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专业代码 |
艺术类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 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元/年 ﹒生) |
1 |
130101 |
艺术史论 |
四年 |
文理兼招 |
历史学科类 |
艺术学 |
8000 |
2 |
130201 |
音乐表演 |
四年 |
14000 |
|||
3 |
130202 |
音乐学 |
五年 |
8000 |
|||
4 |
四年 |
14000 |
|||||
5 |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五年 |
14000 |
|||
6 |
四年 |
14000 |
|||||
7 |
130204 |
舞蹈表演 |
四年 |
14000 |
|||
8 |
130205 |
舞蹈学 |
四年 |
14000 |
|||
9 |
130206 |
舞蹈编导 |
四年 |
14000 |
|||
10 |
130301 |
表演 |
四年 |
13000 |
|||
11 |
130304 |
戏剧影视文学 |
四年 |
13000 |
|||
12 |
130305 |
编导 |
四年 |
13000 |
|||
13 |
130307 |
戏剧影视 美术设计 |
四年 |
14000 |
|||
14 |
130308 |
录音艺术 |
四年 |
14000 |
|||
15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 术 |
四年 |
13000 |
|||
16 |
130509T |
艺术与科技 |
四年 |
14000 |
|||
17 |
130311T |
影视摄影与制 作 |
四年 |
14000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招考方向 |
教学单位 |
就读地点 |
|
艺术史论 130101 |
|
音乐学系 |
三好校区 |
|
音乐学130202 |
音乐学理论(五年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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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130202 |
音乐学(四年制)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教育系 |
长青校区 |
声乐教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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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声乐教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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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器乐教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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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弦器乐教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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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器乐教育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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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 论 13020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 |
)
作曲系 |
三好校区 |
|
视唱练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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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1303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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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130201 |
乐队指挥 |
|||
合唱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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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130201 |
美声演唱 |
声乐歌剧系 |
三好校区 |
|
胡明健声乐专家组 |
三好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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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130201 |
民族声乐演唱 |
民族声乐系 |
三好校区 |
|
音乐表演130201 |
钢琴演奏 |
钢琴系 |
三好校区 |
|
手风琴演奏 |
||||
音乐表演130201 |
长笛演奏 |
管弦系 |
三好校区 |
|
双簧管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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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簧管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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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管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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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萨克斯演奏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招考方向 |
教学单位 |
就读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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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号演奏 |
|
|
小号演奏 |
|||
长号演奏 |
|||
大号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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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提琴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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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提琴演奏 |
|||
大提琴演奏 |
|||
低音提琴演奏 |
|||
竖琴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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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吉他演奏 |
|||
古典打击乐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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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130201 |
竹笛演奏 |
民族器乐系 |
三好校区 |
笙演奏 |
|||
唢呐演奏 |
|||
管子演奏 |
|||
柳琴演奏 |
|||
琵琶演奏 |
|||
阮演奏 |
|||
扬琴演奏 |
|||
古筝演奏 |
|||
古琴演奏 |
|||
箜篌演奏 |
|||
二胡演奏 |
|||
板胡演奏 |
|||
大提琴演奏 |
|||
低音提琴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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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打击乐演奏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招考方向 |
教学单位 |
就读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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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130201 |
流行音乐演唱 |
现代音乐学院 |
流行声乐系 |
长青校区 |
|
流行萨克斯演奏 |
流行器乐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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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吉他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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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贝司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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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打击乐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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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士钢琴与合成器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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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管风琴演奏 |
电子管风琴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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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科技130509T |
键盘乐器修造 |
音乐科技系 |
长青校区 |
||
弦乐器制作 |
|||||
管乐器维修 |
|||||
乐音与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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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130204 |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
舞蹈学院 |
桃仙校区 |
||
中国古典舞表演 |
|||||
芭蕾舞表演 |
|||||
国际标准舞表演 |
|||||
现代舞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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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1302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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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130205 |
|
舞蹈学院 |
长青校区 |
||
表演130301 |
影视表演 |
戏剧影视学院 |
戏剧影视表演系 |
长青校区 |
|
音乐剧表演 |
音乐剧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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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130304 |
|
戏剧影视文学系 |
|||
编导 130305 |
|
编导系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130311T |
|
影视摄影与制作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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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130309 |
|
播音与主持系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招考方向 |
教学单位 |
就读地点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07 |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系 |
|
音乐学130202 |
|
大连分院 |
音乐教育系 |
三好校区 |
音乐表演130201 |
美声演唱 |
声乐系 |
||
民族声乐演唱 |
||||
流行音乐演唱 |
||||
音乐表演130201 |
钢琴演奏 |
钢琴系 |
||
手风琴演奏 |
||||
音乐表演130201 |
长笛演奏 |
管弦系 |
||
单簧管演奏 |
||||
双簧管演奏 |
||||
大管演奏 |
||||
古典萨克斯演奏 |
||||
小提琴演奏 |
||||
大提琴演奏 |
||||
