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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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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2021 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方向

     

    层次

    专业及方向

    学制

     

     

     

     

     

    初中

    (连读高中)

    作曲

     

     

     

     

     

     

    六年

    二胡、琵琶、扬琴、古筝、古琴、阮、竹笛、笙、唢呐、民

    族打击乐器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古典吉他、

    西洋打击乐器、竖琴

    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舞蹈表演

     

     

     

     

     

     

    高中(插班)

    作曲

     

     

     

     

     

     

    三年

    二胡、琵琶、扬琴、古筝、古琴、阮、竹笛、笙、唢呐、民

    族打击乐器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古典吉他、

    西洋打击乐器、竖琴

    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舞蹈表演

    二、报考条件

    我校附中各专业及方向均面向全国招生,身体健康且符合要求的考生均可报考。

    1、初中(连读高中)报考要求:小学应届毕业生和初一在校生。

    2、高中(插班)报考要求:初中应届毕业生,且须参加户口所在地中考。

    三、网上报名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方向。

    2、报名时间:2021 年 4 月 17 日 9:00 至 4 月 20 日 17:00。

    3 、 报名缴费: 考生登录武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 网址: https://zsks.***.cn),并使用支付宝完成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它缴费方式。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费用一律不退。推荐使用PC 电脑端安装谷歌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缴费。

    4、考生网上报名务必按要求认真填报,仔细校对所填报名信息再进行缴费,完成所报考专业方向的网上缴费后,不能变更报名信息。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退出报名系统并重新登录系统核实报名是否成功。

    5、考生未在我校公布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考试费用,或考生所填内容不符合我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将视为报名无效,不予考试。

    6、考试费用:60 元/科目。

    四、考试安排

    1、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 年 4 月 23 日 9:00 至考试结束。

    2、考试时间:2021 年4 月23 日至4 月25 日。具体考试日程安排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 1 号)。

    五、考试内容、计分方法

    (一)相关要求

    1、演奏、演唱科目均须背谱考试,由招生委员会指定考查考试内容的全部或部分。

    2、现场考试时,钢琴考场备有钢琴,电子管风琴考场备有雅马哈02C、吟飞1000E 型电子管风琴(如考生需使用其它型号的乐器,请自备);打击乐器考场备有定音鼓、马林巴、排鼓(五件套)、大堂鼓;西洋弦乐考场备有竖琴。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二)初中专业考试内容及计分方法

    1、作曲


    2、二胡、琵琶、扬琴、古筝、古琴、阮、竹笛、笙含葫芦笙、芦笙、中低音笙、唢 呐(含加键高、中、低音唢呐)、民族打击乐器

     

    3、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 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古典吉他、西洋打击乐器、竖琴

     

    容)

    ● 古典吉他

    (1)专业科目:单双音音阶各1 条,练习曲1 首,乐曲1 首;清唱歌曲

    1 首(曲目自定)。

    (2)文化科目:语文;数学。(考试范围为小学六年级上学期及以前内容)

    ● 西洋打击乐器

    (1) 专业科目:打击乐器(小军鼓或马林巴琴或定音鼓或民族大鼓或排鼓)具有一定程度的乐曲1 首[或演奏钢琴练习曲1 首(或乐曲1 首)];清唱

    歌曲 1 首(曲目自定)。

    (2) 文化科目:语文;数学。(考试范围为小学六年级上学期及以前内容)

    ● 竖琴

    (1) 专业科目:鲍克撒练习曲第一册任选1 首;乐曲1 首;清唱歌曲1首(曲目自定)。

    (2) 文化科目:语文;数学。(考试范围为小学六年级上学期及以前内

    容)

    计分

    方法

    (1)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90%+唱歌10%。

    (2) 结构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 90%+文化课成绩 10%。

    4、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科目及要求

    ● 钢琴

    (1) 专业科目:自选关系大小调音阶、琶音、和弦一套①自然大调音阶

    (四个八度同向)②和声小调音阶(四个八度同向)③主三和弦琶音(四个八度同向)④和弦(两个八度),复调作品(如演奏巴赫平均律,则只需演奏赋格)1 首,练习曲1 首(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 以上程度),奏鸣

    曲的1 个快板乐章或相当规模的乐曲1 首;清唱歌曲1 首(曲目自定)。

    (2) 文化科目:语文;数学。(考试范围为小学六年级上学期及以前内容)

    ● 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1) 专业科目:练习曲、复调作品和乐曲各1 首(中外作品不限);清

    唱歌曲 1 首(曲目自定)。

    (2) 文化科目:语文;数学。(考试范围为小学六年级上学期及以前内容)

