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以下简称“上海药物所”)前身是国立北平研究院药物研究所,创建于1932 年,是我国历史悠久的综合性创新药物研究机构。研究所围绕肿瘤、心脑血管、神经精神系统、代谢、自身免疫和感染性等6 大类疾病领域,重点开展新药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和应用开发研究。自建所以来,共研制开发新药100 余种并投入生产,创制了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创新药物。2019 年上海药物所参与研发的原创新药GV-971 全球首次上市,这款中国原创、国际首个靶向脑-肠轴的阿尔茨海默病治疗新药,填补了这一领域17 年无新药上市的空白。
上海药物所是中国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国科大”)重要的药学人才培养基地,拥有药学一级学科硕士、博士学位点(涵盖药物化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药剂学和药物设计学5 个二级学科),中药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药学专业硕士学位点,以及药学和化学2 个博士后流动站。药学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取得A+的骄人成绩。
在国家级前沿科研项目中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科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是上海药物所研究生教育的传统和优势所在。研究生教育发展的60 年来,上海药物所始终将研究所的建设目标和学科发展目标紧密融合,实现“出成果”和“出人才”的协同并举,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的新模式。上海药物所汇集了中国药学领域具创新活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并拥有学生开展科研实践的一流科研环境。现有院士6 名,国家杰青获得者22 人,优秀青年获得者8 人。在新药研究成果,SCI 论文特别是高水平论文的发表数量和引用率,申请和授权专利的数量、国家和省部级奖励等指标上,上海药物所居于国内高校药学领域前列。
上海药物所拥有新药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新药筛选中心、国家化合物样品库、中药标准化国家工程实验室等4 个国家级研究中心、1 个中科院重点实验室、11 个研究室及研究中心、5个研究技术平台、2 个国际科学家工作站、4 个支撑服务机构,承担多项战略先导专项、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973 计划、863 计划、重大专项、基金委创新群体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为研究所培养提供了宏大的科研实践平台和充足的科研经费支持。
2021 年上海药物所预计在药物化学、药理学、药物分析学、药剂学、药物设计学、中药学等六个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83 名左右,在药学硕士专业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85名左右(其中含代国科大杭高院招生45名)。具体招生名额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
一、培养目标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具有社会责任感,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执行教育部统一的报考要求。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招生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21 年9 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以下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需符合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
①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21 年9 月1 日)或2 年以上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还需具备的条件: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 门及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
(二)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资格审核等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我所各招生专业均可接受符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但是2021年该专项计划招生指标以专业学位硕士指标为主,考生报名时须据此慎重确定报考专业。
推荐免试生若符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报考要求,也可申请该专项计划推荐免试。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照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所各招生专业均可接受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但是2021年我所该专项计划招生指标以专业学位硕士指标为主,考生报名时须据此慎重确定报考专业。
推荐免试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也可申请该专项计划推荐免试。
(五)我所的各招生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有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n/tm)参加网上报名并完成相关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报考接收手续。
规定截止日期后仍未确定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查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准考、复试阶段将分别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准考、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照片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进行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 s://yz.***.cn/或 http ://yz.***)。具体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 年10 月10 日至10 月31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 年9 月24日至9 月27 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填写的信息有效,正式报名期间无需重复填写,但可以随时修改完善。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后,务必要认真阅读相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及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同时还须查看拟报考培养单位的网上相关招考公告,并按其要求填报。
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错过网报时间、缴费时间、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考试时间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报考材料。网报信息填报中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等网报信息更需认真准确填报。
网报期间,网报系统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网报时学历证书编号信息填报请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①国内普通高校毕业证书编号须填写“证书编号”。若毕业证书上有两个号码,应填写证书右侧的“证书编号”,一般为16 位以上数字编号,前5 位为颁发此证书的高校代码。请不要填写证书序列号(如 o.****)。若原毕业院校因更名等原因不在网报系统毕业学校可选列表中,请在毕业学校栏选择“其他”,然后手工录入原毕业学校的名称(即毕业证书中加盖学校印章的名称)。
②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编号信息填报,须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报告编号,如认证书编号为:教留服认英[2018]20001 号。
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便在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查。
考生必须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调剂等均需使用此用户登录。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在报考前需填写全国统一的《报考2021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经原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然后到选择的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领取网报校验码,方可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和方式与全国普通硕士研究生相同。网上报名系统中“专项计划”栏目应选择“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二)第二阶段: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 确认时间:所有考生须认真查看网报时填报的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关公告,确认的时间依各报考点公告为准,在所选择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参加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 确认手续: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网上报名号,按照报考点公告要求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依各报考点公告为准。
3. 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支付方式以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公告要求为准。
(三)报名其他注意事项
1. 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及时与接收的研究所或院系完成网上报名与拟录取手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也不得再报名参加硕士全国统一考试。
2. 考生在普通招考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所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我所相关专业录取时,可自愿按照调剂政策进行调剂。
3. 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网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在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教育部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中国科学院所属京内外各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大学各院系均执行北京一区分数线。
5.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6. 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7. 网报和确认结束后,报考的研究所或院系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研究所或院系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准考。
