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直升高职(专科)
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以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等一线急需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具有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高校代码:14679。学院坐落于西山大学城,地处亚心腹地,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教学设备先进、师资力量雄厚、宜教宜学。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品学兼优和特困学生。
经过29年的发展,学院先后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自律和诚信建设先进单位”,被中国青年报评为“全国高等职业就业工作示范学校”,学院以服务新疆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为重点,以建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运行机制为重点,实现产学研紧密结合、服务社会成效显著的区内一流高职院校的办学目标。
二、直升专
为进一步拓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搭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立交桥,2021年继续开展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以下简称“直升专”)。直升专录取的学生,与普通高考网上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按照教育厅新教发文件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三、招生对象
已参加高考报名考生,不含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中等职业教育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合格,达到所在学校及专业的毕业要求。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学生前20%以内(可不含后一学期成绩),如果有学生放弃报考,可顺次递补。
四、推荐报名程序
1.各中等职业学校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2021年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通过本校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材料于4月12日12:00前报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审查测评。各中等职业学校需对本校报名学生申请资格严格把关,对经我院考生资格公示后产生异议的考生,由各中职学校负责解释。
2.报送材料包括:
(1)中等职业教育优秀中职毕业生直升高职(专科)申请表;
(2)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3)考生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4)个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5)推荐考生汇总表、考生毕业所有考试科目平均成绩单并加盖公章原件;
(6)就读学校公示文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申请材料原件请以特快专递至我院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大学城沙枣路2号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收件人:曹振华 电话:。
3.资格审查名单公示:学院根据各中职学校提供的学生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学生相关信息于4月13日在我院招生网站公布。
五、命题与考核
在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一)考核方式:学院采取“文化素质+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1、文化素质科目:统一使用在读期间的所有课程结业成绩平均分进行折算,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采用网络面试方式测试。考生根据所报专业参加面试,由面试专家组,按照面试实施方案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基本素质、文化素养、职业倾向及方法能力四方面内容,分值为300分。
3、考核总成绩:由文化素质科目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两部分构成。总分为600分,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
六、录取
直升专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学院根据“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办法和要求:
1.总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综合素质成绩优秀者;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及新招委【2010】8号文件要求;
4.拟录取时间:2021年4月16日—4月18日;
5.拟录取名单公示: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3日)。公示结束后上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6.已被我院直升专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7.录取通知书发放: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批完毕,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免试加分政策:
1.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等奖者,可免试入学。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3.在校期间获得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加10分。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可累计计算。
以上免试及加分情况,由我院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三)相关事项
2021年高职单招(含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招生院校确认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
根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审批结果,于4月28日后发放。
六、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按相关管理规定,学生报到入学后不能调整专业,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具体招生专业见下表。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招生 总数 | 普通类 | 单列类 | 年学费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 | 文理兼收 | 40 | 15 | 25 | 5800元 |
530301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3 | 文理兼收 | 40 | 15 | 25 | 5800元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 | 文理兼收 | 60 | 20 | 40 | 5800元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 | 文理兼收 | 30 | 10 | 20 | 5800元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3 | 文理兼收 | 30 | 10 | 20 | 5500元 |
七、新生入学与复查
(一)办理入学手续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发送书面请假条扫描件。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请假联系电话:,邮箱:@***。
(二)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三)保留入学资格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注册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八、奖助措施
学院具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一)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高校自治区人民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
(三)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四)高校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4000元/年。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1000元/年—3000元/年。
九、毕业证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注意事项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我院招生章程,了解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十一、考生咨询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西山大学城沙枣路2号
招生咨询电话:0991—8522800、0991-8522900
纪检监察电话:0991-5935999
学校网址:http://www.***
电子邮箱:@***
微信公众号:kx8522800
十二、相关事宜
本章程由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疆科信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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