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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

  2021年03月19日17:21  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关于公布浙大城市学院

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浙大城市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已确定。各报考专业初审结果如下:

专业

普通考生

通过人数

低学考

折算分

特长生

通过人数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300

83

18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150

72

3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150

70

4

护理学

400

79

8

详细名单见附件(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查看个人报考状态)。

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招生电话:0571-88018551。

 

通过初审的考生后续操作流程提示如下:

一、缴费

日期:3月20-29日

缴费方式:详见《2021年浙大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缴费方法

温馨提醒:

1.逾期不缴费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2.本系统个人缴费状态将在3月30日更新,届时可查询。


 二、准考证打印

日期:4月2日起

温馨提醒:

1.登陆报名系统,依次点击“报考进程--准考证”,打印即可。

2.如直接打印有困难,可将准考证截图打印,文字清晰可见即可。


 三、综合素质测试

对象:所有通过初审的考生

地点:浙大城市学院 北校区

时间安排见下表:

专业

测试日期

报到时间

预计结束时间

护理学

4月11日

(周日)

7:00-8:00

11:30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11:20-12:20

17:30

会展经济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请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凭浙江省健康码(绿码)准时到校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温馨提醒:

1.逾时未报到者,视为放弃综合素质测试。

2.个人具体报到教室、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疫情如有变化,我校将根据国家省市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相应调整,请及时关注。


 四、特长生附加测试

时间:4月10日(周六) 12:30-13:00考生报到

集合地点:北校区 文科一号楼120教室

温馨提醒:

通过初审符合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艺术或体育特长条件的考生,须持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参加测试。

 

 

附件:2021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浙大城市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通过考生名单.pdf





原标题:2021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初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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