屏峰校区艺A522递交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4、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复试基本内容: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
(2)主要形式:设计学、建筑学、艺术设计复试方式包括面试和笔试两部分,总分100分,面试50分,笔试:专业设计能力考核50分。城乡规划学复试方式为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分为英语面试、专业面试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时间20分钟左右。
(3)复试方案:英语面试(设计学、建筑学、艺术设计占10%,城乡规划学占20%):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专业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设计学、建筑学、艺术设计占40%,城乡规划学占80%):专业面试全面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还有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如有设计作品、专业获奖等学术成果的可现场展示。 专业设计能力考核即笔试(设计学、建筑学、艺术设计占50%):考核学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请自带快题设计所需的工具(如水粉颜料、马克笔、色粉、工具尺、美术刀等),考试时间为3小时。设计理论方向考生不需要携带绘图工具。
四、录取工作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4、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5、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请在规定时间内顺丰快递学院(浙江工业大学设计与建筑学院办公室艺A522室,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方老师,0571-85290784,310023),体检单须有体检结果,照片和体检结果2处均需加盖体检单位红章有效。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过程如有不明确的事项可联系我校校医院,联系电话:0571-88320504。
六、其他注意事项
1、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2、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3、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5、本通知与国家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七、举报、投诉、申诉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571-85290258
邮箱:sunah@***.cn
八、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设计与建筑学院
2020年10月16日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doc
附件2:体格检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