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属初中、市体校: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和《珠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珠教〔2020〕4号)精神,结合珠海实际,我局制定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英语听说、生物实验操作、音乐、美术及信息技术等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请各区、各学校积极学习、宣传,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方案(试行).doc
2. 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考试方案(试行).doc
3. 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方案(试行).doc
4. 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音乐考试方案(试行).docx
5. 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美术考试方案(试行).docx
6. 珠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技术考试方案(试行).doc
珠海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