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代码:1372(省内) 15466(国标代码)
2.学校名称: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校址: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学海路28号(海洋路28号)
4.办学形式:全日制
5.学制:三年
6.学校简介:
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肇端于1920年,学校办学历史悠久,文化积淀丰厚,优秀人才辈出,先后为社会培养了10多万名优秀人才。
学校分学海路、海洋路两个校区,占地1100多亩,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学校下设学前教育学院一部、学前教育学院二部、鲁迅艺术学院、人文教育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城市管理学院等6个二级学院。共有26个三年制专科专业和11个五年制专科专业,2个专本分段培养专业,在校学生10000多人。教职员工600多人,其中高级职称近300人,博士、硕士以上研究生300多人。
学校围绕“三品”幼教大先生和“三心”现代大工匠的育人目标,聚焦“诚毅新美”的学生核心素养,构建了“德性为本、能力为重、实践为径、情志为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逐步形成以学前教育专业群为主体,小学音乐、美术、体育教育等专业为特色,艺术、建筑、应用文科等专业为优势的“一主多元”办学格局。
近年来,师生获全国职业院校教育教学能力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小梅花奖”、长三角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等特、一等奖60多项,其他国家级、省级奖项90多项。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江苏省青年书香号”、“江苏省建设教育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智慧校园”、“盐城市文明单位”“盐城市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三、招生对象和条件
1、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均可申请报考我校提前招生。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考生10门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合格”须6门(含6门)以上。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
3、报考考生的身体条件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四、报名及志愿填报
3月9日至11日,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可报考2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截至时间为3月11日17时。
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资格审核: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生资格审核工作。
3.职业适应性测试: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五、招生考核
提前招生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实行“文化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的考核模式。文化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我校统一组织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形式和内容根据考生科类分别设置,除艺术类考生外所有考生均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
1.考核内容
(1)文化测试成绩由《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合格性考试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门科目成绩按合格为40分,不合格为20分换算,总分4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内容含体能条件、语言表达、心理素质、职业倾向等基本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400分。
(3)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等师范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校与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南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等联合组织的师范类专业加试。
2.考核时间和地点
(1)文化测试根据学业水平合格性测试有关要求进行。
(2)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在2020年3月15日至20日进行。具体要求及安排将于考前公布在我校招生网。
六、录取办法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分类别根据考生成绩按照计划数和报考考生数量单独划定投档录取资格线。普通类、体育类考生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政策加分,艺术类考生总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政策加分。
1.划线原则
根据进档考生类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又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2.录取原则
普通类、体育类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文化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
艺术类依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按专业省统考成绩、文化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依次排序录取。
3.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院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加10分。
(2)烈士子女可加10分。
(3)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加10分。
七、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普通类4700元/年、工科类5300元/年、艺术类6800元/年
住宿费:1000元/年
八、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5000元/年,同时还设立学校奖学金,对在技能大赛、创新创业等专项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和校优秀学生给予奖励。
学校每年拨出专款为部分特困生减免学费,对困难学生进行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圆梦助学券,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助学贷款。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学生还可享受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九、升学就业
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包括通过参加“国考”“省考”等考试就业,通过参加企事业单位入职招聘等方式就业,学生毕业学年可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专转本考试,报考省内本科院校继续深造等。
十、监督机制
1.为保证提前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业教师组成的评委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监督举报电话:0515-89966238。考核结果由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省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严肃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其他事项
1.提前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在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提前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再参加本年度其他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提前招生录取时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各类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调减计划,终计划数不得少于报考该专业类别低录取资格线考生人数,并报请省教育厅批准。
3.参加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考生应按规定缴纳职业适应性测试考核费用。考核费用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收取,每生60元。
十三、本章程由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招生章程以江苏教育考试院终公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学校招生网站。)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高职园区学海路28号
邮政编码:224005
咨询电话:0515-89966222 88576686
招生网址:http://zsjyc.***.cn/
招生监督电话:0515-89966238
QQ群:
微信公众号:ycyzzj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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