    计分

    方法

    (1)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90%+唱歌10%。

    (2) 结构总成绩(百分制)=专业结构成绩90%+文化课成绩 10%。

    5、舞蹈表演

    (三)高中专业考试内容及计分方法

    1、作曲

    2、二胡、琵琶、扬琴、古筝、古琴、阮、竹笛、笙、唢呐、民族打击乐器

     

     

     

    科目及要求

    ● 二胡●琵琶●扬琴●古筝●古琴●阮●竹笛●笙●唢呐听写;

    演奏快速技巧性练习曲 1 首,不同风格的乐曲 2 首。

    ● 民族打击乐器听写;

     

    演奏(中国大鼓或排鼓、板鼓或小军鼓或马林巴琴或定音鼓)具有一定

    程度的乐曲 2 首[或演奏钢琴练习曲 1 首(或乐曲 1 首)]。

    计分

    方法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 90%+听写 10%。

    3、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小号圆号、长号、大号、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古典吉他、西洋打击乐器、竖琴

     

    听写;

    C 大调3 个八度音阶、琵音一套(含上下行);鲍克撒练习曲第二册任选1 首;乐曲1 首(不少于5 分钟)。

    计分

    方法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 90%+听写 10%。

    4、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科目及要求

    ● 钢琴听写;

    专业科目:自选关系大小调音阶、琶音、和弦一套①自然大调音阶(四个八度同向)②和声小调音阶(四个八度同向)③主三和弦琶音(四个八度同向)④和弦(两个八度),复调作品(如演奏巴赫平均律,则只需演奏赋格)1 首,练习曲1 首(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740 以上程度),奏鸣曲

    的 1 个快板乐章或相当规模的乐曲 1 首。

    ● 手风琴听写;

    练习曲、复调作品和乐曲各 1 首(中外作品不限)。

    ● 电子管风琴听写;

    练习曲1 首(车尔尼《钢琴练习曲》op.299 以上程度),复调作品和乐

    曲各 1 首(中外作品不限)。

    计分

    方法

     

    专业结构成绩(百分制)=演奏 90%+听写 10%。

    5、舞蹈表演

     

     

     

     

    科目及要求

    1、身体基本条件测试;

    2、舞蹈基本功:①踢、搬、控前旁后腿;②四位转、平转、踏步翻身;

    ③小跳、中跳;④侧手翻、前桥;

    3、舞蹈表演。(限3 分钟以内,考生自备伴奏U 盘,U 盘中只能存储本场考试曲目。考生须仔细检查U 盘质量,如因U 盘质量问题影响考试,由考生本人负责。)

    说明:考试须着练功服。女生:紧身体操服;男生:上着练功汗衫,下

     

    六、录取

    (一)录取资格材料审核

    专业结构成绩达到我校划定分数线的考生,须于2021 年7 月15 日前,以特快专递形式

    向我校提供如下录取资格材料(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 号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27-88076720):

    1、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的学籍信息表和学籍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原件各1 份(模板见我校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附中考生学籍证明”),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 份,监护人(父亲或母亲)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 份。

    2、报考高中的考生,须提供本人2021 年在户口(学籍)所在地参加中考成绩单(加盖当地招生部门公章)和中考准考证复印件。

    3、未按照规定要求提供以上材料或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将不予录取。

    (二)录取办法

    1、初中录取:须符合录取资格审查,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考试范围为人教版小学六年级上学期及以前内容)。文化科目成绩和总结构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高中录取:须符合录取资格审查,中考语文、数学和英语总成绩达三科满分之和的

    60%,专业结构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凡参加我校专业和文化课考试有缺考科目或违纪作弊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特别注意:户籍不在武汉市的录取考生,户籍迁移采取自愿原则,户籍拟迁入武汉市的录取考生需经生源所在地派出所同意方可迁转到我市,高考前我校将统一组织武汉市户籍考生办理高考报名手续;户籍未迁入武汉市的录取考生,返回原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手续自理。

    七、收费标准

    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初中、高中各专业方向,学费每人15000 元/学年,住

    宿费每人1320 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湖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八、其它事项

    1、新生应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自动取消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入学第一年为试读期,试读不合格者将取消学籍。

    2、报考演奏专业方向的考生入学后所用乐器一律自备(钢琴除外)。

    3、凡正式录取的考生,均有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权利(具体标准等相关问题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4、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它原因可能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工作办公室将在我校招生信

    息网及时发布。

    5、本简章由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6、联系电话: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027-88076720,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 027-88069485。高峰期线路忙时,请耐心拨打。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2021 年 3 月 19 日


    原标题:2021年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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