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学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招生专业
2021 年招生简章
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批准,2021 年新疆工程学院与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继续联合开展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2021 年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
二、录取院校和批次
“4+0”由新疆工程学院在本科同批次投档录取;“3+2”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在专科同批次投档录取。
三、培养模式
“4+0”专业学制:四年,由新疆工程学院与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被录取考生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就读。
“3+2”专业学制:五年,由新疆工程学院与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被录取考生专科阶段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就读,经考核合格后,转入新疆工程学院就读。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院校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类型 |
计划 (人) |
备 注 |
10994 |
081601 |
纺织工程 |
理科 |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 |
30 |
“4+0”模 式 |
12514 |
460307 |
工业过程自动 化技术 |
理科 |
普通类 |
35 |
“3+2”模 式 |
12514 |
4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理科 |
普通类 |
35 |
“3+2”模 式 |
五、学籍管理
“4+0”新生入学后,新疆工程学院按现行本科院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进行注册及管理。学生一经录取,不能转学、调整专业。
“3+2”新生入学后,新生报到后,按现行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学籍管理
规定进行注册及管理,并同步在合作本科院校进行学籍预注册,三年后,通过转段审核学生的学籍转入本科院校,学生一经录取,不能转学、调整专业。
六、“3+2”专业转段要求及考核方式
(一)转段时间和考核方式
在第 5 学期期末进行,理论考核(专业综合+高等数学)占 40%,专业实践考核占 60%。
(二)转段条件
1. 完职专业学习,成绩合格;
2. 高等数学: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工程学院统一命题考核,成绩合格;
3. 企业实习考核:实习企业对学生实习期间职业素养、技能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4. 专业综合考核按照新疆工程学院和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部门联合制定的考核标准执行。
(三)其他事宜
未通过转段的学生按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要求完成后期学习任务,成绩合格,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职业教育(大专)毕业证书。
七、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
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由新疆工程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高等学校学历证书,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学位证书。
八、奖助措施
按照国家、自治区文件执行奖助政策。
九、学费及住宿费
(一)“4+0”招生专业。学费 3500 元/年;住宿费:600 元/年、800 元/年。
(二)“3+2”招生专业。
1.专科阶段:学费3300 元/年;住宿费:600 元/年、800 元/年、1000 元/年。
2.本科阶段:学费 3500 元/年;住宿费:600 元/年、800 元/年。
十、联系方式
新疆工程学院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科创路1350 号
邮政编码:830023
联系电话:0991-7977269
传真:0991-7977268
网址:http://www.***.cn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乐民路1023 号
邮政编码:830021
联系电话:0991-6850027(兼传真)、6850034、6860800
网址:http://www.***.cn
原标题:2021年新疆工程学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