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21〕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西安石油大学是西北地方惟一一所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是陕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三大石油公司共建院校、陕西省高水准大学建设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自主招生院校。
学校肇始于1951创立的西北石油工业专科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的第一所培养石油工业技术干部的高等学府。学校学科特色鲜明,学科门类较为齐全,具有从本科、硕士研究生到博士研究生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院校”资格。59个本科专业中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画”试点专业、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0个陕西省特色专业、5个陕西省名牌专业、3个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有7个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势学科、1个陕西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建设项目。
学校现有教职工1830余人,专任教师128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670余人。有二级、三级教授33人;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51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90余人。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级人才等人才近40人;有陕西省突出贡献专家、受聘陕西省“三秦学者”岗位、陕西省级人才以及陕西省师德标兵、陕西省先进工作者、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教学名师、陕西省特支计画和陕西省人文英才等人才90余人。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国(境)外86所高校(机构)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开展“1+2+1中美人才培养计画”“2+2本科双学位”“4+1”“4+2”硕士专案及博士生奖学金专案,“交流生专案”、寒暑期“短期出国专案”。学校被教育部批准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受院校”和“来华留学生示范基地”建设高校,通过全国来华留学品质认证,累计培养来自75个国家的来华留学生7000余人。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以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2.参加当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语文、数学、英文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专业及招生计画
申请考生可在公布的《西安石油大学2021年依据“学测”成绩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中选择对应专业作为志愿专业填写申请表。
拟招生计画为10个。
四、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提交时间
2021年4月25日前(邮寄件以寄出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出时间为准)。
2.申请材料提交目录
①西安石油大学2021年依据“学测”成绩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2);
②台湾地区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影印本,及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明影印本;
③“学测”报名序号或准考证号、成绩单影印本(须中学盖章);
④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须授权人亲笔签名或签章),申请人须授权教育部考试中心查验、核准“学测”成绩等资讯;
⑤学生证封面及首页影印本;
⑥其他能够体现申请者能力水准的相关证明材料影印本(非必需)。
3.申请材料提交办法
按照申请材料提交目录的顺序装订后,邮寄至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65,电话:+86-29-88382310,请在快递封面注明“台湾地区招收免试生申请”。
同时,请将申请材料按顺序扫描整理成一个电子文本(Word或PDF格式均可),以“姓名+就读中学”为档案名,以“台湾地区招收免试生申请”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指定邮箱:zhshban@***.cn。
五、招生录取
学校依据申请考生“学测成绩”、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择优录取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台湾地区免试生名单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考试中心及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简称“联招办”)审核通过后,由联招办统一办理入学录取手续,届时西安石油大学于7月底之前向核准录取的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六、收费标准(元/年,人民币)
文史类专业3500元;
理工类专业4500元;外语类专业4500元;
住宿费:1200元。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七、监督机制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本次招生工作,做到程式规范、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6-29-88382242。
2.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将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等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八、其他
1.新生持《西安石油大学录取通知书》报到,报到时间及相关要求以通知书和入学须知上的规定为准。新生入学后,接受入学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专业受限制,可商转其他专业。
2.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西安石油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4.我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和《西安石油大学港澳台学生管理办法》对台湾地区免试生进行管理。
九、联系方式
单位: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86-29-88382310+86-29-81469808
校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东段18号
邮编:710065
学校网址:http://www.***.cn
本科招生资讯网:http://zb.***.cn/
电子邮箱:zhshban@***.cn
简章内容由西安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或联招办另颁新规定,本简章将参照相关要求做相应调整。
附件1:西安石油大学2021年依据“学测”成绩免试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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