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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城建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2020年09月26日15:07  天津城建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天津城建大学欢迎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校。

一、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

(三)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秀,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和基础:

1.专业总评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名列前茅;

2.综合运用已学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强,具有继续深造的潜能或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并获奖和表现突出者。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四)身心健康,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五)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二、申请专业

2021年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工程管理专业和非全日制专业除外)均接收推免生。详细专业目录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看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和选拔考核程序

(一)报名

1.有意报考我校的申请人应及时联系我校研究生处和各招生学院联络人。

2.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写申请信息。

(二)审核

我校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学校确定拟复试名单。

(三)复试

申请人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参加复试,各专业复试时间和复试内容见各学院官方网站。

复试时需提交材料:

1.学生证、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

2.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原件。

3.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4.学术科研成果(已发表论文等)、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5.体检报告(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原件。

(四)拟录取

复试合格后,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申请人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五、其他说明

(一)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外校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2021年教育部文件,若有变动以2021年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城建大学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天津城建大学现代教育中心922室

  址:http://master.***.cn/

 箱:yzb@***.cn

  话:022-23085040


原标题:2021年天津城建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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