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报考代码D04
一、学校荣誉
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首批“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全区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
自治区文明校园
全区高校毕业生先进集体
二、学校简介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创办于2004年,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受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和乌海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学院与内蒙古工业大学乌海学院是一个实体,两块牌子。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学院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两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被确定为“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首批“国家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实验校”、“首批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试办本科职业教育高职院校”,荣获“全区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自治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自治区文明校园”等荣誉称号。学院“政校企合作、课岗证融通、教学做一体”办学育人模式教学改革成果荣获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
学院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和布局,现已建成化工、煤炭、机电、电力、建筑、管理、教育、护理等八大类60个高职专业,稳定招生专业数30个左右。
学院秉持“崇德乐学,尚技强能”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全日制高等职业学历教育为主体,以与教育和社会培训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办学格局;坚持立足乌海市、面向内蒙古、辐射中西部以工科专业为主,在保持工科专业优势特色的基础上,各专业群协调发展的专业建设定位办学层次包括本科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三个层次。
三、报名条件
具有2021年高考资格(2020年11月报名,自治区招办审核通过的自治区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三校生(技校、职高、中专)
四、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院校代码:D04,专业详见专业公示。
五、报名时间
首次填报志愿时间:2021年3月10日-14日
二次填报志愿时间:2021年4月7日-9日(未完生计划专业征集志愿’
六、考试时间
首次填报志愿的考生考试时间:2021年3月16日(考试形式:待定)二次填报志愿考生考试时间(待定)
七、预录取时间
首次填报志愿考生预录取时间:2021年4月1日前。二次填报志愿考生预录取时间:2021年4月20日前。
八、招生专业
化学工程系
应用化工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化工安全技术、分析检验技术、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药品生产技术
机电工程系
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5G工程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方向)、物联网应用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电力工程系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气自动化技术、发电运行技术、热能动力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系
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建筑消防技术
矿业工程系
安全技术与管理、煤炭清洁技术应用、煤矿智能开采技术
管理与旅游系
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大数据与会计
教育系
学前教育(师范类)
医学系
康复治疗技术、护理
九、单招问答
特别说明:2021年学院单独招生具体专业设置以及分专业计划将在“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专业名称以正式发布后的“新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为准,请考生周知!
(一)什么是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形式是由国家举办的,是属于普通高考的一种类型,目前内蒙古自治区能够进行单独招生的学校全部是国家级示范高职院校以及自治区级示范高职院校,也就是我区具实力和特色的高职院校,也给广大考生提供了更多进入高校的机会,给高校招生录取增加了更多的自主权。
(二)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有何区别?
无区别。通过单独考试录取的各类新生,同样是我校招收的全日制学生,全部通过教育部电子注册。入学报到后将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共同编班,其学费收费标准、毕业证发放全部相同。
(三)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采用什么模式?
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在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四)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被录取后可以改专业吗?
我院各招生专业都是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开设的,紧贴市场需求。录取到我院的新生原则上不予转专业。但如果考生转入其他专业,确实更能发挥自身特长、更便于自身发展,则可在一学期后,根据学院教学资源情况,按学院转专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考了乌海职业技术学院的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了,我还能够参加普通高考吗?
被我院正式录取了的考生不能参加当年高考或对口单独招生考试。未录取的考生仍然可以参加当年高考。
十、奖学助学
(一)奖学规定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用于表彰学院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学院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35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
25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奖励1000元。
(二)助学规定
1、国家级资助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新生入学前在本人所在的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每生每年的助学贷款金额不超过8000元。
(2)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在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确定。
2、校级资助
(1)为了确保新生能够顺利入学,学院设立“绿色通道",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先办入学手续,再核实每人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奖(奖学金)、贷(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减(减免学费)“等方式给以资助,解除学生及其家长的后顾之忧
(2)学院助学金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12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800元。
(3)勤工助学。困难学生除了享受学院的各项补助之外,还可以参加学院组织的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滨河大道1号
学院网址:www.***
邮编:016000
招生咨询地址:学院办公楼B区(东北翼)二楼招生就业处
招生咨询电话:0473-2616100、2616120、2616018
原标题:2021年乌海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