低音提琴演奏 |
||||
音乐表演130201 |
竹笛演奏 |
民乐系 |
||
唢呐演奏 |
||||
琵琶演奏 |
||||
扬琴演奏 |
||||
古筝演奏 |
||||
二胡演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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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130204 |
中国古典舞表演 |
舞蹈系 |
长青校区 |
|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
||||
舞蹈学130205 |
|
学生本科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颁发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标准,颁发沈阳音乐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1. 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详见本简章第4 页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终以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2. 住宿费收费标准:三好校区800 元/学年;长青校区六人间1000 元/学年,八人间800 元/学年;桃仙校区四人间1200 元/学年,六人间1000 元/学年。
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性交齐该学年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奖、助学办法具体包括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学费减免等内容,按规定通过申报、评审、公示后执行。
1. 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辽宁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 元)、国家助学金(一等每人每年4400 元,二等每人每年2750 元)。
2. 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高不超过8000 元贷款金额。
3. 学院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一等每人每年3000 元,二等每人每年2500 元,三等每人每年1500 元)、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参评年度所获得其他奖学金金额的 20)、荣誉奖学金(按获奖等级每人每年奖励500 元至5000 元不等)、创新创业奖学金(按获奖等级每人每年奖励200 元至10000 元不等)。
4. 孤儿大学生在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按规定予以减免。
5.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按照《沈阳音乐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1.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 考生在报名前,须提前了解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相关要求和我院本科招生网发布的《2021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和各省统考(联考)子科类对应表》要求,因考生报考专业不符合上述规定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1. 艺术史论专业2021 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东省招生。
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21 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南省招生。
3. 编导专业2021 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招生。
4.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021 年仅面向辽宁省、山东省和安徽省招生。
5. 除上述专业外,其他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6. 华侨、港澳台考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同时,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与地点办理相关专业报名手续及参加专业考试。
2021 年招生专业考试校考考评点设在三好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 号)。
参加2021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使用手机在“小艺帮 APP”上完成报名缴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其他缴费方式。
1. 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1 年1 月19 日-1 月30 日。缴费须按规定时间完成,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办理。
2.“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sycmbkzs
3. 考生应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认可本简章所述的各项考试、录取规则等有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
4. 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选择报考专业,进行网上缴费,慎重执行“确认、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报考信息不得更改,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其所交纳费用一律不退。
5. 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漏填等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6. 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方向,不得兼报。
1.模拟考试时间:2021 年2 月1 日9:00-2 月2 日17:00。
2.正式考试时间:2021 年2 月3 日9:00-2 月8 日12:00。
3. 作曲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视唱练耳、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招考方向及录音艺术专业初、复试时间另行通知,以沈阳音乐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4. 音乐科技系键盘乐器修造、弦乐器制作、管乐器维修、乐音与健康招考方向及戏剧影视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初试模拟考试时间为2 月1 日9:00—2 月2 日17:00,正式考试时间为2 月3 日
9:00—2 月8 日12:00,复试时间另行通知,以沈阳音乐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初试费每专业100 元,复试费每专业 100 元;初试、复试一并进行的专业收费200 元。
采取线上考试方式,详见《2021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1.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视唱练耳、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招考方向及录音艺术专业: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终成绩,专业笔试科目须达到该科目试卷分值的60?方可获得复试及录取资格;视唱成绩不计入专业终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2. 音乐学、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合唱指挥、乐队指挥除外)、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所有科目专业考试成绩相加为专业终成绩。
3. 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终成绩,专业笔试科目须达到该科目试卷分值的60?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1. 考生须严格按照专业考试要求全程参加所报专业的所有科目考试,缺考任一科目考试,校考专业终成绩记为缺考。
2. 报考我院音乐学(四年制)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演唱及演奏要求如下:
院 |
系 |
演唱唱法 |
演奏乐器 |
音乐教育学院 |
音乐教育系 |
美声/民声 |
钢琴 |
声乐教育系 |
美声 |
钢琴 |
|
民族声乐教育系 |
民声 |
钢琴 |
|
键盘器乐教育系 |
美声/民声/流行 |
钢琴、手风琴 |
|
管弦器乐教育系 |
美声/民声/流行 |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古典打击乐 |
|
民族器乐教育系 |
美声/民声/流行 |
竹笛、笙、唢呐、管子、柳琴、琵琶、阮、扬琴、古筝、古琴、二胡、板胡、民族打 击乐、马头琴 |
|
大连分院 |
音乐教育系 |
美声/民声 |
钢琴 |
3. 校考专业终成绩统一于2021 年4 月20 日后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发布。
考生均须参加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一)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二)艺术史论专业2021 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和山东省招生。该专业对考生无艺术专业统考(联考)或校考要求,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执行相应批次录取规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除艺术史论专业外,其他专业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低控制分数线,自划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1. 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视唱练耳)、录音艺术、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艺术与科技、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使用校考各专业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理统一排队。
2. 音乐学(四年制)、舞蹈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非辽宁省考生使用校考各专业终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文理统一排队。
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2021 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吉林省、山东省、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和湖南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美术类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 编导专业2021 年仅面向辽宁省、黑龙江省、山东省、内蒙古自治区和广东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编导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5.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2021 年仅面向辽宁省、山东省和安徽省招生,使用考生生源所在省的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统考(联考)成绩(山东省使用文学编导类成绩,安徽省使用统考模块二成绩)按志愿优先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录取排名末位同分者,依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艺术史论、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其他专业均不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六)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其他按照教育部、卫健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待入学时须提供相关书面材料销假。未请假及请假逾期者(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开学后三个月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我院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辽宁省内和辽宁省外年满18 周岁以上的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户口;截至报到日期,未满18 周岁的新生不予迁转户口。
三好校区沈阳市三环以内户籍学生为走读生,长青校区沈阳市二环以内户籍学生住宿自愿,其他所有新生均须住校。
沈阳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邮政编码:110818
电话:(024)23894405传真:(024)23894405
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网。
网址:http://www.***.cn/info.aspx?DWid=66
敬告考生:我院从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所有招考相关信息及本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均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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