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规定,现制定2021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全日制)及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
学院成立复试与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和书记担任,成员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学院负责纪律检查监督的分党委委员及各硕士点所在专业学位中心主任组成。
学院成立法学、会计等专业复试小组,各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负责组成复试小组,每组成员由5人及以上组成面试小组,具体负责各专业的复试工作。
二、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在校1-6学期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成绩≥425分,外语为小语种的必须获得该语种国内公共外语水平四级考试的合格证书。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接收专业和名额
学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研究生类型及名额见下表:
专业名称 |
类型 |
名额 |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
专业型 |
5 |
会计 |
专业型 |
5 |
*根据学科及生源情况各专业可适当调整推免人数。
学院接收的学生原则上为本科所学专业(含双学位)包含在所接收专业的一级学科内。
法硕不接收跨考考生。
三、申请程序
1、预报名:所有申请人请务必于10月8日前登录我校推免系统()进行预报名,详细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规定的材料。
2、正式报名:接收为专业硕士的申请人,须在10月24日前登录教育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资格审核确认、信息注册、上传照片、缴费、填报志愿、查看拟录取等相关工作。
3、填写提交材料(见附件1)。材料交(寄)至我院专硕教学秘书老师处(只接收顺丰);初审合格者由我院通知学生进行复试。
4、根据我院制定的接收推免生规模、复试比例,向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后,按照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参加复试。
5、对复试合格的学生将发放拟录取通知书并进行公示和上报。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外语能力测试,见附件3和4。
2、复试形式:统筹考虑北京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复试形式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3、复试过程:严格过程监管,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
五、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复试时间:
招收免试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报到时间为10月9日8:30-17:00。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专业笔试,面试时间在10月11日至12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专业安排确定,学生报到后另行通知。
10月13日至18日进行录取公示。
第二批复试时间:
视招生情况,确定是否组织第二批复试,如果组织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复试内容及方式
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复试主要考察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特别是创新精神和能力,是否具备硕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百分制,其中,外语听力与口语各占50%的分值,跨学科门类报考考生,复试时须加试2门该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加试科目不计入总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核学生专业方向的理论与知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学科基础理论与知识、学科思维方式、分析问题的能力等,外国语测试主要考核学生的口语和听力能力。复试总成绩中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各占30%、50%、20%。
七、录取
按照申请人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且要通过学校申请材料审核以及体检要求。
八、其他事项
1、凡被我校接收为推免的研究生,在学业奖学金分类评定期间第一年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12000.00元/年)(中地大京发〔2018〕3号)和国家助学金(6000.00元/年)(中地大京发〔2017〕82号)。
2、被接收为推免的研究生在其后第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3、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者,取消其研究生录取资格。
4、未经我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5、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经济管理学院招生联系电话:010-82322190王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9月30日
备注:
1、复试笔试和加试科目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其他应准备好的材料见附件1-4。
原标题:2021年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经济管理学院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