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
★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国家高职院校首批“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全国“百所德育科研名校”
★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
★2014年全国高校就业50强
★2015年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全国职业院校就业竞争力示范校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
★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一、直升专
为进一步拓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搭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立交桥,2021年继续开展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以下简称“直升专”)。直升专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按照教育厅新教发文件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二、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收费标准
2021年我院直升专计划安排250人,其中普通类105人,单列类145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表:
分院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学费标准(元/年) |
|
普通类 |
单列类 |
||||
动物科技分院 |
动物医学 |
三年 |
6 |
5 |
3300 |
畜牧兽医 |
4 |
18 |
|||
畜牧兽医(现代马产业技术) |
1 |
6 |
|||
工程分院 |
建筑工程技术 |
3 |
5 |
||
工程造价 |
3 |
5 |
|||
水利工程 |
4 |
5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3 |
7 |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3 |
7 |
|||
经济贸易分院 |
电子商务 |
5 |
2 |
||
市场营销 |
5 |
2 |
3000 |
||
大数据与会计 |
6 |
3 |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5 |
2 |
|||
国际合作分院 |
商务管理(中亚贸易方向) |
5 |
10 |
||
关务与外贸服务 |
5 |
5 |
3300 |
||
生物科技分院 |
种子生产与经营 |
4 |
6 |
||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
4 |
6 |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4 |
6 |
|||
信息技术分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0 |
25 |
||
园林科技分院 |
园艺技术 |
2 |
4 |
||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航空植保方向) |
2 |
4 |
|||
园林工程技术 |
3 |
4 |
|||
风景园林设计 |
3 |
3 |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5 |
5 |
三、招生对象
已参加高考报名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后一学期成绩),如果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四、推荐报名程序
1.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通过本校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材料于4月11日18:00前报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查测评。各中等职业学校需对本校报名学生申请资格严格把关,对经我院考生资格公示后产生异议的考生,由各中职学校负责解释。
2.报送材料包括:
(1)《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2)公示文件;
(3)当年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学校公章);
(4)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每门课程成绩并有学院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5)符合免试及加分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推荐考生汇总表、成绩单;
(7)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申请材料原件请以特快专递至我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后门招生办公室。
3.资格审查名单公示:学院根据各中职学校提供的学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学生相关信息于4月13日在我院招生网站公布。
五、命题与考核
命题与考核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核方式:学院采取“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1、文化素质科目:统一使用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结业成绩平均分进行折算,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采用网络面试方式测试。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由面试专家组,按照面试实施方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及方法能力四方面内容,分值为300分。
3、考核总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构成。总分为600分,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二)注册电子准考证:
1、注册电子准考证时间:2021年4月13日
2、电脑端注册: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cn/)页面右侧校务内网“一站服务”,登录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3、手机端注册:在应用市场下载安装“学习通”软件,进行新用户注册成功后输入学校/单位: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绑定学号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点击“准考证”,输入相关信息。
4、下载要求:考生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及身份证正面电子照片,上传后生成电子准考证下载并打印,网络面试现场按要求出示电子准考证。
(三)网络面试
1、面试方式:网络面试,使用“腾讯会议”软件(使用1.5.0以上版本)。
2、面试会议号:会议号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sb/与考生本人电子准考证均可查阅。
3、面试要求:(1)考生须提前安装 “腾讯会议”软件,手机及电脑端均可以,实名(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注册。(2)考生面试时携带身份证原件(3)面试考生需提前准备独立无人房间调试腾讯会议软件,以及摄像头与本人距离,要求面试考生周边1.5米均在镜头中;(4)考生不得遮面或重妆影响身份确认,否则视为无效面试;(5)在考前半小时加入会议号,候考室工作人员会对考生完成身份核对及点名,并宣读考试纪律。(6)面试考生进入考场首先通过会议中共享屏幕功能出示电子准考证,视频、音频测试畅通后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即进入正式面试,期间如出现考生镜头内有人员出入,考生左顾右盼与周边有语言和肢体交流情况,均视为违反考试纪律,考试成绩无效。(7)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时间:4月14日-4月15日(具体时间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cn/zsb/和考生本人电子准考证均可查阅)
六、录 取
直升专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成绩优秀者;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
4.拟录取时间:2021年4月16日-4月18日;
5.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一站服务”和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6.已被我院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加分政策:
1.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者,可免试入学。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3.在校期间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加10分。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可累计计算。
以上免试及加分情况,由我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七、直升专招生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作内容 |
4月2日-4月8日 |
直升专招生报名(在推荐学校) |
4月11日前 |
接收、审核直升专申报材料 |
4月13日 |
公布审核通过名单、加分考生名单、取得免试资格考生名单 |
4月13日 |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
4月14日-15日 |
线上面试 |
4月16日-4月18日 |
拟录取 |
4月19日-4月23日 |
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4月27日前 |
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
八、奖、助、贷、勤工助学政策
1、2020年我院在校学生获取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覆盖面达到72.3%,2021年随着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望继续提高。
2、学院设有奖学金,重奖品学兼优的学生
-----高校国家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8000元。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50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凡获得者每年6000元。
-----企业奖学金:企业在学院相关专业设立的以企业名称冠名的各种奖学金,学习成绩优秀者,按企业协议,优先就业并获得企业奖学金。
-----苗永青奖学金:学院已故老校长苗永青个人捐资设立的特别奖学金,一年评选一次,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何康奖学金:涉农专业优秀学生,凡获得者每年3000元。
3、学院设立助学金、协助办理助学贷款、提供助学岗位等,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高校国家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凡获得者每年: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000元。
-----助学贷款: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勤工助学:学院资助中心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九、毕业及升学
1、学院专科生毕业时,可依据《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要求,参加当年度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后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学制二年,毕业时成绩合格,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
2、我校专科生入学后,在学习专科课程的同时,可参加专升本,成绩合格,符合条件,发放相关大学的本科毕业证及学士学位。
十、新生入学与复查
1、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3、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4、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十一、组织工作与纪检监察
1、由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直升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直升专工作监督实行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双重监督。
学院负责部门:纪检监察室 监督举报电话:0994-2334923
联系人:俞秀红 电子邮箱:xjnzyxx@***
邮政编码:831100
通讯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29号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赵老师
联系电话:0994-2334961 2362220
传真:0994-6594177
附:1、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2、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报名汇总表
3、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成绩汇总表
附件1:
2021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1寸 免冠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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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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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时间 |
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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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 |
学习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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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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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学校 |
报考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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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表现及获奖情况 |
申请考生(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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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学校推荐意见 |
是否推荐免试( ) 校长(签字):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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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学校录取意见 |
主管领导(签字): 院校(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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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报名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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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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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高考报名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族别 |
身份证号 |
出生日期 |
毕业类别 |
计划类型 |
报考专业 |
毕业学校 |
本人电话 |
户籍 |
备注(是否加分及免试)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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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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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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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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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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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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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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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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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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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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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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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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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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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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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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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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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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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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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成绩汇总表
填报学校(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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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报考专业 |
三年所有课程总成绩合计 |
课程数量 |
平均成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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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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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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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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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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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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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 |
|
|
|
|
|
|
|
|
8 |
|
|
|
|
|
|
|
|
9 |
|
|
|
|
|
|
|
|
10 |
|
|
|
|
|
|
|
|
主管领导: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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