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机关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与接收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一)由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考核小组及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本学院推荐免试的遴选、资格审核、考核与接收录取工作。
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院领导担任,成员应包括分管本科教学、研究生教育、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纪检人员及学位点负责人。
学院专家考核小组应包括相关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应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辅导员等,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
各学院应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要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学院推荐免试(含推荐阶段及接收阶段)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荐免试(含推荐阶段及接收阶段)的要主动报备。
二、推荐办法
(一)推荐对象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我校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专转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二)推荐名额
我校2021年推免生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推荐名额按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升学率等因素综合确定。
创新创业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本科专业所在学院申请推荐免试资格,并向创新创业学院备案。
(三)推荐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责任感强,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德智体全面发展。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修完并通过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
(3)在校学习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所在年级)前30%以内。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应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425分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80分以上、雅思〔IELTS〕成绩6.0分以上),英语类专业要求取得专业英语四级(TEM-4)良好以上成绩。
其中“国防科工”专项计划为物理学师范专业毕业生,且在校学习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
(4)逻辑思维清晰,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潜质及较高的专业素养。
(5)诚实守信,品德优良,积极向上,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受处分情况。
2.综合表现
符合基本条件,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表现、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因素,学院根据所属学科、专业特点设定下列各项指标的量化分值,各项指标须设定上限分值,学生在某一项有多个加分情况时,不得超过上限分值。
(1)本科期间,在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2)本科期间,有科技单位承认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或发明创造(第一作者)。
(3)本科期间,在省级以上专业杂志(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10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7.0分及以上或全国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优秀。
(5)本科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为学校取得重大贡献或赢得重大荣誉者。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校学习成绩本专业(所在年级)排名可适当放宽,但原则上不超过50%: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或参加国际组织实习者。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申请者须为我校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现已退出现役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创新创业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
(3)在“挑战杯”、“互联网+”及“创青春(“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竞赛中获全国竞赛二等奖(银奖)以上或江苏省竞赛特、一等奖(金奖)项目的第一、第二作者。
(4)在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人文社科类在北大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自然科学类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CSCD或EI(限境内中文期刊)收录。
(5)在本科期间,学术研究成果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或著作已正式出版,本人排名第一。
(6)在本科期间,学术表现得到学术界认可,并有相关证明,本人排名第一。
(7)为学校取得重大贡献或赢得重大荣誉者。
申请者所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论著、发明创造、奖励等)及竞赛获奖等,其成果所列第一单位须为“扬州大学”并通过相关部门认证(如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图书馆等)。申请者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合作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在相同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推荐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并由班主任和两名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专业主干课程主讲教师推荐。
2.学院组织专家考核小组及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及考核。
专家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者的资格、条件、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进行审核鉴定,并评定等级及分值,亦可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重点聚焦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
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主要考核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不计入综合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3.学院要加强对申请者推荐资格进行审核,尤其是对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发表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进行审核与鉴定,切实排除瞒报、虚报、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推荐综合成绩由在校学习成绩(折算成百分制)、综合表现(学术专长等)加权形成综合成绩,其中学习成绩权重不低于70%,具体折算办法、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由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确定,并于考核前上网公布。
4.推荐办法及推荐免试候选人名单须在学院网页公布(创新创业学院的推荐办法在教务处网页公布)。
5.10月2日前,学院将确定后的推免生名单报送至研究生院,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yjszs@***.cn。10月5日前经学校审核后上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10月12日-10月25日期间,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填报志愿。
(五)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推荐免试名单公示期间,受刑事或纪律处分者。
(3)推荐免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推荐免试名单公示期间,申请放弃推免资格者。
(5)发现其他不符合推荐条件者。
2.定向、委培、省际协作等签有合同的本科生,如被列为推荐对象,须征得原合同单位的同意。申请时需附合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和我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申请者另需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三、接收办法
(一)接收条件
获得所在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二)接收学科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外,其他各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我校除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教育、兽医、临床医学)外,其他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均可招收直接攻博生。
(三)申请材料
1.《扬州大学接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或《扬州大学接受直接攻博研究生申请表》(点击附件下载)。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表(由教务部门盖章)。
3.其他证明材料(须加盖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如:外语成绩证明、获奖(要求校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公开发行的论文、著作等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申请者另需提交《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申请者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
(四)接收程序
1.申请者于10月12日至10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填写报考信息。
2.学校(或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学院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以面试为主,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考核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4.申请者按我校规定参加体检。
5.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核及体检合格者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受待录取。
6.学院确定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免试生优先分配给省级及以上优秀博士(或硕士)论文指导教师及学科公认的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免试生不得分配给在培养质量上存在明显问题的指导教师。
7.10月20日前,学院报送《扬州大学202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拟录取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yjszs@***.cn。
(五)直接攻博
凡学术兴趣浓厚,科研能力突出的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者可向我校相关学科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应按照上述推荐程序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同时还需提交《2021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相关材料并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考核。根据规定,我校2021年各博士招生一级学科接收直接攻博研究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当年招生人数的20%(以2020年招生计划为基数)。
直接攻博生网上报名时,“考试方式”选择“本科直博”;本科直博生因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网报时选择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无需填写证书编号。
(六)其他事项
1.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享有优先选择优秀导师(包括博士生导师、知名教授等)权利。经考核和推荐,发展潜力较好的,可优先作为硕博连读生进行优秀人才优先培养。
2.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农村教育硕士生除外),经考核和推荐,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还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次)、朱敬文奖学金、朱敬文助学金、社会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
3.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予办理毕业分配和出国手续。
四、专项计划
“研究生支教团”及“硕师计划”的遴选及接收工作参照上述规定执行,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五、监督保障
各学院要建立健全推荐免试生工作办法,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并保证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的畅通。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推荐免试工作结果负责;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全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4-87972358(纪委办公室)
监督邮箱:xfjb@***.cn或songkuan@***.cn
咨询电话:0514-87971693(教务处)
0514-87979213(研究生院)
六、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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