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1年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
二、复试工作
1、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1日(周三),上午10:00(暂定,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地点:子良A-南327环境学院会议室
2、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线下面试方式,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资格审查
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
(2)本科成绩单1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2份;
(5)申请者有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可提交复印件1份。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4、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
复试基本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其中英语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各占40%。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学生用英语回答所选问题,复试小组成员与学生进行英语对话。专业素质能力主要内容可能涉及物理化学、环境化学、化工原理和环境科学与工程相关的综合知识,主要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环境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的认知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三、录取工作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拟录取名单根据每一批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名确定。
4、录取的推免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受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我校拟录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推免生。
7、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交至学院办公室子良南A318.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咨询、申诉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
邮编:310014
联系人:戈永妹(咨询),陈煜(申诉)
电话:戈永妹0571-88871577,陈煜0571-88871572
邮箱:戈永妹gym73@***.cn;陈煜cheny@***.cn
六、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2: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专家推荐书(仅供直博生提交).doc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政审表.doc
原标题: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环境学院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