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相关工作安排,为做好我校推荐学生申报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研究生:24-60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攻读硕士研究生:12-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乌白三国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核能、船舶等理工类专业以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语言文学类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详见附件;
7.外语水平: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前需要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且通过结业考试。
五、选派推荐办法
1.申请人须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并在项目规定的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n)进行网上报名。其中,申请受理单位一栏须点选“湖北省教育厅”。
2.网报填写“申报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外合作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3.网上填报完毕并提交后,申请人下载打印《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学院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纸质申请材料(详见遴选通知)于10月18日17:00前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J1529办公室),同时将推荐意见(Word格式,不超过500字)和其他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 @***。逾期不予受理。
六、项目简章及申请材料要求
详见附件。
七、请各学院及时将有关事项通知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期申报,并将通知转发其他年级学生以提前做好今后年度的推荐申报工作。
附件:2021年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