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上海音乐学院新疆协作计划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声乐演唱(民声):2 名(无预科培养,以终下达的正式计划数为准)。
二、生源类别
单列类(应试外语科目的考生)
三、报考办法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途径报名。
1. 报名网址:http://zsbm.***.cn/nmdk
2.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1 年6 月9 日-6 月12 日截止。
3. 网上报名步骤:注册->基本信息->证件照片上传->报考材料上传->联系方式->报考专业->报名缴费
4. 报考费用:200 元。
报考提示:
★考生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因不按要求填报,网报信息误填、错填,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报考缴费,未在规定时间下载查阅考试材料等原因造成不能考试或影响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交报考材料及报考费,无论录取与否,概不退还。
★ 现有报考缴费系统只支持银联通道,请使用带有 标志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缴费。
四、考试内容
备考范围:民歌或改编民歌、中国歌剧选段或古曲、创作风格的中国歌曲或中国艺术歌曲。
考试要求:演唱备考曲目2 首,第一首须用本民族语言演唱本民族民歌,第二首须用汉语演唱。钢琴伴奏、背谱演唱。须着本民族服装。两首曲目之间的停顿时间不得超过30 秒,演唱总时长不超过 6 分钟。
五、考试安排
采用线上考试形式。6 月15 日上午9 点起考生须自行至报考系统下载考生手册。6 月16 日—19 日按要求参加考试。
六、成绩要求
专业基础科目(乐理、视唱练耳)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 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视唱、练耳成绩。
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75 分。基本乐理与音乐常识合格分数线36 分,视唱合格分数线12 分、练耳合格分数线 12 分。
根据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
七、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当地规定参加统一文化考试。文理兼收。
八、录取原则
考生须达到上海音乐学院自主划定的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低录取分数线,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
九、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4310421/64376411
电子邮箱:zb@***.cn
地址:上海市汾阳路 20 号上海音乐学院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00031
招办网址:http://jwc.***.cn
十、其他
考试相关事宜如有变动请以招办官网公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原标题:2021年上海音乐学院新疆协作计划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