8. 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试科目、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等重要信息。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任何考生修改信息的申请。
9.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0.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将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高教处)审核盖章同意的《报考2021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政EMS 寄送至我所研究生教育处。
邮寄地址:上海浦东祖冲之路555 号,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生教育处胡老师收邮编:201203
联系电话:021-50805910
1. 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20 年12 月19 日至12 月28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日期:教育部规定的初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2020 年12 月26 日至27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 初试地点:以选报的报考点公告为准。
4. 初试科目:除药学硕士专业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药学综合三门外,其余各专业均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 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药学综合满分值为300分。
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药学综合》由上海药物所自主命题,其余各科目由中国科学院大学组织命题。
5. 考生初试成绩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
1. 复试由上海药物所研究生教育处组织,在我所进行。
2. 一般按照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计划数不低于120%的比例,按照复试分数线及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复试考生名单,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在复试前确定。
3.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由国科大自行划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直接由国科大自行划定。
我所依据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具体报名和初试成绩情况,结合本单位的学科特点和要求以及国科大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数,在不低于国科大对应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基础上,分别自行划定本单位专项计划具体复试分数线要求和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方式、程序及要求与其他普通计划硕士生相同。
4. 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复试要求由我所在复试前通过研究所网页向考生公布。
5. 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证件和报名材料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需要求复试考生在复试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6. 复试包括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思想品德、外语听力和口语等考核内容,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 对同等学力考生参加复试的,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满分为 100 分。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我所确定并通知考生。我所还将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若教育(含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的考生参加复试,视为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科目。
8. 复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作为复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状况、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所将在复试过程中通过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我所还将通过函件的方式,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查考生人事档案记录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了解其有无不良表现和记录。
体检由我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 号)规定要求执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政审)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在调剂阶段,调出和调入均执行教育部统一的调剂规则和要求,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程序。一志愿报考我所的过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除自己联系调剂外,我所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调剂单位。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不得调出该专项计划录取,但可以在该专项计划内调剂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项计划录取。
按国科大下达招生计划,依据我所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名单公示。
定向就业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定向就业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原件。2021 年9 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截止2021 年9 月1 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者,录取资格无效。
被录取的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要求和日期,到指定地点报到入学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的培养单位请假,经批准后可延后办理报到。无故逾期10 个工作日不报到者,或者请假未获批准且逾期10 个工作日未报到者,取消其硕士入学资格。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日制。
十、基本学制
硕士(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 年,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 4 年。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及住宿费在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收取:
1.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 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享受与其他普通招考考生相同的奖助体系待遇。
同时,我所实行完善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生按照国科大相关规定,可享受和参评的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六个类别,即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中科院奖学金、国科大学业奖学金、研究所奖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学习科研表现优秀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中科院、研究所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
1. 所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考生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必须在录取前由培养单位牵头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和定向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毕业生)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学生必须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考生在学期间不得调整录取类别,即不得变更为非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也不得调整为非定向就业。
2. 我所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不得以硕博连读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含普通博士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计划),不得以硕士应届生身份报考我所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但在征得定向单位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在职考生还须征得工作单位书面同意)可以在毕业时作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经初试和复试考核合格拟录取后须重新签订三方(在职考生签四方)协议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博士毕业后须按协议规定回定向省份就业
3. 该专项计划未尽事宜,执行教育部此专项计划相关政策与要求。
十三、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四、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一律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五、其它事项
1.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 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查阅全校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向我所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3.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相关规定办理。
4.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上级主管单位新政策为准。
十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祖冲之路 555 号 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招生办公室邮编:201203联系人:胡老师电话:021-50805910
网址: E-mail: zhaosheng@si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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