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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省忻州创奇学校忻州市云中路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021年07月25日21:32  山西省忻州创奇学校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21]45号)、《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忻府教科字〔2021〕22 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忻教发【2021】50号文件精神,2021年计划招收4个班,共计180人。    

二、招生范围


1.东起北同蒲铁路,西至云中路,南起火车站广场北路,北至团结路(304路公交车线)。   
2.东起云中北路,西至新建北路;南起利民东街,北至学府东街。    

三、招生对象


    本校服务区范围内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四、招生程序


1.通过忻州市教育局网站窗口或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2.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学校招生计划、服务范围对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归类,对接公安户籍系统和房产管理系统进行系统审核后,向学校分配生源。   
3.2021年8月7日——13日学校对未通过系统审核的适龄生个人信息进行面审。   
4.2021年8月15日前,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入学条件分类及办法

(一)房户齐全    条件: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办法: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系统审核通过后,在指定时间向学校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领取入学通知书:  ①《居民户口簿》  ②《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③ 出生证明  ④ 《预防接种证》、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⑤ 近期体检表


(二)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   【条件1】具有忻州城区户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外出,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留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办法: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学校面审时提供以下证件及有关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簿》    ②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③ 出生证明    ④ 预防接种证、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⑤ 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     ⑥ 近期体检表  【条件2】具有忻州城区同一户籍住址、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办法: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学校面审时提供以下证件及有关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簿》   ②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③ 出生证明   ④预防接种证、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⑤父母双方在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   ⑥ 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   ⑦ 近期体检表


(三)政策性照顾对象条件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办法: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账号中填报个人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市、区教育局备案、分配。


(四)学校有空余学额,可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入学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在招生过程中,学校仍有空余学额的,将接受以下两类适龄儿童的报名申请。   【条件1】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持有《居住证》和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学校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其有关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薄》   ②《居住证》   ③《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④ 出生证明   ⑤预防接种证、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⑥ 近期体检表    【条件2】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已办理了《居住证》,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申请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自然资源局出具的“无房证明”;  (2)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小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的规定;  (3)在2020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持有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办法: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学校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其有关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薄》、《居住证》(户籍不在忻州城区)   ② 父母双方在自然资源局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   ③ 出生证明   ④ 预防接种证、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⑤ 近期体检表  ⑥《租赁住房协议》  ⑦ 2020年8月31日前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证》  ⑧  暖气、煤气、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票据。    以上两种情况学生的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空余学额的全额录取,超过空余学额的采取电脑派位摇号录取。摇号未录取的由教育部门安排指定学校入学。


(五)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1.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学校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其有关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簿》    ② 出生证明    ③《预防接种证》、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④ 近期体检表    ⑤ 网签合同    ⑥ 交全款不动产税票     ⑦ 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   
2. 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学校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其有关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簿》    ② 出生证明    ③《预防接种证》、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④近期体检表    ⑤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    ⑥交全款不动产税票    ⑦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学校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其有关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簿》    ② 出生证明    ③《预防接种证》、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④近期体检表    ⑤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  
4.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学校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其有关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簿》② 出生证明 ③《预防接种证》、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④近期体检表    ⑤安置房确认表    ⑥购房票据    ⑦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5.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学校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其有关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簿》    ② 出生证明    ③《预防接种证》、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④近期体检表    ⑤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事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   
6.单位集资(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子女    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学校面审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及其有关复印件:    ①《居民户口簿》    ② 出生证明    ③《预防接种证》、社区服务中心出具的《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单》    ④近期体检表    ⑤原产权单位出具的房产所有证明    ⑥个人购房交款票据    ⑦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或同住子女入学    健康街以北、新建路以东的进城务工随迁或同住子女,报名时除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外,还须携带:父母双方(至少一方)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或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居民户口簿原件,在指定时间到学校审核相关材料。

 

 六、时间安排


(一)8月1日上午8:00——8月4日18:00,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   
(二)8月5日、6日,系统审核学生信息。   
(三) 8月7日——13日,学校对系统未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面审(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 8月15日前,家长或监护人带户口本到校领取《新生入学通知书》。   


 七、均衡编班


学校邀请上级领导、纪检部门、新闻媒体及家长代表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并将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八、面审地点:忻州市云中路小学南教学楼一层


九、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      学校网站:      http:// xzyzlxx.***.cn 

2021年山西省忻州创奇学校忻州市云中路小学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忻州市云中路小学                               2021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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