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1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
热忱欢迎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资格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报名高等教育研究所!为做好2021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组织管理
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着力加强科学选拔,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保证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接收对象、名额及专业
取得推免生资格且符合教育部规定体检标准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各学科专业拟接收硕士推免人数见下表。
表1高等教育研究所2021拟接收推免生专业及名额分配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
040100 | 教育学 | 15 |
120403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6 |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异,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接收程序
1.具有推免读研资格的考生,即日起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http://epo.***.cn/open/zstksstm/signin.aspx)申请,具体通知详见研究生院主页“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预报名公告”。
2.高教所对推免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发出复试通知。具体安排以邮件形式通知。
3.经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通知申请人。
4.全国网报开通后,根据新增报名情况,多批次采取网络视频面试及现场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当日由复试小组给出是否录取意见,并通知拟录取学生网报,由高教所确定录取。
五、复试
1.复试对象
本校、外校具有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且有意愿报考我所相关专业的同学。校园日获得合格成绩单的学生无需参加此次复试。
2.复试时需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其他相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3.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养测试、外语听说能力、实践能 力考核、综合素质评价等内容。
面试分为考生自述、专家提问、考生回答、专家评分四个部分。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的主要内容及占比见下表。
面试的主要内容及占比
项 目 | 外语听说能力 | 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 | 大学成果 (大学阶段成绩单、各种获奖、科研成果等) |
分值 | 20分 | 60分 | 20分 |
六、录取
1.录取规则
根据我所各专业(方向)推免生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推免生录取名单。
2.学费和奖、助学金
推免生第一年全部享受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科研表现情况动态评定。
七、组织管理
1.高教所成立研究生招生暨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接收推免生工作。
2.在高教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的推免生申请情况,制定本单位2021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细则,报学校审定后公布并组织实施。
3.高教所负责组织相关复试工作小组,科学合理制定复试评分细则,对考生表现进行公平公正的学术评判。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专业教师骨干组成。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复试小组工作中注重礼仪规范,尊重考生。复试小组成员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将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复试过程要有笔录,全程录音录像,妥善保管备查。
4.高教所切实抓好工作人员管理,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统一组织对复试教师的业务和纪律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推免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八、信息公示公开
1.学校将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接收推免生章程、推免生招生目录、复试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全部信息,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公示公开。
2.拟录取名单除在所公示外,还将全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
九、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所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3.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有关接收推免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5.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67885153,邮箱:yzb@***.cn
高教所办公室电话:027-67885094,邮箱:yjs18@***.cn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