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院处
院字〔2021〕33号
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
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习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现代试点高校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3〕4号)《关于加强普通高校招生宣传工作行业自律的通知》(协作组函〔2018〕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的通知》(教学〔2018〕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服务全民终身学习 促进现代试点高校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8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学历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内涵发展的工作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秋季学
历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层次、专业及招生区域
2021年秋季设14个专升本专业,6个高起本专业,6个高起专专业,具体专业详见下表。招生专业如与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不相符合的,则执行其规定并请学习中心将相关文件复印件报学院招生办公室。
培养层次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型 |
学制 |
入学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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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升 本 |
金融学 |
经济学 |
2.5年 |
思想政治素养 |
大学英语 |
计算机应用 |
大学语文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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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 |
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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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 |
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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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
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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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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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
工学 |
高等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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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工程 |
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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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工程 |
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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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学 |
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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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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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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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管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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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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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起 本 |
工商管理 |
管理学 |
5年 |
英语 |
计算机基础 |
语文 |
|
人力资源管理 |
管理学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数学 |
|||||
通信工程 |
工学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工学 |
||||||
高 起 专 |
工商企业管理 |
-- |
2.5年 |
语文 |
|||
人力资源管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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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
-- |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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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自动化技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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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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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技术 |
-- |
招生区域:1.陕西省开设高起专、专升本层次专业;
2.江苏省开设专升本层次专业;
3.其他省份开设高起本、专升本层次专业。
二、招生计划的设置
学院参考往季各学习中心本科层次实际缴费注册人数设置2021年秋季本科预报名计划,专科层次招生工作以上级管理部门安排为准;按评估体系指标要求,学习中心招生规模与管理能力相匹配,班主任与在籍学生比例不低于1:200(一个招生批次比例不低于1:50),学院将参照现有在籍人数和学习中心管理人员数批复招生计划。
各学习中心请填写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计划申报表》、附件2《管理人员信息表》,并于2021年7月1日前将申报表及附件材料扫描版和电子版发学院招办邮箱:wjyzs@***.cn。
三、严肃执行招生纪律,坚持招生工作“五不得”原则
1.不得虚假招生宣传。各学习中心须实事求是地向考生传达招生政策;招生简章由学院统一印制、发放,校外学习中心若印发招生宣传材料和以新媒体方式发布招生信息,内容及链接地址须报学院审批,并在当地教育机构报备。
2.不得跨省区组织招生。招生中严格控制“非当地户籍”生源,个别非当地户籍考生报名要求长期在该地区工作、生活,并提供相应制式工作证明、居住证、社保证明或医保证明等。
3.不得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招生。各中心要切实加强招生队伍建设,实行招生人员备案制度;禁止点外设点,转移招生职责和权利。
4.入学考试不得作弊。入学考试要求严格遵守学院考试制度,严肃考风考纪。
5.不得违规收费。各学习中心公布的学费收费标准必须与学院公布的收费标准一致,不得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名义捆绑收取其他费用。学费由学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院网站在线缴费,学习中心不可代收代缴。具体收费标准见学院主页公示或通过学院学习平台缴费链接查询获知(网址:http://www.***.cn/learning/),在线缴费48小时后可登陆学习平台申请获取电子发票。
凡在招生过程中违背以上原则者,学院将立即停止其当季招生并进行整顿,情节严重者将终止合作办学协议并追责。
四、认真审核报名资格,零误差采集报名信息
1.2021年秋季报名采取预报名制度,正式报名平台于2021年7月6日开通,存在老生无故欠费情况的学习中心在清查结束前暂不开通正式报名平台。
2.报考生本人自愿报名,持居民身份证到学习中心通过身份证读卡器采集核心数据。
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与学院招生报名信息表》必须报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学习中心严格审核。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报考生核心数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照片等有关身份证上的信息)将不予勘误。
4.考生按要求准备各项报名材料,学习中心将报名材料原件扫描版上传至报名系统,纸质材料由学习中心保存至考生毕业。考生为其所提供的报名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5.考生须提供本人实名制的手机号码。入学过程需接收考试验证码和报名、录取、缴费及注册提醒短信;考生手机号码雷同将无法完成新生电子注册;培养过程全程均需联系方式真实有效。
6.请各学习中心认真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及信息资料。因报考资格、信息资料错误导致的注册问题,由学习中心负全责。学生报考资料不齐全、报考资格模糊不清、前置学历信息与报考证件不符,学生中心应坚决不予报名。
五、严肃考风考纪,合理安排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采用机考或卷考(新建站点),考试采用人脸识别认证等技术手段进行过程监控。
2.机考时间:正式报名开始至2021年9月20日每日8:00~21:30。
3.机考地点:学习中心网络机房。学习中心50人以上考生参加考试,需提前5个工作日报学院审批,确保疫情期间安全。
六、注意时间节点,完生录取工作
1.招生时间节点:
2021年7月6日起开始正式报名,2021年9月10日前完生报名工作(招生计划报满,报名会提前结束);
2021年9月20日前完成材料审核、入学考试、录取、新生网银缴费、新生注册工作;
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新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2.学院在录取缴费后3个月内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则取消录取、已上报电子注册考生取消学籍,并按规定扣除相应比例学费。
招生过程中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举报电话:029-88202511、88204137
电子邮箱:wjyzs@***.cn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招生计划申报表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网络与学院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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