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的通知》(教职成 (2021) 2号)的文件精神,自2021年起,职业院校拟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按《目录》及相应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执行,现将我校调整的提前招生相关专业对照表公告如下: 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录取通知书中专业名称将按新专业目录执行,特此公告。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