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在陕院校代号:8109
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学院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南校区位于汉中南经济开发区大河坎镇,是学院的高职教学部;北校区位于兴汉新区,是学院的中职教学部。全日制在校生近9000人,教职员工600余人。土地面积930余亩,总资产4.5亿多元。依托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航空工业)所属各大中型飞机制造企业,凸显出”依托航空、 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的办学特色,形成了以装备制造类专业为主、多专业类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
学院坚持"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方针, 推行”学历+技能证书”制度,定期举办就业治谈会和专场招聘会,建立了以航空、航天、船舶、兵器、核工业及铁路等200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为主的就业基地,为国防工业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培养了一大批适应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一) 学籍与毕业待遇
凡参加我院综合评价招生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其招生性质、在校培养、奖学金、毕业文凭等待遇与参加2021年高考被录取的学生完全相同,均属统招生。入学后在学完规定课程经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通过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学院推荐”相结合的就业形式,以保证毕业生顺利就业。我院毕业生就业率已连续15年保持在90%以上,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二) 就业情况
学院坚持“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的指导方针,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指导及安置工作,始终把毕业 生就业工作确定为“一把手”工程。在加强对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教育的同时,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由学院领导带队深入航空、航天、航发、船舶、核工、兵器等大型军工企事业单位开拓就业市场,邀 请企业领导进校园考察交流,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签署校企联合培养协议。
目前,我院与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签订校企高技能人才合作意向协议;与航空工业陕西东方航空仪表有 限责任公司、航空工业陕西华燕航空仪表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扶贫项目大学生订单培养协议,与航空工业万里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等一大批就业单位签订了长期订单合作协议。
经陕西省教育厅核定,我院2020届毕业生就业率为91.47%。我院已与全国200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人才供求关系,每年为毕业生举办校园大小型专场招聘会近200场,在航空、航天等军工单位及科研院所的就业人数逐年上升,形成了动态稳定的就业网络体系,就业质量稳步提高。
(三) 招生对象
( 1)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普高生”);
( 2)已参加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三校生”)。以上两类考生还需参加各市县(区)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即可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报名。
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学院按照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 局批佳的学费标伸收费。学费标佳为5500元/生·学年; 住宿费为1200元/生·学年(带空调),按学年收取。
奖助学金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学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学年5000元;
(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800-3800元;
(3)精准扶贫∶贯彻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家居农村属于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经学院资 助中心材料审核,学院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6000元帮扶;
(4)勤工助学∶学院为家庭贫困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相应报酬。
(5 )助学贷款∶我院属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 考生可向家庭所在县(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原标题:2021年陕西航空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