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志恩及录取政策
按国家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报名、体检、填报志愿。
(一) 根据考生所填报专科批次院校中第一志愿栏(A志愿栏)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省招考院统一投档,由我院择优录取。
(二) 属下列情况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高中(中专、职高、技校)阶段获省(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省(市)以上单学科竞赛优秀奖 的考生;
2、高中《中专、职高、技校)阶段获省(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的考生;
3、思想品德忧秀,有突出事迹;
4、有体育特长(如蓝球、排球等);
5、有文艺特长(如乐器、书法、榆画、唱歌等);
(三) 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列。
(四) 已上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请密切关注我院招生动态,与学院招就处保持联系,我院将在省招考院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录。
温馨提示:为确保录取,请在专科批次A志愿栏填报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