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2021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1年02月16日22:04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379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 邮编:2625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性质及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第八条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一条 为保证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第十二条 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2850人,其中单独招生1950人(含退役军人150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50人),综合评价招生9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招生信息网(zs.***)另行通知。

第五章  报考与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报考条件:

已通过山东省 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2021 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开展;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单独招生中等职业学校考生不限制春季高考报名类别报考。

第十六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入学后学校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 体检:考生需按高考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安排,按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高考体检。录取后学校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 年3月3日-5日。考生须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http://wsbm.***/gzdz/)报名。

第二十条考试:

(一)单独招生的考核包括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文化素质考试:测试形式为在线笔试,闭卷,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一套试题,每科50分,总分为150分。

2.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形式为在线笔试,闭卷,总分150分,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养、专业技能和专业培养潜质。

3.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免予文化素质考试。

(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包括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共300分。

1.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占总分的70%)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满分21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占70分),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http://ygpt.***)下载的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为依据进行核算。

2.职业适应性测试(占总分的30%)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90分,由我院命题考试;测试形式为在线笔试,闭卷,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等。综合能力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交流合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职业潜质重点考察考生的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职业倾向等。

(三)考试形式

通过第三方平台在线笔试。

第二十一条 录取原则:

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单独招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及各科类和各类别招生计划,确定低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二)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包括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和学院考核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占70%、学院考核成绩占30%。

第二十二条 专业计划调整原则:

(一)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根据各科类录取分数线上考生志愿调整各科类计划,当某科类考生生源不足时,将该科类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科类。

(二)师范类专业:根据省教育厅审核后计划执行,不再增加,若报名考试人数低于计划数,经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合理设定低录取分数线,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专业或科类。

报名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因受分数限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的,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同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科类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报名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考生因受分数限制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已满的,则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同意服从调剂的考生,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三)中外合作、退役军人类专业:根据各专业(类)录取分数线上考生志愿调整各专业(类)计划,当生源不足时,将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生源充足科类。

第二十三条 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院提出免试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经学校同意并经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 新生持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所在系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方可延期报到。未请假一周内不报到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等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潍坊工程职业学院  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二十九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学生待遇

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1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三十条招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学制、修业年限及教学安排。

学生的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为2-6年。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与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证书相同。

教学安排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单独编班,实行分类教学;创新教学组织形式,实行工学交替、弹性学制和弹性学期制;坚持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采取适合、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与行业企业联合开展教学,实施学徒制、订单式等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考核评价方式,衔接“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重视技能考核,培养一技之长。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 本章程由潍坊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州市云门山南路8979号邮政编码:262500

联系电话(传真):0536-3276917  3276312

监督电话:0536-3857602

学院网址:http://www.***


原标题:2021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综合评价 单招 大学 高职 招生信息 大专 高职
手机版:2021年潍坊工程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新文章
相关学校
技校专业
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