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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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9月15日16:48 武汉工程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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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简介
学校创建于 1972 年,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 1998 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 年以优秀的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2 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 2013 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 年整体进入一本高校行列;2018 年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 2019 软科“中国好大学排名”中,位列第 126 位;在 USNews2020 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位列中国内地高校 116 名。学校地处光谷腹地,现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
一、学科专业
学校现有 18 个学院(部)、1 个研究设计院,另有 1 个独立学院。有 1 个国内“一流学科”,2 个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1 个省级优势学科,5 个省级特色学科,4 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有 2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9 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授权点,翻译、艺术、工商管理、法律、会计、金融、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交通运输等 14 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化学、材料科学和工程学 3 个学科进入ESI 全球前 1%,进入数量位居省属高校第一。
二、人才队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 2079 人,其中专职教学科研人员 1269 人,教师中具有正高级职称 251 人,副高级职称 485 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人数占教师总数的 58%,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教师人数分别占教师总数的 40.03%和 54.37%。教师队伍中,中国工程院“双聘院士”1 人,“特聘教授”1 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3 人,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1 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1 人,省高端人才引领计划入选者 1 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11人,教育部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3 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 74 人,湖北省教学名师 3 人,全国优秀教师 2 人,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津贴的专家 30 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9 人,湖北省特聘岗位专家 72 人,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 6人,“工大学者计划”特聘岗位人员 40 人。学校科研团队获教育部“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团队。
三、科研平台
学校科技创新平台成绩显著。有一所集技术开发、工程设计、情报信息、分析测试多功能于一体的研究设计院。有 1 个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 个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 个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 个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 个部委级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1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 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 68 个省市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和技术中心(基地)。学校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化工、医药、石化行业(化工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特种设备设计(压力容器)设计资格,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资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资质,建筑工程丙级资质,检测计量认证资质,节能检测资质, 湖北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设计施工资质等。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制药工程专业、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矿物加工工程 4 个专业先后通过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开展的工程教育认证,6 个新申报认证专业得到教育部受理。设有湖北省石油产品暨化学试剂质量监督检验站、湖北省石油化工信息中心,是湖北省科技厅化学化工查新检索定点单位。学校与武汉市人民政府共建武汉化工新材料工业技术研究院,是武汉市唯一设在省属高校的工业技术研究院。
四、科研成果
2012 年以来,学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5258 项,其中原 973 计划、原 863 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等国家级项目 295 项,省部、市级项目 1259 项。获国家、省部、市级教学、科技成果奖 126 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2 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 2 项,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 1 项,湖北省自然科学一等奖 2 项、湖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 5 项、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等省部、市级科技奖励 123 项。获专利授权 1288 余项。教职工发表的学术论文被 SCI、EI、ISTP、SSCI、CSS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检索收录 5230 余篇。2017-2019 年,科研入账经费共计 3.7 亿元,科研经费增幅居省属高校前列。机器人足球队共荣获 10 余项世界机器人足球大赛冠军。学校建有科技产业园和科技孵化器大楼,被评为“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武汉市科技管理先进集体”。主办《武汉工程大学学报》《化学与生物工程》等科技核心期刊。
五、合作交流
学校先后与 40 余所大学或研究机构建立了稳定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展开了一系列合作办学、学生交换、师资互访、共同科研等多方面的合作;每年有百余名世界著名科学家及国外专家、学者应邀来校讲学、访问。每年派出大批专业教师及管理人员出国访学进修、攻读学位、合作交流调研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了解学科发展前沿信息进行科研合作等。学校成立有 130 余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参加的董事会、39 个校友分会以及武汉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与武汉市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陂区、宜昌、十堰、黄冈、荆门、重庆长寿等市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学校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双向受益的机制。学校设有“企业佳助学金”“人福药业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 19 项。
六、培养质量
学校按照“立足湖北,辐射全国,服务区域经济和化工行业”的服务面向,树立“全面成长、追求卓越”的培养理念,不断深化以“三实一创”(实训、实验、实习、创新)为核心的“两型两化”(创新型、复合型、工程化、国际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造就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 12 万余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骨干力量。仅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 1 亿元以上的 80 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 70%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我校的毕业生,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五年来,我校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得国际奖项 10 项,国家级奖 232 项、省部级奖项 593 项。研究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 95%以上,其中高质量就业率在 40% 以上。
武汉工程大学 2021 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
一、招生说明
1.2021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600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60 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 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2.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从 2017 年开始,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达到毕业和授位条件的,发放毕业证、学位证。
3.收费标准及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
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或半。收费标准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全日制标准 (万元/年) |
非全日制标准 (万元/年) |
学制(年) |
125300 |
会计 |
1.7 |
2 |
3 |
125100 |
工商管理 |
2 |
2 |
3 |
135108 |
艺术设计 |
1 |
1.5 |
3 |
055101 |
英语笔译 |
0.8 |
1.3 |
3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0.8 |
1.2 |
3 |
035102 |
法律(法学) |
0.8 |
1.2 |
3 |
025100 |
金融 |
0.8 |
1.2 |
3 |
120403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0.8 |
1.2 |
3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0.8 |
1.2 |
3 |
085400 |
电子信息 |
0.8 |
1 |
3 |
085500 |
机械 |
0.8 |
1.5 |
3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0.8 |
1.2 |
3 |
085900 |
土木水利 |
0.8 |
1.2 |
3 |
其他专业 |
0.8 |
— |
3 |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 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中前三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 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再参加统考。除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专业外,我校其他各专业均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具体详见我校公布的 2021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
三、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 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n,教育网址:https://yz.***”)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费缴纳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学院第四科目考试时间为 6 小时的考生须选择武汉工程大学考点。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学院第四科目试时间为 6 小时的考生须在网上或到武汉工程大学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开学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学校将直接取消录取资格。
2.没有参加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交费的考生,即使已完成网上报名手续仍被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3.考生应当在 2020 年 12 月 19 日至 12 月 28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时间:2020 年 12 月 26 日至 27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 —17:00)。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8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 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具体时间以教育部确定时间为准。
初试地点:武汉工程大学(外地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初试科目:详见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
复试于 2021 年 4 月初在武汉工程大学进行,具体时间、要求请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https://yjs.***.cn/。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
我校于 2017 年开始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自主划线, 限报专业学位,2021 年预计招收 20 名,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已完成服役并正式退出现役的均可报考,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我校可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其他事项
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 206 号 邮编:430205 网址:https://yjs.***.cn/ 单位代码:10490
电话:027-8794002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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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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