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根据国家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学校办学条件、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等实际,学校确立了工科为主、工管结合、文理兼顾,协调发展的专业建设思路,并在实践中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不断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统筹好招生、培养和就业,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同时,学校统筹考虑各省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
七、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区)的招生政策,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
2.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开始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执行各生源省的加分政策,以加分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公共必修课。
5.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生比例,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6.凡是被正式录取的考生毕业时,学习成绩合格的颁发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的“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在校期间,要求通过专业所需职业资格鉴定考试,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