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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情况

  2021年12月24日17:47  绍兴文理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我校2021年浙江省普通类提前(三位一体)录取工作已结束,学校严格执行《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一、录取规则

1.高考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525分

2.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60%。

其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方法:A等计10分,B等计8分,C等计6分,D等计4分。

3.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若仍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位次先后排序。

4.专业投档办法:实行分类录取。对同一报考类别内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生计划总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必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必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直至满额。

5.录取人数:若各报考类别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该类别招生计划总数的110%(按小数点进位处理),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类别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处理)以内。

学校按报考类别实行分类录取,其中师范1类、理工1类、理工2类生源充足,投档人数均超过各报考类别招生计划总数的110%,顺利完成各专业招生计划。师范2类投档人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总数的110%,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按小数点舍去处理)以内,计划招生10人,投档9人,实际录取7人。

二、各专业录取情况

 

报考类别专业招生计划录取人数高分平均分低分
师范1类小学教育(师范)303083.5881.6481.06
学前教育(师范)40408179.4377.42
英语(师范)101081.988180.48
师范2类科学教育(师范)10782.580.7879.36
理工1类机械电子工程151579.1476. 4374.9
土木类10107876.9475.6
理工2类纺织工程101077.976.9776.4
轻化工程101077.6876.3675.54

原标题:2021年绍兴文理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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