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和目的
学校下属成龙影视传媒学院表演专业单独考试是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各省市统招学生组织的校级艺术类专业选拔性考试,是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考试以测试考生是否具备表演专业所要求的能力及素质,是否具备演员的外形条件(身高、体型、五官)、形体要求和声音的表现能力等为目的,旨在选拔符合学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具备学习影视戏剧表演专业基本条件和潜力的学生。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 | 考试形式及内容 | 分值 |
台词 | 网络考试,自选诗歌、散文、寓言或戏剧影视台词片段。 | 90分 |
演唱 | 网络考试,演唱自选曲目一首,风格不限,可自备伴奏。 | 60分 |
形体 | 网络考试,自选舞蹈、形体片段或戏曲身段、武术等。 | 60分 |
表演 | 网络考试,根据命题编演单人即兴小品。 | 90 |
总分 | 300分 |
三、考试科目的内容、目的及要求
(一)台词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朗诵,考查学生的声音条件和语言规范度,对作品的理解能力、作品中人物形象的感受和表现能力、情感的表达能力。
2.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脱稿朗诵自备诗歌、散文、寓言或戏剧影视台词片段,限时3分钟。
(二)演唱
1.考试目的
通过考生的演唱,考查考生的音准、音色、乐感和节奏感等音乐素养。
2.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演唱自选曲目一首,风格不限,唱法不限,可自备伴奏,限时3分钟。
(三)形体
1.考试目的
考查考生的肢体表现能力、控制力和爆发力,形体的可塑性和灵活协调性。
2.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表演自选舞蹈、形体片段或戏曲身段、武术等,时长3分钟。
(四)表演
1.考试目的
表演考试是对考生内在以及外在素质的综合考查。除了对考生外部形象、气质进行考查外,更主要的是对考生的想象力、理解力、表现力和应变能力等内在素质的考查。
2.考试内容和要求
由系统随机分配题目,考生根据试题个人编演即兴小品,限时3分钟。考查考生是否能快速建立合理的人物或事件,进行有机的行动并展开合理的艺术构思,生动、准确的演绎该命题。能够快速的适应不断变化的情境,有良好的应变能力。
四、考试评分标准
专业考试满分300分。考生的专业考试总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总分﹦台词得分+演唱得分+形体得分+表演得分。
(一)台词(90 分)
1.考查要素(考生应具备的四项条件):
①声音质量:音质、音色、音量;
②作品的理解:对作品的理解和把握;
③作品的感受力:通过作品能够正确体会并赋予情感表达;
④作品的表现力:对作品的表现力,使之产生形象感,但不失控制力;
2.评分等级:
等级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等 | 80-90分 | 普通话规范;朗读自然真实;咬字吐词清晰;具有很好的作品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现力。 |
二等 | 65-79分 | 普通话规范;朗读自然真实;咬字吐词较清晰;具有良好好的作品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现力。 |
三等 | 55-64分 | 普通话规范;朗读基本自然;口齿清晰程度一般;对作品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一般。 |
四等 | 54分及以下 | 普通话不规范;方言较重;口齿不清晰;对作品理解能力、感受能力和表达能力较差。 |
(二)演唱(60 分)
1.考查要素(考生应具备的四项条件):
①声音的条件:音色、音质、音准;
②音乐素养:具备基本的音乐知识;
③音乐表达:对音乐的理解表达准确;
④音乐的表现力:表现欲望和控制能力;
2.评分等级:
等级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一等 | 50-60分 | 嗓音条件优秀,音色优美;吐字清晰;音准好、节奏稳、音乐表现力强 |
二等 | 40-49分 | 嗓音条件较优秀,音色较优美;吐字较清晰;音准良好、节奏较稳、音乐表现力良好 |
三等 | 30-39分 | 嗓音条件一般,音色一般;吐字清晰程度一般;音准较差、节奏不稳定、音乐表现力弱 |
四等 | 29分及以下 | 嗓音、音色、吐字、音准、节奏、音乐表现力较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