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考招生章程
(秋季统一高考)
一、院校全称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松江区中山二路 658 号
三、层次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名称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校长办公会是我校招生工作的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监察室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我校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学校发展定位与办学条件,统筹考虑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学校本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和备案审批结果为准。
二、各招生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三、种子生产与经营、园艺技术、农业生物技术、园林技术、风景园林设计、园林工程技术、动物医学、宠物医疗技术、宠物养护与驯导、药品生物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生物产品检验检疫专业色盲色弱不宜。
四、本年度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市选考科目要求等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编印的2021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相关文件。
原标题:2021年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秋季招生章程