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校简介
长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由教育部与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以培养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水平大学,是公路交通领域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综合实力强高校。
二、招生专业(类)简介
戏剧与影视学类包含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和编导专业,按大类招生,入学一年后按照学生志愿和成绩进行分流。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主要学习戏剧、戏曲影视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创作技能。毕业生主要集中在影视、平面媒体、理论研究机构及各类影视公司等领域就业。
编导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节目策划、制作,编剧,艺术摄影等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毕业生主要集中在影视媒体及各类影视公司、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宣传部门等领域就业。
三、招生计划
2021年戏剧与影视学类招生计划数为55人。
专业名称 |
戏剧与影视学类(大类招生) |
分流专业 |
戏剧影视文学 |
编导 |
专业代码 |
130304 |
130305 |
所属学院 |
人文学院 |
学制 |
4年 |
层次 |
本科 |
全国拟招 计划数 |
55 |
分省拟招 计划安排 |
陕西省20 (艺文16 艺理4) |
四川10 (艺文) |
河南省15 (艺文) |
湖南省10 (历史类8 物理类2) |
文化课及术科要求 |
不设校考,省考专业课需达到所在批次控制线,文化课需达到生源省普通文理科一本控制线(合并批次省份按省指导线) |
录取规则 |
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同分时依次比较文化课单科成绩,省考专业课成绩 |
四、注意事项
1.分省计划以2021年公布的各省艺术类招生计划为准。原则上各省艺术类专业文理计划单列,分开录取,不分文理填报志愿的省份以实际志愿模式为准。
2.教育部与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2021年艺术类招生另有规定且需要调整此方案的相关内容以及本办法未尽事宜将按照新办法执行。
3.高考文化课同分时比较单科成绩顺序按照《长安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文化课文理单科成绩比较顺序执行。
4.学费: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核定标准收取。
5.学校拟对招生大类、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进行改革和调整,实际招生大类、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请以2021年终分省招生计划为准。
6.如学校对专业分流进行改革和调整,以入学后相关分流和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准。
五、联系方式
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2334104 82334813 82334099(传真)
网址:http://zsb.***.cn
微信公众号:zsb82334099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
原标题:2021年长安大学戏剧与影视学类招生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