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沈阳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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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22日17:57 沈阳师范大学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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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简介
沈阳师范大学隶属辽宁省人民政府,始建于1951年,前身为东北教育学院,1953年更名为沈阳师范学院,是当时东北地区创办 早的两所本科师范院校之一。1965年更名为辽宁第一师范学院,1978年恢复沈阳师范学院校名。2000年,学校成功换建新校园,为学 校事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02年,辽宁省政府决定并经教育部批准,沈阳师范学院与辽宁教育学院合并组建沈阳师范大学。
学校占地面积1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现有全曰制本科生18525人,硕士研究生3541人,长短期留学生1100人。设有 26个二级学院和19个校属馆、部、中心、研究所及附属机构。拥有我国在中东地区为数不多的两所孔子学院——黎巴嫩贝鲁特圣约瑟夫大学孔子学院和约旦安曼TAG孔子学院。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辽宁教育行政学院、辽宁省电化教育馆、辽宁省古生物博 物馆、辽宁省幼儿师资培训中心均设在我校。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93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34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31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545人。现有“长江学 者"特聘教授2人,"长江学者"讲座教授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 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省优秀专家6人,省"兴辽英才计划"攀登学者4人、特聘教授11人、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2人、 教学名师1人、青年拔尖人才9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个,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95人,省高校本科教学名师26人,省创新人才支 持计划38人。
学校形成了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协调发展的育人体系。现有本科专业77个,国家一流专业15个、国家级特色专 业4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6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 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1个、教育部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教育部卓越中学教师培养计 划改革项目1个、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项。省级一流专业31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5个、省级大学生创业项目选育基地1个、省 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2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3个、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省级精品课程91门。 学校是优秀应届本科生推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位,教育部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基地, 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京剧),文化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修研习培训基地,中国政府和孔子学院奖学金留学生接受 单位、商务部援外培训承办基地。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9大学科,在上海软科好大学排名 中进入TOP200。现有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5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教育学学科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A类层次.建有3个国 家二级学会,入选"人大复印资料转载权威来源机构"o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教育学进入全国同学科前20-30%。教育硕士获批 东北地区首批全国教育硕士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在全国首次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得B,位列辽宁第一、东 北第二。在2019年上海软科中国好学科排名榜中,教育学位居全国第25位,前18%.连续三年位居同学科辽宁第一;法学位居全国 第39位,前19%,位居同学科辽宁第一。
学校始终坚持科技创新理念,不断提高科研工作核心竞争力。学校现有省级重大科技平台1个,部级国际科技组织合作平台1个. 省级重点实验室1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校地校企研究院4个,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个, 省级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1个,省级星创天地1个,省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32个.省级新型智 库3个,校企联盟4个(盟主单位);省级创新团队13个,省级教育决策咨询研究团队2个,省级科技特派团6个,省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工 作团1个。学校近五年获批国家级项目169项,其中重大重点项目7项;获批省级以上政府奖93项,学校教师出版著作447余部,授权专 利284项,发表学术论文7192篇。学校共发表6篇《自然》杂志学术论文和1篇《科学》杂志学术论文,在中国CNS论文排行榜100强中, 位居辽宁省第1.全国第18。
面向未来,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省高校"双一流" 建设推进会议精神,按照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深入实施"五大战略",奋力推进"六大突破”,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 以争创特色一流为核心,以内涵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打造一批全国一流的支柱性、标志性学科专业,服务辽宁全 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为建成优势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师范大学不懈奋斗。
二、招生章程
(一) 学校基本情况
1 .学校全称:沈阳师范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邮编:110034。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曰制
6.主要办学条件:略
(二) 计划说明
1 .学校招生计划综合考虑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状况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区.市)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 调发展及中西部地区重点支持政策、历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预留计划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在使用预留计划 时,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过沈阳师范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后按规定在批次投档前投入使用
学校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 以下专业限制语种,只允许英语考生报考:英语.翻译专业。
(2) 以下专业入学之后学习英语,请非英语类考生慎重报考,入校后因语种问题无法完成学业,学校不予调整专业:汉语国际教育、计算 机科学与技术(含专升本).软件工程(含专升本)、网络工程.教育技术学.网络与新媒体、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含中外合作办 学)、金融学(含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含中外合作办学).
