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三条济南大学泉城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和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详细招生专业和计划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zs.***.cn/)查询。终招生专业和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录取
1.按教育部及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高校推荐考生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和分专业招生计划设定低投档线,按平行志愿规则投档。
3.自荐考生如达到我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据考生4门公共基础课总成绩、所报志愿,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投档,以增列计划方式录取。未达到我校有关专业投档分数线的自荐考生不予投档。
4.退役大学生士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按照山东省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