3.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以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一致)
(三) 专业设置说明(略)
(四) 毕並证审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以上本科学生达到沈阳师范
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师范类毕业生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五) 收费情况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辽发改收费[2021] 78号文件)。
住宿费收费标准:1000-1200元/学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2006] 76号文件规定及《沈阳师范大学学分制实施细则》规定 执行,如在学年第一学期内发生的.全额退回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第二学期内发生的.退还一半当年专业学费.学分学费。住宿费按月退还。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1) 国家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 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学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国家助学金 一等4400元/学年/人、二等2750元/学年/人。以上奖助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助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报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生效。
(2) 学校奖学金:学校设有沈阳师范大学校长奖学金5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600 元/学年/人.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人.思想品德奖学金300元/学年/人.社会工作贡献奖学金300元/学年 人.文体活动奖学金200元/学年/人.科学研究奖学金300元/学年/人。以上奖学金依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评选。以上奖学金获得者,须经学院.学校公示后生效.
(3)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为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进行网上确认并审核.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髙额度为8000元。
(六) 国际交流合作
沈阳师范大学国际商学院是沈阳师范大学与美国堪萨斯州富特海斯州立大学合作实施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 学机构。采取"4+0~和"2+1+1”模式.即学生可在国内学习中美双方全部课程从而获得中美双学位.也可在国内学习2年,到美国学习1年.再回国学习1年.获得中美双学位。
1.在辽宁省本校同批次录取。
2.如果选择-2+1+r模式,学生在二年级结束时所修完的美方课程和英语类课程平均分80分以上.可自愿申请赴美方合作校学习一年.
四年级时回国继续学习。
3.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平均绩点达到2.0).符合毕业及授予学位的条件者,可获沈阳师范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同时获得美国富特海斯州立大学的BBA.即商业管理学士学位。
(七) 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 招生计划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学校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调整。在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 档比例不超过120%。
艺术类、体育类:按各省招考办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辽宁省:
普通类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艺术类中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师范).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音乐学(师范).表演(戏剧与影视表演).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表演(京剧表演).表演(侧重于服 装表演)专业在辽宁省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体育类在辽宁省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其他省份: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委制定的招生政策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 式;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当院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接收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我校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布为准”
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各专业在辽宁省将按物理学科类或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录取政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 普通类: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语文、数 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2) 体育类:投档考生按辽宁省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我校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仍相同. 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3) 艺术类:考生进档后.我校根据录取原则.按相关成绩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按综合成绩录取的专业,如综合分数相同 时.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按专业成绩录取的 专业,如专业分数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仍相同按文化单科成绩(顺序: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提示
(1)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
录取原则:
在文化成绩不低于180分.专业成绩不低于40分的基础上.我校划定文化和专业成绩的低控制分数线;招生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 向比较,上线考生依据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专项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6 x 30%+体育专项成绩x 70%
对具备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考试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分别降低50分和30分录取。
考生若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
(2)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按"专门化” 投档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x 100 x 6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x 100 x 40%)。
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 按"专门化"投档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 为: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x 100x50%+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总分x 100x5跳)。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在各省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 线以上;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3) 辽宁省农村专项计划
录取批次: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批次
投档模式: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招生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7.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6574436 024-86592067
(传真)024—86592982 (监督)
招生网址:http://zs.***.cn
三、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253号
邮编:110034
电话:024-86574436 86592982 86592067(传真)
学校网址:http : / / www , synu , edu . cn
招生网址:http : / /zs . synu , edu . cn
原标题:2021年沈阳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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